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三字经》为什么说养不教,父之过,而不是“养不教,母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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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社会里,三纲五常是朿缚每个人的行为规则,三纲即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从这三纲里可以看岀,除了君以外,夫是家庭的主宰,家庭里的毎个成员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即使他的错误行为也必须遵从。
《三字经》成书于南宋,是王应麟为了更好的教育其家族子弟学习,而编写的经史三字歌诀,通俗易懂,孩子读起来朗朗上口,巩固了经典的文学、礼仪、生活常识等,经历代增删,但意境不变,封建统治长达二千多年,女子无才便是德,天职就是为夫服务、操持家务,教导孩子因无才识 ,也就没她们的份了。
而男子从小时候就有享受读书的权利,他们一般都上过私孰,在一个家庭来说,算是有文化知识的人了。女子一般是不去读书认字的,在家呆着,上层建筑人家的女儿诗琴棋画就得请专人调教,中层人家的女儿做的是工针织绣,即扎花绣柳织布等工作,而基层的只能跑腿杂条,即帮家人干活或给人家当丫鬟,这些认识和工作在她们意识里是应该的,教育孩子自然没她们的份。
这就说明,《三字经》在封建思想的灌输下,根本把娘们没当回事,教子就是爷们的事,因为即有知识又有权,娘们会教啥?总该不能让男孩子学针织刺绣吧,因此,不管经书典故,人情世故,相夫教子,在夫权的统治下女人都是被忽略了的,因此,《三字经》里说养不教,父子过,而不是”养不教”母之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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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三字经》不说“养不教,母之过”而说“养不教,父之过”,主要是行文格式限制的原因,按道理,应是“养不教,父母之过”,但只能三个字,于是成了“养不教,父之过”。这里我再“发挥”一下,“生,养”有时是同义的,说某人生了一个孩子,也可以说某人养了一个孩子,那么母生父教,实际父母的教养责任都包含在句子中,这是一种并列对举的句式。
古代其实非常重视母教的,比如“孟母三迁”,“断杼教子”“岳母刺字”,都是母亲教子的千古佳话。所以说,是行文格式的需要,并非是《三字经》作者有意歧视母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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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认真的回答,学习了[玫瑰][玫瑰][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