作者 / Joe
首发 / 新媒体女性
导语:每当有家暴事件发生,总会出现一种说法:那玩SM的人怎么办呀,会不会被诬告是家暴呀?热衷围观观察字母圈盛况(不)的Joe告诉你,家暴和SM根本一点都不相像!“知情同意”是全人类调情的永恒通则。
分不清家暴和SM可怎么办?
11月25日,制止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国际日当天,网红仿妆博主@宇芽YUYAMIKA在微博上指控前男友的家暴行为,并发布了相关视频证据,在视频中,前男友在电梯里对宇芽施暴,让人毛骨悚然。11月26日晚,“铁拳男孩”蒋劲夫的外籍前女友Julieta在ins上控诉其被蒋家暴,她指责蒋劲夫为“控制狂、暴力狂和妒忌心很强的人。”此时,离蒋的另一任前女友中浦悠花报警指控其家暴,不过是一年的时间。这两则新闻均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其中不乏对施暴者的指控,对受暴者的同情。刷起了微博,我却看到了一些奇怪的言论:此前,在亲密关系暴力相关的讨论中,也有不少人将家暴与SM划等号。
难道家暴、控制欲、占有欲=SM?SM是一种性偏好,不是单方面的控制,而是双方的自由选择。社会学家李银河是这样定义SM的:“它是一种将快感与痛感联系在一起的性活动,或者说是一种通过痛感获得快感的性活动。”(李银河《虐恋亚文化》)也就是说,SM根本目的在于获得性快感,使双方愉悦;而家庭暴力的根本目的在于控制,彰显施暴者对受暴者的全方位控制与占有。西方主流社会对SM的批评也甚多。激进女权主义者认为,SM行为复制了父权社会里的压迫模式,支持了男性对女性施加暴力。如何区分SM与暴力、自愿或非自愿?在时代的挑战与压力下,SM社群重新审视并商榷制定了SM活动基本原则:安全、理性、知情同意,简称SSC原则(Safe, sane, consensual)。也就是说,每一场SM实践,都应该在双方自主选择、明确需求、沟通协商、掌握技术、最大程度确保安全(甚至准备好医疗用品)的前提下进行的。就SM的形式而言,无论是让圈外人耸人听闻的鞭打、滴蜡、绳缚还是精神系D/s,比起家暴都太“小儿科”了。容易留下痕迹的鞭打、绳缚,乃至穿刺都是非常严谨的学问:鞭打极有章法,轻重缓急都有讲究:
(打屁股里的大学问credit: 绳师48号)脾胃的位置十分脆弱,是禁区;鞭打时绝对不能划过肋骨侧部,屁股尖上方区域绝对不能抽打,会对尾椎骨造成不可逆的伤害……,过程中保持理智、察言观色,虐后要安抚。绳缚更是难上加难,大家需花几百上千元购买麻绳,在正式绑缚前的第一课便是学习人体神经分布,了解身体哪些部位是紧缚的“禁区”,防止神经受损,同时潜心研究小林绳雾的《绳缚本事》乃至拜师学艺,才敢自称绳手。(《与紧缚有关的神经分布TK后手缚》原作共有四张。credit:黑森林的森)也有许多人追求调教的仪式美学,希望能够在身上留下平整美丽的绳缚或鞭痕,咔嚓一声,拍照留念。因为SM的目的不在于伤害,而是在适度合理的疼痛束缚中获得快感。也正是有一套严格的规范与技术,才能够让SM持续可行,成为双方相互取悦的工具。而家暴中的施暴者可不会关注伴侣的需求,他们只会失控、忘乎所以地施虐、击打、拖拽、辱骂。受暴者遭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被殴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甚至头破血流、脾肾受损、眼角破裂,影响日常生活作息。也很难说,有人能够从这种撕心裂肺的痛感中获得任何快感。如果有人看到受暴者的伤痕,仍能发出“家暴=SM”之感叹,只能说TA缺乏最基本的同理心。
(需要注明的是,在SM关系中,“控制”一词也常出现,但这种控制形式仅是建立在知情同意基础上的有限的、仅限私人关系的权力让渡。)那为什么许多人将家暴与SM挂钩呢?我大胆推测,有一部分是源于流行文化、色情文本对SM的污名。当我在网站搜“SM小说”时,弹出的是那些关于调教、凌虐、强制的题材,诸如《二十八号女奴》《朱颜血》《俘虏》……强制凌虐与SM被混为一谈,并正当化了“男性支配女性”的逻辑。请切记,皮鞭、镣铐、绳索并不是SM,只有与信任的人在知情同意下进行的实践,才是SM。
家暴是违法犯罪。将家暴等同于SM,带有不怀好意的色眯眯的调侃。也许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女方遭受的痛苦,而是霸总小说和日本AV里的猥亵桥段。抛开揣测,这种言论既污名化了SM,也淡化了家暴的严重性和恶劣性,为施暴者找到了开脱的说辞,“他只是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抖S倾向啊!他是抖S,打你就是爱你啊!”以此类推,施暴者也可以借此偷换概念,为自己抗辩,“我不是家暴,只是在玩SM。”这还有一层潜台词,就是“既然男方抖S,那么他找一个抖M的女朋友好了。反正M喜欢被控制、被暴力对待。”但,即使在SM关系中,男方单方面赤手空拳打烂女方电脑、禁止女方与朋友往来、剪掉银行卡均是爱的表现,均是可以被接受的吗?当SM被污名,SM关系中的家暴案例则更加隐秘,被侵犯、被家暴的当事人,恐怕对自己的遭遇更难以启齿和羞愧。后续的审理、认定工作也愈发的困难。
喜欢SM并不等于喜欢暴力,这一次的同意也不意味着永久的同意。在SM实践中,当M喊出安全词(即喊停),S没有及时停下,便是在施行暴力。SM圈里有家暴吗?当我愤慨地将这些狗屁不通的言论发给朋友时,他们指出:SM关系里也存在同样存在家暴的情况。自媒体“绳师48号”曾发布征集,收集了不少SM关系中真实存在的暴力案例:遇见的第一个S,把我的裸照放在QQ空间,然后下面有人评论:这女的多少钱一次?他说:不要钱兄弟,改天带你免费操。原来我在他眼里,就是这样一个东西。
——恶魔
被伤的最深的一次啊,那次来姨妈他还一直让我口,弄的喉咙疼,回去就一直发烧,晚上却收到他和前女友复合的消息,然后把我拉黑删除…… 他说,你只是玩物而已。他说,你本来就是下贱的。本来说好的他不抛下我我就不离开他,反正我做到了。
——我是天才
呐,您好,我想我被s伤的最深的那次,大概是他骗我他没有家室,可在某次调教时,他接到他情妇电话,那女人骂我小四还有各种难听的话,我当时就要自己解手铐离开,他过来摸了我的脸,自以为很帅地告诉我,乖,你只是个m,没资格吃醋闹脾气。
——W
(绳师48号《我的SM阴影,是我的主人》
说到底,“S”、“M”只能代表不同人的性偏好,并不能说明他们具备与之匹配的技术与能力。在这个资讯爆炸的时代,下载一个“Nico”,填好资料,在“个人角色”栏填上“S”,就能正式“入圈当S”了。S的身份不能说明他们的道德品行、个人修养、个人能力。(大白话:伪S、渣S、啥也不懂瞎几把玩的人太多了!)有些则发表一些关于SM的高深理论,搭配正装皮鞋/黑丝高跟照片,就仿佛成为了“知名大S”了。在性教育匮乏、SM资讯难以获得、缺少公开讨论空间和协商途径的情况下,部分所谓“圈内人”对SM的了解未必会比普通人多。他们也赞同“M就是堕落下贱”“SM就是S对M为所欲为,随便调教玩弄”“M就是需要绝对听主人的,要好好培养奴性。”当一群连SM是啥都不懂的人在圈子里如鱼得水,当关系缺少信任基础与原则确立,情趣与暴力的边界便开始模糊。某自媒体曾写过一个故事:有一个S给他的M下达了一个命令,M不想执行。S便说,你要不照我说的去做,要不你可以说安全词。但说出安全词的时候,我们的关系便结束了。依我看,这只是一个威胁,M并没有真正的自主选择权,只能被迫从一个差与更差的选项中二选一。当M不能自由选择,被要挟着同意,甚至便已经超出了知情同意的范围,是亲密关系暴力。(后来作者反思了自己的行为)
其二,SM的世界并不是中立真空的。现实世界里存在的性别权力关系、刻板印象也同样折射在SM社群之中。在看似开放、肯定女性欲望的表象下,也同样存在着不少的性别压迫与荡妇羞辱。在床笫之间,说脏话、起昵称是爱意的表达,一旦这种称谓与认知超越了私人关系,延伸至社交生活时(“我只有在你的面前才是M”vs“你是M,所以要对所有S毕恭毕敬”),情趣便衍生出基于角色和性别气质的歧视、压迫。有男M在择偶时,偏爱人美肤白身材好、黑丝高跟的女S,但当他们以个人化的偏好作为标准,攻击其他女性时,便沦为言语羞辱。曾有不少男M在微博辱骂女S “你长得那么丑,直人圈混不下去才做的女S吧?”“长得像头猪,天啊,谁会喜欢你?”“你算什么女S呢,只想要个ATM吧?”“你就是鸡。”其三,全身心的托付、权力让渡就是高危行为。在前面二点的前提下,当这位S不怀好意、M无清晰判断力时,绝对的权力交换就会变成了控制欲的绝对膨胀。当文明社会的遮羞布被掀去,赤裸裸的施暴,肆无忌惮的控制,光明正大的厌女,也不是少见的事。网友“雨浥轻尘”曾指控遭受已婚男S“刀锋”的家暴,并被洗脑说这是调教的一部分,因为“我犯的错”所以需要接受一切惩罚:
有学者认为“S的权力源于M的让渡。真正掌握着权力的是M。M可以随时收回。”这种分析只具备理论层面的意义。凡是实践过SM的人,都知道说“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是需要不断学习锻炼的。说实在的,这话跟“被家暴了,你可以选择离开啊!”有什么区别?这段话的潜台词是,当M没有说不,即意味着yes。如果以此为标准苛求关系中受暴的一方,便演变为受害者谴责论。知情同意能给我们什么启发?我在上面说到了许多真实发生的SM关系暴力,并不是支持“SM=家暴”或“SM关系里更多家暴”等的结论。相反,我想表明,家暴可能发生在所有形式的亲密关系之中,在任何处境下的暴力均需要一视同仁的重视。
SM或其他的性偏好,不是遮羞布或豁免权。想要维系一段健康的亲密关系(包括传统的、SM的或更多元的)同样需要掌控技术、不断反思。如何辨别、阻止暴力,亦是需要学习的。SM社群正与主流社会不断商榷,争取安全、合理合法的表达空间。社群之内,已经有不少线上线下组织用文章、沙龙活动倡导知情同意的原则,开设技术课程,教育大家需要相互尊重,每一种具体的器具要如何玩,如何确保安全、让人放心。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应更具体考虑到SM情景与家暴的认定等问题。例如,SM与家暴的判定,是否可以通过聊天记录、身体伤痕分布等来认定?SM超出了约定的范围,M已喊安全词S方却不停止,是否可以被举证、认定为暴力?同时,我认为SM社群倡议的知情同意原则能够给我们亲密关系的维系带来一点启发。我们的社会文化只笼统地教育我们“说不”,却并不肯定女性的自主,从没有教育我们“说yes”。而在积极的知情同意原则下,S与M双方均需要有超强的自我体察能力和反省力,能够分辨、并清晰描述什么样的臣服、支配是1)让自己愉悦的、2)想要尝试的、3)比较难接受、4)完全不可接受的,自己追求的情景和感觉是怎么样的。借此,我希望大家能够学习时刻关照自己的感受:当下这一刻,是我们享受的吗?是我们“sayyes”的吗?而不是以最低底线来敲问“这一刻,我还能忍受吗?”毕竟说到底,判断暴力的重点,并不在于手段残忍或轻微,是拳打脚踢或精神洗脑,而在于有无违背对方意愿,是否为双方的自愿协商、积极的知情同意。Only yes means yes, 这在亲密关系中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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