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生认识蔺相如是冒险主义者

以下是南开大学徐江教授的观点,颇有新意,徐教授的看法可以作为语文上思辩训练的好材料。
《廉颇蔺相如列传》解读
——教学生认识蔺相如是冒险主义者
南开大学文学院 徐江
司马迁在《廉颇蔺相如列传》中把蔺相如描述为一个“智勇可谓兼之”的英雄。自从这篇传记被选入高中教材以来,我们在蔺相如人物形象的分析中便承继了司马迁的衣钵,以司马迁的话为本,大谈蔺相如的“智勇”形象。正如人教社《教师教学用书》所说,“作者选取‘完璧归赵’‘渑池之会’‘廉蔺交欢’三个典型事件,充分肯定了蔺相如大智大勇、威武不屈、不畏强暴的形象及其‘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的崇高精神。”
从文本的事实看,蔺相如“完璧归赵”是传记写作重点,而且是蔺相如仕途成功的开始。他似乎的确也不辱使命——“城入赵而璧留秦;城不入……完璧归赵。”如此,从但是,任何有头脑的人细细想想,蔺相如的“完璧归赵”是一种十分令人后怕的事情,这是一次失败的外交活动。 他的所谓“智勇”之中,隐含着轻率、无理、无礼,罔顾赵国的安危,损害赵国的国格,眼中只有那块和氏璧,根本没有战略眼光。我们今日以《廉颇蔺相如列传》为教材,应该教导学生能够认识蔺相如是一个冒险主义者,以此文本为例子,在深入分析人物形象的过程中,培养学生一种珍贵的另类辨别力。这是语文课的根本任务之一,且不论它是什么“大语文”或“小语文”。当前语文界的教者,普遍缺乏我这里所说的实际解读能力,只会在那些概念上争来争去。难道我说的不是事实吗?
若想在世俗观念统治的背景下能够显示一点儿反潮流的珍贵辨别力量,面对众人说“是”的情景能非其所隐含着的“非”,不只需要勇气,首先需要的是能力,是方法。作为语文课的教者应该有这种能力,应该培养这种能力。本文教学生认识蔺相如是一个冒险主义者,培养学生另类的辨别力所需要的方法就是“反事实假设思维法”。所谓“反事实假设思维法”,就是指客观事件已经客观地发生过了,它已经成为事实,但对它进行评判的时候,不要局限在已经发生的事实,就事论事。而是要认识到任何事件都可以从初始状态走向两种以上的可能的结束状态。为了认识已经发生的事件,我们不仅需要知道世界实际上是如何变化的,而且应该知道如果没有这个事件,它的情景会是什么样的另一种状态,即从与事实相反的角度作假设性想象、判断,看一看会产生什么样的可能后果。如果因为它们未成为现实而予以排除,从不考虑这些可能的替代项,显然对事情的评判和认识是不会深刻的。列昂?托洛茨基就曾经问过这样的问题——“假如列宁在1917年被刺身亡,十月革命还会成功吗?”托落茨基的回答是“一个小心翼翼的‘不’”,“因为这个个体起着关键的作用。”
要正确而深刻理解一个事件,必须把实际事件放在与之相反的可能性的空间里,建构起一种反事实的情景,恢复事件过去的各种不确定因素,重新打开已经关闭的事件的另一扇可能性大门。从而会想象到与已经发生的事件相反的假设性判断,从中汲取已发生事件隐含着的可能的经验教训。一个思考者能对客观事件有这种假设思考意识和能力,说明它对事件有深入的辩证理解,显示出拥有思辨洞识的能力。有人明确地说:“当代的认知研究表明:‘智商的一个重要成分是进行反事实推理,更宽泛地说,是对可能性进行想象。’”甚至说,“电脑计算和设计将会使反事实历史更具吸引力和精确性。”(《新叙事学》,〈美〉戴卫?赫尔曼主编,马海良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出版,第202页、197页)英国哲学家阿尔弗雷德?诺思?怀特海就很推崇这种辨别力,他说:“这种辨别力还涉及到那些在……世俗场合中从价值中被排除去的”。所谓在“世俗场合中从价中被排除的”因素,就是在现实的客观世界上并没有发生的却可能发生的与事实相反的事件。怀特海继续对此解释说:“譬如,以滑铁卢之战为例。这场战役以拿破仑的失败而告终,并且以这场失败为基础,建构了我们现实的世界。但是,那些表达了由他的胜利可能会导致的另一种历史路径的抽象观念与那些现实发生的事实是密切相关的……我们在思考这些可能性,甚至在不考虑它们时,也会承认它们的相关性。”(《过程与实在》,〈英〉阿尔弗雷德?诺思?怀特海著,杨富斌译,中国城市出版社2003年2月出版,第337页)这位哲学家显然很重视与客观事件相反的并不存在的可能存在的。
方才我们充分讨论了“反事实假设思维法”对认识已经发生事件的意义、价值。其实从操作实践上讲是很容易的,用一个公式概括的话,它是这样的——“假如……不……,而是……,那么就会……。”举个例子说,苏洵在《六国论》评“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时便以“反事实假设思维法”去想象另一种情景——“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这就是说,当年韩、魏、楚不向秦国赂地求安,齐人勿附秦国,燕国不靠刺客,赵国不残害良将,众诸侯“并力西问”,显然“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这样一种可能的存在,对于韩、魏、楚赂地力亏,最后导致六国相继连环灭亡不是一种很好的反证批判吗?所以,掌握“反事实假设思维法”对于认识客观已发生的事件是很有益处的。
也许性急的读者早已按奈不住自己的心情想问,上边讲的这一切怎么能在解读《廉颇蔺相如列传》时和认识蔺相如是一个冒险主义者发生联系呢?
当教者明了“反事实假设思维法”,当教者教学生认识了“反事实假设思维法”,我们便可思索蔺相如“完璧归赵”的过程中,有什么与已经发生的事件相反的其他可能的事件发生,特别是想象一下有没有危及赵国安全、给赵国造成被动的可能事件发生。比如,当秦王按照蔺相如的请求,准确说,应该是按照赵国的请求,“斋五日”“设九宾于庭”非常隆重地准备接受和氏璧的时候,蔺相如给秦王当头浇了一桶冷水,告诉他和氏璧已被暗地送回赵国了。秦王和群臣“相视而嬉”,“左右或欲引相如去”。在这时,秦王表现很大度,制止了左右要惩罚蔺相如的举动,“毕礼而归之”。在这里就有作“反事实思维”的由头了——假如秦王没有那样地克制,而是恼羞成怒,感觉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他要寻找发泄怒气的出口,接下来会怎么样呢?
显然,学生会想象到下面的事情都是有可能发生的,并成为“完璧归赵”原事件的替代项。
秦王命人将蔺相如囚禁起来,然后遣使入赵,问赵王讨说法。秦使者可以堂堂正正地说秦王如何“斋五日”,如何“设九宾于庭”诚恳地要与赵国做这笔以城换璧的交易。但蔺相如却如何如何戏弄秦王,这是赵国对秦国的无礼,要求赵王给予赔偿。
甚至秦王当庭让蔺相如受汤镬之刑,然后再以赵国侮辱秦国为由,兵临邯郸,不赔偿国格受辱精神损费绝不退兵,要求赵国给个说法。赵王将被迫付出更大的代价,包括诛蔺相如九族,奉璧求和等等。
本来,赵国得了和氏璧,秦国以十五城易璧,在赵国没有将璧给秦国之前是不能断定赵国诈璧的。秦国按赵国的请求“斋五日”“设九宾于庭”的情况下,接下来就应该由赵国特使授璧,而后看秦国表现是否予城。但蔺相如“先发治人”,暗地“完璧归赵”,他自己都承认“臣知欺大王之罪当诛”,这样蔺相如就把秦赵易璧的外交博弈主动权完完全全地奉送给了秦国,授柄于秦,归直于秦。他“完璧归赵”的举动给赵国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一切皆由人家秦王作主,秦王怎样做都有理由,都得体。秦王大度,不与赵计较,如事情本身那样,放掉蔺相如。秦王理性一点儿,扣押蔺相如,遣使入赵,责备赵王,赵王只有赔不是的份儿。秦王火气大一些,兵犯邯郸,责赵国不信,若让秦罢兵,不知要付出多么巨大的代价。落这些结果中的哪一项,都是赵国的被动,何必派蔺相如赴秦呢?当初婉言拒绝秦之所请,至少还不会发生伤害秦国的事情。蔺相如作为弱国使者,绝不能主动挑逗、诱发强国的不满,“完璧归赵”是轻率、无理、无礼的失败外交。携璧入秦,一看形势不妙,偷偷把璧送回国内,这样的特使谁都能当。作为赵国的易璧特使,他的职责应当是既要保证赵国和氏璧不受损失,赵国尊严不受伤害,同时,还要小心翼翼,不开罪秦国,不驳秦国面子。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是保证“双惠双赢”。秦国本来有诈璧之心,而赵国势弱担心被诈,这本来是两难的事如果能做成两全的事,这才是蔺相如“智勇”双兼之体现,而非简单的“完璧归赵”。
这时,我们还需要运用“反事实假设思维法”去反思蔺相如一开始在赵王面前请缨赴秦时所犯下的错误。他对赵王说:“臣愿奉璧往使。城入赵而璧留秦;城不入,臣请完璧归赵。”于是,赵王“遣相如奉璧西入秦”。蔺相如夸下海口,他单车赴秦怎样能保证“城入赵而璧留秦”,怎样保证“城不入……完璧归赵”呢?他事前没有任何充分的预案,只是见机行事睹一把而已。冒险主义者的另一面就是机会主义者。在这里,我们用“反事实假设思维法”去想象与蔺相如当初相反的做法,就会充分认识蔺相如的轻率错误。
假如作为特使的蔺相如,他就不受秦以城易璧的思维约束,他想的不是城入赵如何,不入赵又如何,而是抱定促秦打消以城易璧的念头而赴秦。因而,他就不是“奉璧往使”,而是空手单车西入秦。为达到上述目的,就要胸有成竹,有预案,考虑周全。特别是站在秦王的立场上,替秦王盘算一下以城易璧会给他带来什么样的负面影响。若真的以城易璧,秦王会招来城中百姓厚怨;而以城诈璧,得璧不予城,以一璧而失信于天下亦不值得。这是一种因果思维意识,即设想以城易璧或诈璧会造成什么后果。当然,这也是一种证伪排除思维,就是说“换”与“诈”都行不通,只能打消以城易璧或诈璧的想法。他赴秦不是见机行事,而是早打好了游说秦王的腹稿——“璧乃一物件尔,十五城则非十五城,乃十五城民之居所也。若以十五城易璧,恐陷大王重物轻民之不义也。倘大王得璧而不舍城,亦陷大王于不诚不信也,以一璧而见笑于天下,亦不当也。望大王罢此议也。”假使秦王坚持想得到和氏璧,蔺相如可再谏之曰:“大王诚爱璧,赵国缺谷,赵王忧民之饥也,愿以璧易谷。大王可予赵十五万石谷米,既可免除民怨,亦助赵王恤民之苦也。若大王践诺,臣愿质于秦,且秦强赵弱,岂敢逆大王之欢也。谷至赵,赵必奉璧。唯大王与群臣孰计议之。”
这样做就不会发生两骗秦王的事情了,即假说璧有瑕和借“斋五日”之机“完璧归赵”。因为和氏璧本来就没有带到秦国去。想那秦王两次受作弄尚且能忍而不发,“毕礼而归之”,蔺相如能这样诚惶诚恐真心相谏岂能刁难于他,进而不但罢以城易璧或诈璧之想,而且以谷易璧也不会行之。显然,这样的结果于赵国是最佳选择。当然,以谷易璧也是双方都可接受的。以这样的思维教学生认识蔺相如,不但辩证地看清了蔺相如的人物形象,学习了一种思维方法,而且也提高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以下是司马光与杨时等人的看法
司马光认为:“夫和氏之璧,怀握之玩,得之不足以为重,失之不足以为轻,而相如以死争之,以诈取之,有如秦王赫然増怒,肆其彊【同‘强’】暴,……移兵攻赵,是为赵王爱数寸之玉,丧国士之贤,贪无用之器,贻宗庙之忧,人臣爱君果如是哉!”核心意思是为一个和氏璧以死争之、以诈取之不值得,作为臣子不能这样为君王做事,因为会给国家带来灾难。
杨时认为:“夫以小事大,古之人有以皮币犬马珠玉而不得免者,至弃国而逃,况一璧乎?虽与之可也。相如计不出此,迺以孤单之使,逞螳怒之威,抗臂秦庭当车辙之势,其危如一髪引千钧,岂不殆哉!”意思是说相如此举是自不量力,“逞螳怒之威,抗臂秦庭当车辙之势”。
王士贞则认为蔺相如虽然成功了,但实在太过冒险;成功实在是“天助”——运气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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