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准则》适用的对象是哪些
适用对象: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党中央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做到清正廉洁,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的利益、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政准则》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并充实完善了相应的实施与监督制度,是一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
延伸阅读
《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进行了哪些规范
《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廉政准则》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八个禁止是什么
八方面禁止”是: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廉政准则》对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有哪些规定
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和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反规定买卖股票,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目的在于防止经济生活中的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和国家机关的政务活动,在于防范和禁止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利用个人的职权或者职务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私自从事营利等各种与党的要求、与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身份不相符的活动。 党员领导干部,无论是在党政机关,还是在国有企业等单位,都拥有与其职位相对应的职权,他们中的一些人员个人经商、办企业,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和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反规定买卖股票,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人股,危害极大。一是滋生腐败。他们可以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者职务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以权谋私、化公为私、损公肥私,一些人甚至为了个人或者小团体利益,或与不法分子或不法外商相互勾结侵占国有资产及其收益,或以种种手段转移、侵吞国有资产。二是权力进入市场,造成官商不分、政企不分,妨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机制的建立和正常发展,干扰了市场秩序。三是妨碍党员领导干部全身心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影响党员领导干部秉公办事、秉公执法,干扰了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四是易于在干部队伍中助长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影响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因此,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活动,有利于保持党的先锋队性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