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不断提高教师待遇,对此现象,你怎么看(由于长期以来中小学教师受到不公正的待遇)

网友提问:

对于这次国办说的改善中小学教师待遇的问题,你怎么看?

优质回答:

”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这句话很热耳。1986年实施的《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4条,1994年实施的《教师法》第25条里面都有这句话。

实际上,32年来,教师待遇和公务员待遇越拉越开,“保障教师平均工资后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成了一句空话。空调风吹多了,很多老师对上面的文件不再相信了。

01 今年,高层有关教师待遇的动作不断,大动作主要有三个。

1、1月20日,《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出台,明确教师特殊公务员的地位。

2、7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再次强调“教师工资应该不低于公务员”,李总一再督促“压实地方政府责任”。

3、8月17日,《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公布,《意见》要求,财政教育经费要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

02 教师待遇关键在于落实

三个动作,让很多老师看到了待遇改善的希望,但没人敢确定是否能真的实现。一是经历了那么多少次空喊,对能否实现表示怀疑;再就是要切实保证待遇,难度不小。教师人数太多,要保障待遇落实谈何容易。

不管怎么样,老师们似乎看到了待遇提高的曙光,心里充满期待。但究竟能不能实现,何时能实现,就不得而知。老师们现在都相当冷静,得到手算数,没得到手,空头许诺,可能并不会起到激励老师们发奋工作的的作用。

03 一个建议

强烈建议取消教师节,将每年的教师节那一周改成“教师待遇落实周”。加强督查落实,这比一个空头节日要实在的多。大家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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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回答

《意见》中这段话,其实是2018年1月20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第五个意见第21条的原文引用。也就是说,后者是纲领性文件,本《意见》发布,旨在对其具体化和落实。

《意见》指出: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实现与当地公务员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就这段话来分析,有几个地方值得重点关注:

1、“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这个“长效联动机制”指的是,教师工资与国民经济发展、社会平均工资、特别是公务员工资之间,应建立起联动关系。调整公务员工资时,也应该同步调整教师工资,而不是前者先落实,后者再来追赶看齐。这样的话,有些地方政府因财力不足,只调整公务员工资,对教师工资调整则一拖再拖。

如果公务员工资与教师工资之间建立了长期的、有约束力的联动机制,可有效解决拖欠教师工资、和工资政策不能及时落实到位的问题,对广大教师来说是一个利好。

2、“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公务员实际收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及各项奖金,教师实际收入一般只有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如果只比较基本工资,其实同档次教师工资比公务员工资略高。但由于我国工资制度不是很科学合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在实际收入中占比太小,单独比较基本工资并没有意义。绝大多数市县在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没有统筹考虑公务员的车补、房补、电话费补助、年终奖、目核考核奖、精神文明奖、档案管理达标奖、计划生育奖等奖项,导致教师实际收入与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差距较大。

《意见》强调了这一点,但措辞并不坚决,没有强制要求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必须将以上补贴奖金合计数作为参考标准,个人认为,在一段时间内(至少是近3年),要做到教师实际收入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恐怕还很困难。

3、“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这句话其实也是《教师法》中的原文引用,之所以笔者把它单独拎出来分析,是因为这句话的表述并没有改为广大教师所期望的“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作收入高于或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作收入”。

有人认为这是废话,因为《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收入包括了工资、奖金、补贴等一切工作性收入,《教师法》中这句话的表述并没有问题。

笔者同意这个说法。但在现实层面,总有人喜欢玩文字游戏,将“工资收入”强行解释为“基本工资收入”,甚至在制定有关补贴奖金的地方性法规时,也将教师排除在外。这是教师工资长期低于公务员工资的重要原因之一。

所以,如果能把“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改为“平均工作收入水平”的话,其表述的意思更为明晰、确定,更有利于确保教师实际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实际收入的规定能够落实。

其他网友回答

我认为,中小学教师的春天,就要来了!是的,我确信!!!

年初,关于教师队伍建设,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是值得欢呼的。只是,因为这么多年来,教师地位的不断走低,竟然未能掀起太大的波澜。其实,我们应该从中看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

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关于中小学教师工资情况的汇报,并明确要派督察组赴各地督查,中小学教师工资没有达标的地区,限期整改。

现在,国办有印发了这样一份重磅的文件,其中可圈可点之处甚多。这次的文件可是直接谈钱的,你应该想象得出会发生什么影响吧。

而且,文件里给出了终极期限:三年。这是从来没有过的。对于文件中的一些新的提法,这里我们一起来解读:

文件里直接划重点: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前可不是这样的,经费是向高等学校大力倾斜的,今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重中之重了!

干脆直接简单粗暴,直奔主题。财政教育经费要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这可是从来没有这样的说法,以往工资发放是要让路的,学校建设才是重点。改变,就是这么显著!

健全中小学教师工作长效联动机制,不是高突击,是长效联动,让老师在工资这方面无忧,没有后顾之忧。

还有新的说法呢,“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似曾相识但并不一样,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这不单单是打卡工资了,不是以往那样跟着公务员工资追了,是同步调整!

优先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收入政策,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时间明确了,作为优先级解决了!

这样的力度,可是前所未有的,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怀疑文件的落实呢?真的,中小学教育中小学教师的春天,很快就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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