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性余额什么意思?
补偿性余额又称为“最低存款余额”,是指企业向银行借款时,银行要求借款企业以低息或者无息形式,在银行中按贷款限额或实际使用额保持一定百分比的最低存款余额。银行要求的补偿性余额的数量主要受信贷市场竞争的影响。如果信贷市场供大于求,那么在签订贷款协定时,借款者可能会处于有利的地位,补偿性余额可能就较小;反之,则借款者就可能不得不接受较高的补偿性余额。
补偿性余额有助于银行降低贷款风险,补偿其可能遭受的风险。但对借款企业来说,补偿性余额则提高了借款的实际利率,加重了企业的利息负担。
延伸阅读
补偿性余额计算公式?
企业借款的实际利率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实际借款利率 = 企业借款实际支付的利息/(企业借款总额 – 补偿性余额)= 名义利率/(1-补偿性余额比例)
例:某企业从银行取得一笔期限为一年的100万元借款,借款年利率为10%,银行要求的补偿性余额比例为20%,则:企业的实际借款利率=10%/(1-20%)=12.5%(这里的实际借款利率没有考虑补偿性余额的银行存款利息)。
可见,采用补偿性余额借款法,降低了银行的贷款风险,但是对于借款企业讲,则减少了企业实际可用借款数,提高了借款的实际利率。
补偿性余额比例是什么?
即补偿性余额占总余额的比例,所谓补偿性余额,是指己经核定的补偿款尚未支付完毕的余额,例如某单位全部应付资金年末余额1000万元,其中补偿性余额250万元,则其补偿性余额比例为:250÷1000×1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