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镇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包括: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各类用地的界线和适用范围,提出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控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可建的建筑类型;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规划引导性要求;确定各级道路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座标和标高;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确定公共设施的位置、规模和布局;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细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城市规划、镇规划实施管理的最直接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开发和建设管理的法定前置条件。
延伸阅读
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后走什么流程?
(一)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完成后,由属地规划分局组织初步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工作。
(二)区政府审查阶段:属地规划分局复核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成果报区政府审核。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俗易懂点啥意思?
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总体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或者直接对建设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
详细规划又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在于控制建设用地的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所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的指导规划,他负责着落实某个片区的地块的开发强度,开发性质等内容。是一个比较有实际意义的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出来后多久实施?
控制性详细规划自批复之日起开始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通过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门户网站、规划展示馆网站或者政府网站等途径将控制性详细规划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除外),并在本市主要新闻媒体发布通告,将控制性详细规划查询方式告知公众。
临潼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创造山水城市和现代旅游规划建设的国际典范;实现历史与现代、生态与城市、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共融,将临潼旅游区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旅游休闲度假区。
2、区域面积24.60平方公里。
3、临潼旅游区在空间形态上行形成“一山一带三湖五区”的基本格局。
4、一山:即以临潼骊山景区为依托,构建山、林、水、城四位一体的大山水生态格局。
5、一带:即在南部山区规划非开发用地的浅山生态涵养带,培育良好的生态涵养系统和生态屏障,更替过熟林带,培育新生林带,健全绿地林网,建设可持续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6、三湖:即在改造现有水库、水系的基础上,在骊山西侧新建1600亩水面,形成以凤凰池、芷阳湖、紫霞湖为核心水系的“三湖”优美景观。
7、五区:规划建设五个功能区,华清池—烽火台景区(1.18平方公里),温泉疗养教育区(2.87平方公里),半山养生度假区(2.12平方公里),国际旅游休闲区(13.76平方公里),商贸居住区(4.67平方公里)前期开发总投资约182亿元 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临潼区人民政府共同建设“西安临潼国家旅游度假区”。
8、成立西安曲江临潼旅游投资(集团)公司,承担临潼旅游区的项目招商、重大项目建设、投融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工作。
9、新组织机构拟2010年1月成立,由曲江管委会L姓副主任任临潼新区主任,某L局长任副主任。
什么叫控制性详细规划,它有哪些作用?
控制性详细规划 是城市、乡镇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用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的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以对地块的用地使用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建筑建造控制和城市设计引导、市政工程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以及交通活动控制和环境保护规定为主要内容,并针对不同地块、不同建设项目和不同开发过程,应用指标量化、条文规定、图则标定等方式对各控制要素进行定性、定量、定位和定界的控制和引导。
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什么意思?
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乡镇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用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的规划。
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以对地块的用地使用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建筑建造控制和城市设计引导、市政工程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以及交通活动控制和环境保护规定为主要内容。
并针对不同地块、不同建设项目和不同开发过程,应用指标量化、条文规定、图则标定等方式对各控制要素进行定性、定量、定位和定界的控制和引导。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制定和实施,保证城市、镇总体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镇的控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控规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规编制以及本行政区域内控规实施管理工作。 其他镇人民政府负责本镇控规编制工作,上级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经依法批准的控规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 城市、镇总体规划批准后,控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组织编制控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