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儿奉母什么意思(埋儿奉母的意思简写)

埋儿奉母什么意思?

埋儿奉母,也叫“郭巨埋儿”,是中国传统民间故事,在东晋干宝所写的《搜神记》、宋代《太平广记》、元代郭居敬的《二十四孝》中都有记载。

“埋儿奉母”讲的是晋代一个叫郭巨的人,在父亲去世后,把家产分给了两个弟弟,自己只接了母亲来供养,对母很孝顺。后家境越来越艰难,妻子生了一男孩,郭巨的母亲非常疼爱孙子,自己舍不得吃饭,把食物留给孙子吃。

郭巨觉得养这个孩子会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说:“儿子以后可以再生,母亲只有一个,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埋孩子时,突然从地里冒出一坛子黄金,上面写:“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供养母亲和孩子,从此,郭巨不仅生活变好,还以孝顺的美名传遍天下。

这个故事是一则民间传说,没有真实的历史原型,虽然被列在元代郭居敬的《二十四孝》中,但郭巨的做法一直都有争议,明戴君恩《剩言》直接就评价说:“郭巨埋儿以食母,吴起杀子以媚君,不情莫甚矣。”清代袁枚也说他“大罪也”。

二十四孝中的埋儿葬母是否真实发生?

二十四孝中的埋儿葬母真实发生过,下面具体叙述一下

《二十四孝》中的郭巨“埋儿奉母”,原文是这样的:

“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父母之食,盍埋此子。及掘坑三尺,得黄金一釜。上云‘官不得龋民不得夺’。有诗为颂,诗曰:郭巨思供亲,埋儿为母存。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

——就这个官方认定的故事而言,郭巨的“残忍”很难成立。物质极度匮乏的时代,“人相食”也是正常的,让大家都活下来才是真“残忍”!

但要寻找真实的细节,又并非易事,因为《二十四孝》中的故事,大都取材于刘向的《孝子传》,也有一些取材《艺文类聚》、《太平御览》等。而“郭巨埋儿”更有正史支撑,《晋书》所载与之并无二致,看来郭巨确实是个好人!

埋儿奉母是二十四孝之一吗?

是。

埋儿奉母的故事:郭巨的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

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埋儿奉母的典故?

埋儿奉母,又名”为母埋儿”、”郭巨埋儿”,为中国传统民间故事此故事在东晋干宝所著《搜神记》、宋代《太平广记》、元代郭居敬的《二十四孝》、明代嘉靖时期的《彰德府志》等书中均有记载。

原文

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释义

郭巨,晋代隆虑人(今河南省林州市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的母亲非常疼爱孙子,自己总舍不得吃饭,却把仅有的食物留给孙子吃。郭巨因此深感不安,觉得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面写:”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从此,郭巨不仅过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顺的美名传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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