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食物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什么

食物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1添加剂食品

2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术语和定义:

31.食品添加剂:

4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52.最大使用量

6食品添加剂使用时所允许的最大添加量。

7最大残留量

8食品添加剂或其分解产物在最终食品中的允许残留水平。

93.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10保证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如助滤、澄清、吸附、脱模、脱色、脱皮、提取溶剂、发酵用营养物质等。

114.国际编码系统(INS)

12食品添加剂的国际编码,用于代替复杂的化学结构名称表述。

13中国编码系统(CNS)

14食品添加剂的中国编码,由食品添加剂的主要功能类别(见附录E)代码和在本功能类别中的顺序号组成。

15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161.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7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182.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19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20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213.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

22按照本标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

23带入原则

24在下列情况下食品添加剂可以通过食品配料(含食品添加剂)带入食品中:

25根据本标准,食品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水平;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26注意事项

27食品用香料:用于生产食品用香精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的使用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营养强化剂: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和相关规定。食品分类系统:?食品分类系统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只适用于本标准,见附录F。

延伸阅读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有明确的规定,规定有很多条,列举如下一些: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2、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3、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4、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5、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6、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8、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水平。

食物添加剂硫磺的使用范围?

  硫磺是国家允许作为食品添加剂的。  使用范围及使用量:  (1)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920-1996)规定:蜜饯、干果、干菜、粉丝、食糖,只限用于薰蒸,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蜜饯不得超过0.5g/kg,其他不得超过0.1g/kg。  (2)实际使用参考:薰硫就是燃烧硫磺产生二氧化硫,既可破坏果片表面细胞,促进干燥,又可因二氧化硫的还原作用,破坏酶的氧化系统,阻止氧化作用,使果实中的单宁物质不致被氧化褐变。此外,尚可保存果实中的维生素C。薰硫室中二氧化硫的浓度一般为1%~2%,有时可高达3%,1t切分水果原料约需硫磺3~4kg,具体依果实品种、成熟度、薰房大小及薰硫时间不同而异。一般薰硫时间为30~60min,最长可达3h,主要依据果实大小和性质而定。如对块状苹果薰硫时,燃烧硫磺30g,维持30min。薰箱容积约1m3,空气中含二气化硫量约1%,可薰蒸苹果7.5kg。

食品添加剂有国家标准型号吗?

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卫生部制定并与国标委联合颁布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是我国食品安全最大的标准,标准自实施以来,在规范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促进食品工业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如何?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有明确的规定,规定有很多条,列举如下几条。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2、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3、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4、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5、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6、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 水平。 8、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 水平。 来源:_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

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的第4款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如下:

4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4.1 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基本要求

(1)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危害;

(2)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

(3)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4)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5)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尽量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

(6)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除去,有规定食品中残留的除外。

4.2 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1)保持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2)做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份;

(3)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4)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储藏;

4.3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质量标准 按照本标准(指GB2760)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4.4 带入原则 除了直接添加外,在下列情况下食品添加剂可以通过食品配料带入食品中:

(1)根据本标准,食品配料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

(2)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3)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水平;

(4)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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