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为什么贝克汉姆那么早就离开五大联赛去踢美职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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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一点,贝克汉姆去美国大联盟踢球的年龄不算早,毕竟已经32岁了,十几年前球员一般33岁就退役,即使留在欧洲可能状态也马上下滑。
作为英格兰历史上最出色最有影响力的球员之一,贝克汉姆是一位集合颜值与球技于一身的巨星,不少人认为贝克汉姆名气大于实力,但是实际上贝克汉姆因为太帅了所以被人忽视了实力,是被低估的球员。他的经历都很有传奇性,平民出身在豪门曼联拿到一切荣誉,然后又转会到世界上最好的俱乐部皇家马德里,说实话在皇马的生涯表现一般,但是在2006-2007赛季在被打入冷宫的情况下坚持训练保持状态,后期发挥如神帮助皇马拿下联赛冠军,就在所有人以为他要留在皇马时,他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加盟了美国大联盟。
对这个决定当时很多人不理解,毕竟以贝克汉姆的实力和地位,在主流联赛肯定有位置,但是beiken贝克汉姆的决定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对他本人的职业生涯和个人生活来说,这个决定很不错。具体原因如下:
一、贝克汉姆与皇马决裂,很难再留下
贝克汉姆在2006-2007赛季初被雪藏,受到的待遇比武磊在西班牙人还屈辱,毕竟武磊实力还是有点差,而贝克汉姆的实力、态度、地位没任何问题,皇马就是要搞他。
后来因为伤病实在没人了贝克汉姆才有出场机会,连续多场发挥出色帮助球队拿下联赛冠军,这狠狠的打了俱乐部的脸。
但是在职场混过的都知道,和管理层闹过这么大的矛盾,就必须离开了。即使老板因为种种原因反悔了提出加薪留下也得拒绝,毕竟感情已经破裂了,双方都失去了信任,这样互相留个好印象,互相给个面子分开是最好的结局,真留下了会都疑神疑鬼有更多矛盾。
二、算经济账去美国大联盟更有利
其实论工资,在2007赛季时候皇马为贝克汉姆奉上了一份1500万欧元年薪的续约合同,而大联盟洛杉矶银河提出的合同只有300万美元年薪。只要不傻就会选择1500万欧元对吧?但是贝克汉姆偏偏选择了300万美元。因为贝克汉姆不是一般的球星,这个时候的贝克汉姆工资仅仅是收入的一小部分。
离开皇马,贝克汉姆拿回了自己所有的肖像权,而且在时尚之都洛杉矶贝克汉姆的人气和影响力翻了好几倍,商业价值巨大,广告商们争先恐后向贝克汉姆奉上巨额的广告合同,请求贝克汉姆为自己的品牌代言。
如果贝克汉姆留在皇马,根本没有这么多广告合同,而且即使有,也会分很多钱给皇马俱乐部,离开皇马贝克汉姆挣到了更多的钱。现在看贝克汉姆的这个决定,简直就是最佳的职业规划。
三、贝克汉姆想和维多利亚在好莱坞发展
维多利亚作为明星其实很不想在马德里生活,对她来说,美国好莱坞、法国巴黎、意大利米兰这种时尚之都才是对事业最好的去处,生活节奏也更习惯。而贝克汉姆当时自知职业生命已经快到尽头,凭借帅气的外表和巨大的人气,他早就想进入娱乐圈发展,而世界娱乐的中心洛杉矶是他最好的选择,而且那里有他的好朋友汤姆克鲁斯照顾,并不是孤军奋战。
所以不管是为了维多利亚的事业发展,还是为了贝克汉姆的退役后去向,还有为了给孩子们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去美国大联盟洛杉矶银河都是非常正确的选择。
四、赛制差别原因贝克汉姆可以租借回欧洲保持状态和影响力
美国大联盟的比赛分季前赛季后赛,受限于实力,洛杉矶银河没能打季后赛。
所以实际上有六七个月的时间没有比赛任务,这样贝克汉姆就可以通过运作租借回欧洲俱乐部踢球,既可以保持自己的竞技状态,也可以巩固在足球领域的影响力,毕竟贝克汉姆很聪明,知道一切商业价值是足球带来的,足球万万不可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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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1岁的贝克汉姆宣布会在赛季结束后会离开皇马,前往美国大联盟的洛杉矶银河效力。这在当时引发了皇马高层的不满,甚至一度封杀贝克汉姆。
不过进入赛季中段以后,皇马伤兵满营无人可用,主帅卡佩罗只能重新启用贝克汉姆,贝克汉姆与卡佩罗上演了“将相和”的好戏,最终在西甲联赛积分榜上逆转巴萨,成功获得西甲联赛冠军。
夺冠之后,贝克汉姆结束了皇马生涯,前往美国大联盟。
要知道,那个时候贝克汉姆的年龄并不算大,而且就算跟皇马高层闹翻,但贝克汉姆凭借该赛季末的表现,要在找个欧洲四大联赛的主流足球豪门,难度也不大。
贝克汉姆选择了美国大联盟,肯定也不是为了拯救美国足球,这个决定多少跟贝克汉姆的老婆维多利亚有关。
咱们球迷谈的是“情怀”,希望看着球员一直保持巅峰期,一直在主流足球赛场保持竞争力,但球员未必这样想。对贝克汉姆夫妇来说,足球只是一份职业,只是一个饭碗,只是一个赚钱的手段,如何把人气给“变现”掉,形成“流量经济”,这才是他们要考虑的问题。
去前往美国大联盟开拓市场,确实过早远离了主流足坛球迷的视线等,但是让贝克汉姆在“非足球领域”的人气变得更高了,这就能保证贝克汉姆在退役之后依旧可以利用自己的名气和商业价值继续赚钱。
其他的“反向例子”呢?比如说像卡卡巴乔巴蒂斯图塔内斯塔等球星也够帅吧?在他们退役之后,基本上就成为路人甲了(如果因扎吉没当教练,也会成为路人甲),原本的人气已经消失了,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像贝克汉姆夫妇那样,那么注重开发商业市场。
所以,他们的影响力只局限于足坛,而贝克汉姆的影响力可以扩展到足球以外的各个领域,这就让贝克汉姆退役之后,依旧可以赚钱到盆满钵满。
实际上,在曼联时期,贝克汉姆就有这个趋势。与维多利亚结婚之后,小贝夫妇与弗格森曾多次闹翻,就是因为弗格森不满贝克汉姆的“网红属性”,凌驾于“职业球员属性”之上。
如果没有辣妹商业化炒作的话,贝克汉姆很可能在曼联终老。“飞靴门”只是贝克汉姆转会皇马的导火索,而不是根本原因,就算没有这件事,贝克汉姆也在那年也很可能离开曼联。
因为商业开发问题,贝克汉姆跟老爹弗格森都能闹翻,选择离开皇马去美国踢球也是正常的情况,跟皇马高层卡尔德隆闹翻,也并非主要原因,毕竟就算“银河战舰时代”结束,贝克汉姆也可以选择去英超踢球,但辣妹的商业开发,加速了贝克汉姆前往美国踢球的过程。
最后之后贝克汉姆的选择,也可以看出小贝夫妇之间的各种相互妥协,美国是贝克汉姆夫妇的“主场”。但为了参加世界杯,为了保持状态,贝克汉姆还是经常跑到欧洲踢球,曾被租借到AC米兰和大巴黎,包括冬歇期的时候前往“曼联死敌”阿森纳参加集训,这些可以看出,贝克汉姆还是比较在意自己的竞技状态,只是辣妹更在意开发贝克汉姆的商业价值。
早早前往美国踢球,远离欧洲足球四大联赛,你觉得贝克汉姆的选择有错吗?欢迎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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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足球梦实现后,去美洲开发商业价值
1975年出生的贝克汉姆,在先后效力曼联和皇马后,32岁便去到了美国大联盟洛杉矶银河队,这个年纪其实转战美洲踢球并没有太大的问题,但问题就在于,贝克汉姆在效力5年后又回到了五大联赛,分别在AC米兰和大巴黎度过了自己的最后几个赛季,足以可见,贝克汉姆当时的人气,要想在五大联赛继续效力是绝对可以的,能够让他离开欧洲前往美职联的,并非实力问题,而是金钱和商业的诱惑。
美职联高薪吸纳大牌球星,增加影响力
美职联的发展也是十分短暂的,到了1996年时才有正式联赛,为了能够扩大影响力,增加知名度,利用高薪引进球星是常规手段,跟我们的中超赛事一样。而贝克汉姆加盟洛杉矶银河,必然也有这一因素在,不过当时贝克汉姆的人气是非常高的,薪水合同并非是加盟美职联的最大因素,但也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确实,谁会跟金钱过不呢?更何况是先后效力了曼联、皇马的小贝。
进军好莱坞,开发商业价值
或许也意识到自己的足球职业生涯有限,贝克汉姆早早就开始计划自己的未来,而进军好莱坞则是他的其中一个想法,原本贝克汉姆就是一个万人迷,他深知自己的影响有多大,早早的来到洛杉矶这样的商业大城市开发商业价值,对自己未来肯定会带来很大的帮助,加上贝尔汉姆他妻子的大力支持,所以贝克汉姆就选择来到了这里。当然,这里也有他自己的产业所在,贝克汉姆当时就在这里创建了足球学校。
总而言之,贝克汉姆32岁加盟美职联球队,无非就是为了自己的未来,金钱的诱惑和各种商业开发,让自己的影响力更大。就好像很多大牌球星过来中超踢球一个道理。据美国体育媒体统计,在效力洛杉矶银河5年期间,贝克汉姆一共赚取了2.5亿美金,这确实是人生赢家。换做是大部分运动员,在职业生涯晚年获得一份超级大合同,简直是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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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啊,这事你最好问他朋友,别人都白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