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后还有参公单位吗 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能参公吗?

网友提问: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何改革?事业单位还能参公吗?

优质回答:

作为有所了解的人,我来回答一下。

目前,省级机构改革方案除了少数几个外,基本都得到了中央批准颁布,大都正式展开了本轮政府机构改革,快的如海南十月份完成,慢的也会按照时间节点在12月份完成。毕竟改革是自上而下的,只有省级完成了,市县级才能如期展开。

认真研究各省市机构改革方案不难看出,其中一条就是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同步纳入改革,绝大多数就是现在的参公单位。这充分说明了事业单位改革的加速推进,之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已经完成可分类,也就是具备了改革基础,正好纳入省级机构改革总盘子,同步完成,为下步事业单位总体改革如期完成打下坚实基础。

行政机构调整组建或者合并撤销,人员大都不担心,中央早已明确,可以允许暂时超编超职数,待自然消化,也就是说无论分流还是岗位没了都会得到妥善安置,待遇不受任何影响。

最为关心关注的是同步纳入本轮改革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已经明确的是,行政职能回归机关,剥离后剩下的变成公益一类,而且中央要求除执法类单位外不再新设立参公单位。可以预见的是,改革完成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么是执法类继续存在,要么是转为行政机关,要么是成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如果整体转为行政机关,原有参公人员,只要符合条件,比如大多数省人员流动规定中明确,第一是军转干部,不受限制;第二是参加省考人员,工作满两年即可;第三是原有公务员身份到事业单位任职人员;第四是从事业单位调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岗位人员。除此之外,就算是有参公身份,未必能转编为公务员。

如果是行政职能回归机关,尽管有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规定,可并不意味着原有从事业务人员可自然转到机关变成公务员,要具备的前提是有编制,有职数,才可以进行流动。不过很难,此次改革要求编制总数职数不增加,甚至有所减少,各机关除了有超编的,很难有空的。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惯例,原有参公人员就是转不了公务员,也会继续保持现有身份待遇直到退休,只不过单位不参公后晋升渠道不再通畅,会变得相当困难。

至于现有事业单位,除了行政执法类外,再参公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这也是中央明确过的,否则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也就失去了意义。

其他网友回答

顺其自然、自然而然

其他网友回答

应该参不了,事业单位去行政化,剥离行政职能,所以以后事业单位单纯的就是公益类,行政职能划给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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