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你如何看待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
优质回答:
职业年金是从2014年开始事业单位缴纳社保,实行“社保并轨”而采取的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收入补助手段。
实行职业年金的根本出发点,就是为了保障事业单位人员在退休之后,不降低他们的退休收入,避免影响到他们的退休生活。
我们都知道社保是从1992年开始的,最初主要针对的是企业缴纳,并没有考虑事业单位人员。
后来由于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与需要,确保社保制度的正常运营,不得不扩大社保人员的缴纳范围。在经济形势的发展需要和民生的呼吁之下,最终于2014年事业单位人员也纳入社保的缴纳人群。
此时事业单位人员才刚刚开始缴纳社保,如果按照企业缴纳人员的退休方式来计算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这必然会导致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工资会大幅度的降低,从而可能会影响事业单位人员退休的生活。
毕竟企业人员已经缴纳了22年社保,事业单位人员才开始缴纳,这必然会导致事业人员和企业人员退休金出现巨大的差距。并会严重影响到事业人员的退休生活,可能引起社会的不良反应。
因此为了保证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不降低收入,国家先后采取了过度处理办法和职业年金的手段,来确保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的收入保障。
职业年金的基本概况就是:在国家政策指导和监督下,实施的一种具有一定程度互济性的强制性的社会保险项目,是基本养老的补充和辅助,而建立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不是商业保险,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
职业年金,单位按照本单位月工资总额的8%,个人按照月缴费工资额的4%比例,共同缴纳,全部进入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时按月支付!
简单的说职业年金,全部进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归个人所有。所以职业年金可以对退休人员的工资,起到一个较好的收入补充作用。
对于企业来说,职业年金完全是自愿的原则,不必强制执行,但是事业单位则是必须要强制执行缴纳的。
现在很少有企业能够执行职业年金的,除了极少数经济效益比较好的大公司,一般的企业能够执行五险一金就己经很不错了。所以现在的职业年金,95%以上的都集中在事业单位里,因为职业年金设立的初衷就是为了解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的收入较低的问题,并不是为了为了解决企业人员的退休金问题。
好了,我就简单的分析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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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何看待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作为事业单位职工肯定是非常高兴的,但作为事业单位之外的人看起来可能还是有点酸溜溜的感觉,你有什么感觉也是没有用的,毕竟这是国家政策,也不是哪个单位自己想干就能干成的,还是衷心地祝福他们吧。
职业年金办法,是根据国办发(2015)18号文件精神,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精神而实行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执行时间是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该办法的安排,凡是机关事业单位都要建立职工职业年金制度,是属于强制性缴纳的。缴费基数和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致,用人单位按照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来缴纳,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实际工资来缴纳。总的缴费比例为12%,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4%,按照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实际就是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都归个人所有。
凡是缴纳的职业年金的事业单位职工,在办理退休后除了领取基本养老金以外,还可以领取职业年金。职业年金的领取可以采用按月领取的方式,即职业年金账户总额除以相对应的计发月数,这个相对应的计发月数和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相似,55岁退休领取月数为170个月,60岁退休领取月数为139个月,领完相对应的计发月数不再领取,这点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又不一样。个人账户养老金虽然也有相对应的计发月数,但是是属于终身领取,即相对应的计发月数领取完毕之后退休人员还健在的,由统筹基金继续支付,直到死亡为止,但是职业年金一旦相对应的计发月数领取完毕后就停止计发,如果没有领完相对应的计发月数已经死亡的,剩余部分可以由家属继承并一次性支取。
职业年金制度,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项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对于保障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待遇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任何事情都是几家欢乐几家愁,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三分二是由财政来买单,只有三分之一是个人来缴纳,作为纳税人的企业职工心理还是感到酸楚,但毕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财政开支这是无可厚非的。作为国家兴办的国有企业,实际大多数也会有企业年金,但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在本质上是不同的,企业年金是由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的,没有强制性的要求。特别是民营企业,虽然也属于企业年金办法的管辖范围,但是要想私营企业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可能比登天还要难。
综上所述,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制度,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职业年金办法建立和施行的,其性质属于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这对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生活保障是具有重要意义的,虽然我个人不属于职业年金的范围,但是我对职业年金的认识还是比较正面的,也是积极支持和拥护的,希望这项制度能成为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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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只有机关事业单位有,它是一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的一种特殊福利,它由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单位的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它的覆盖面面向整个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企业单位虽然也规定一个企业年金也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但单位的资金来源于企业。因此只有少部分国企执行,大部分私企是不执行的。另外年金规定于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之后。主要针对事业单位,改革了二十年的老国企职工虽然养老金低于事业“老人”一倍以上,却没有年金之说。
2014年10月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之后,“中人”的养老金由过去工资及补贴总额按比例计算的退休金核算办法改为公式计算,看起来和企业都一样用公式计算,很多规定相同,但内涵很深。为了防止事业“中人”和企业“中人”一样计算出来的养老金太低,使事业“老人”“中人”养老金差距过大,出现“中人”低于“老人”现象,因此规定了一些办法,比如,把企业“中人”低的视同指数=1,改过来按职级提高视同指数,改过渡养老金.“平均指数”计算为含金量高的“视同指数”计算。仅此还不够,仍然担心“中人”、“新人”低于“老人”,因此2015年国务院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发文。文件:“第四条 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职业年金账户的设置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类似,都是以个工资缴费基数为基准按比例缴纳入账户,不同的是个人账户个人按比例8%缴费入账,年金账户只需个人按4%缴费入账,然后财政按8%缴费补贴入账共计比个人账户多4%,个人少缴4%,因此职业年金是一个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福利账户。
年金账户在社保养老金中是怎样计发呢?前面我们已介绍了年金账户的设置及缴费,那么计发也和个人账户一样计发,同样按养老金余命化月,按相同计发月数计发。
月年金=年金账户累计余额/计发月数(如退休年龄50岁195、55岁170、60岁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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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其缴费基数就是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单位8%,个人4%,全部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退休时按照本人退休时所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也可以在退休时选择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职业年金实质上是使退休后的养老保险金更多一些。企业也有类似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叫做企业年金,也可以使企业退休人员有更多的用于养老的费用。但是,这两种制度还是有区别的。
一、强制性方面不同。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是强制性的,企业年金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企业年金办法》只是规定,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应当与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这就是说,需要企业与职工协商确定,如果企业方不想建立,那也就没办法了,最多就是劳动者不在这里工作了,到有企业年金的地方去工作。但是,如果大多数企业都没建立,你还是没有办法享受的。
二、缴费比例方面不同。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是明确了的,缴费比例为单位8%,个人4%,全部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企业年金的缴费比例是这样规定的: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就是说,只规定了上限,具体比例、具体费用由企业与职工协商确定。这还是一种不明确的方式,只要企业不想建立这一制度,就不需协商了。或者说让企业承担少一点,职工承担多一点。
三、待遇领取方式稍有不同。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职业年金的待遇领取只有两种方式 ,一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二是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职业年金的待遇领取则是,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也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两者对比,企业年金的领取方式稍微灵活一些。
四、单位缴费的经费来源不同。
职业年金的单位缴费部分是由财政资金保障的,基本没有什么问题,所以可以强制执行,可以做到机关事业单位所有职工都享受。
企业年金的单位缴费部分是企业经费保障的,也就是用企业的盈利来缴纳的。如果企业效益不好,是没办法缴纳这部分费用的。一些稍有盈利的企业, 有可能缴费后就会变成亏损了。这两类企业缴纳企业年金的积极性是不太高的。即使是那些盈利的民营企业,缴纳的积极性也不高,毕竟是企业的利润、股东的分红,不缴的话自己可以多分点钱。要缴也只是给那些高管或骨干人员缴。在自愿选择、双方协商的规定下,普通员工要享受这样的福利还是有点难。
五、有人担心通货膨胀对年金价值有影响
年金作为养老保险的补充,与养老保险是有区别的。养老金是可以终身领取的,只要你活着,就会一直领下去,而且会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增加,其价值是很高的。而年金是不随经济发展增加的,要增值只靠利息、运营收入,而且退休后不管是按月、按次、分次领,只要领完了就没有了。就是说你60岁退休时,选择按月领取的话,一般在72岁左右就将年金领完了,如果你活到了100岁,从在73岁开始就没有年金领了。不能终身领取,其价值大打折扣。
此外,年金是领完就为止的,如果通货膨胀了,价值就会变少。假设你现在存1000元进去等几十年后退休时,贬值成只值200元了,加上利息、运营收入可能价值会高一些,但终究还是贬值了,你愿意吗?有些企业与劳动者就想,与其放在那让其贬值,还不如现在就作为工资发给劳动者,这对于那些工资收入较低的劳动者来说,解决当前的生活问题,远比解决以后的养老问题重要,而且这些钱以后还有贬值的可能。
综上,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这对于退休后增加养老金是一件好事。但是职业年金有财政资金保障,执行起来较容易。而企业年金不是强制性的,执行与否,与企业的主观愿望有很大关系。因担心通货膨胀使年金的价值缩水,一些劳动者可能会选择现在就把年金支付给其本人。如果都这样做,企业年金的推行就有点难了。因此,企业年金制度需要更加完善制度,更加加大力度去推行。
以上是个人意见,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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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年金是国家给机关事业单位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2014年10月1日,国家推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和企业职工一样,通过在职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后根据本人的缴费情况在社保部门领取养老金。为了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的退休待遇不会因为“并轨”而减少,2015年4月6日,国务院出台了巜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
职业年金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它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自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职业年金制度。
职业年金所需的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丶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进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退休时按本人计发月数计发。
比如:某事业单位职工老张,60周岁,2020年5月退休,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4200元。
老张的职业年金账户有35000元,他退休时每月可领取的职业年金为35000÷139=251元。
这样,老张退休时每个月可领取的养老金待遇为4200+251=445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