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十月召开的什么会议?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06年10月8日至11日 在北京举行。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地位,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
2006年10月8日是十六届几轮全会?
2006年10月8日,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开幕,到11日结束,共4天时间。
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2006年10月什么会议提出?
2006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全面分析了形势和任务,提出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要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2006年十月召开了什么?
十六届六中全会于2006年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5人,候补中央委员152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