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的文笔好吗(如何评价莫言的文笔)

网友提问:

残雪和莫言谁的文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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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国内很多人都不知道残雪是谁?那让我来先介绍下残雪吧

1953年生于湖南长沙的残雪,30岁之前做过铣工、装配工、车工,还做过赤脚医生,就是从未想过当作家,后来因为接触到越来越多的西方小说,结果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伏在缝纫机上写出了处女作《黄泥街》,一开始没有杂志愿意发表,也没有出版社敢出,怕卖不出去,直到1995年,10年时间里她总共只出过两本书。但现在,残雪平均每年都有五、六本书在国内外出版,自处女作发表至今已有400多万字作品,被美国和日本文学界认为是二十世纪中叶以来中国文学最具创造性的作家之一。有人说,“正如人们在几十年之后才知道了四十年代有个张爱玲一样,再过几十年,人们会惊奇地发现我们这个时代有个作家叫残雪,只不过那时说这话的人已是我们的孙子辈了。”对此,残雪深以为然。而现在,一个既定的事实是,似乎每隔十来年,残雪便会重新成为一个话题,被文学圈议论一下。

残雪以其极度个人化的风格在中国文坛上独树一帜,似乎从上世纪80年代,她初出茅庐以《山上的小屋》、《苍老的浮云》、《黄泥街》等实验性作品震惊文学界的那一刻开始,她就没有怎么变过。齐耳的短发,刘海盖住了额头,还有一副略有些大的眼镜,永远是残雪个人形象的标志,残雪奇特的文学语言和她所构筑的陌生世界一度让中国文学界争论不休。残雪似乎是活在梦中的。这是一些怎样的梦?这与她的童年经验有着隐秘的联系。残雪的父亲曾任《新湖南报》(今《湖南日报》)社长,母亲也在报社工作。1957年反右风暴来袭时,父亲作为“新湖南报右派反党集团”头目被打倒,之后,在“文革”浩劫中,父母再次遭劫。虽然残雪的小说从来不正面涉及政治问题,但那些寓言般的故事何尝不是在影射那段岁月?她的大弟在“文革”中的意外死亡让她第一次那么近距离地面对死亡。那个恐怖的下午,她没敢去看他的尸体。大弟在浏阳河里被漩涡卷进了取沙的农民弄出的沙坑里……残雪还时常在自己的梦中见到他。现实残酷的人生比任何一部梦魇般的小说都更像梦魇本身。恐惧,埋藏在她的内心,以至于20多年来,残雪描写着这些让读者不安的故事,从未改变。

广州日报曾报道有这么一种说法,说残雪是“中国文化土壤里生长出来的一朵奇葩”。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她只上过小学,可如今她的小说已成为美国哈佛、康奈尔、哥伦比亚等大学及日本东京中央大学、日本大学、日本国学院的文学教材;她在中国的读者群并不大,但却是作品在海外被翻译、出版最多的中国作家之一。更吊诡的是,尽管声名在外,但国内文学界对她却基本上是“不予评价、绕道而行”的“失语”状态,据说是因为“绞尽脑汁也看不懂”,倒是关于她的“传说”时有所闻,比如,因为崇敬卡夫卡,他们夫妇俩在家里的一切事务都是用爬行来完成的。

残雪是个奇迹。她长得村,穿得土,却是最先锋的中国作家之一;她的作品怪诞难懂,却被翻译成多国文字,令外国研究者津津乐道;她不出洋,纯粹用中文写作,而知她名号、读她作品的中国人,却比洋鬼子少得多。

问鼎诺奖之前的莫言,或许并不是最具世界影响力的中国作家。一个中国读者相当陌生的女作家——残雪,在征服世界这个层面,此前比莫言牛得多。

而莫言大家要熟悉的多,下面是关于莫言的介绍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2月17日出生于山东省高密市东北乡文化发展区大栏平安村[1],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2]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亦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3]

1981年,开始发表作品《春夜雨霏霏》,[4]1984年,因《透明的红萝卜》而一举成名。[5]1986年,在《人民文学》杂志发表中篇小说《红高粱家族》引起文坛极大轰动。1987年担任电影《红高粱》编剧,该片获得第38届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奖。[6]

2011年凭借小说《蛙》获得茅盾文学奖。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获奖理由是:通过幻觉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7][8]2013年,担任网络文学大学名誉校长。[9]2014年,获颁香港中文大学荣誉文学博士学位。[10]2016年,当选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11]2017年,获香港浸会大学荣誉文学博士学位。同年12月,凭借作品《天下太平》获“2017汪曾祺华语小说奖”短篇小说奖。2019年,创作的《等待摩西》获得第15届十月文学奖短篇小说奖[12];同年8月,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获得迭戈·波塔莱斯大学授予的荣誉博士学位[13]。

莫言因一系列乡土作品充满“怀乡”“怨乡”的复杂情感,被称为“寻根文学”作家。[5]据不完全统计,莫言的作品至少已经被翻译成40种语言。2019年9月23日,莫言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总起来说两人的书作语言表达形式不一样,作品类型虽然都有农村的素材特色,但思想及生活环境不同,两个人的文学特点和需要表现都不在一个空间之内,所以阅读范围和空间也造成了很大的差异!不能一概而论讲谁好谁优,只能说各有造化,影响力范围都很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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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两位大师知名度,以及各自的文学成就,就单纯的文笔而言,我觉得就叙事能力方面,两人的文笔都趋向于朴实,所描述的故事都接近于生活,对故事时代发展有着独特的表达方式。残血文字表达沧桑,故事情节叙事逻辑不好懂,用象征手法表达自己当世的生存感受,从而探讨社会小人物的生活状态。莫言对人物描写较多,而且很有人气儿,对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状态描写细微,文笔看似很啰嗦,但给人感觉亲切,更加贴近生活。两个人文笔各有千秋,作为莫言的忠实读者,我还是偏向于喜欢莫言的文笔。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宝贵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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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还没拜读残雪的文章,不敢妄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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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于一个成熟的作家而言,不存在文笔好不好的问题,只是行文字词句段的风格问题,说大了是生活经历、阅历、人生观、价值观的外在映射而已。成熟的作家都有自己的独特风格、思想,这是作家存在的价值!事实上文笔算得好的大把人在,中国这么多大学院校,中文系才子才女如云,若干年历练下来,文笔根本不是问题!

所以,回到问题本身来,与其问残雪和莫言的文笔谁好?不如说说谁更喜欢谁,谁更能接受谁,谁更对谁有所触动!文学的东西,多些分析感受,莫论高低贵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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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

残雪是中国目前现代小说写作最具有先锋气质、具有鲜明个性化创造风格的作家。她着眼于人深层的精神世界,以敏锐的触须不断捕捉现代人的精神处境,不断开拓和挖掘,在中国文学界是一个极为独特的存在。近年来残雪写了不少关于西方经典文学的评论,她以纯粹艺术家的感悟,结合自己的创作观念和体会,独辟蹊径,以创作与评论相融合的文体形式对卡夫卡、博尔赫斯、歌德、莎士比亚、但丁等经典作家做了全新的阐释和描述,其思想性和艺术性都达到了比较高的境界。

2015年,残雪的作品获得美国纽斯达克文学奖提名;获得美国最佳翻译图书奖提名;获得英国伦敦独立外国小说奖提名。

莫言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他自上世纪80年代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的复杂情感,被归类为“寻根文学”作家。

他的《红高粱》是上世纪80年代中国文坛的里程碑之作,已经被翻译成20多种文字在全世界发行。2011年莫言荣获茅盾文学奖。2012年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获奖理由是:“通过幻觉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

两人各有各的名气他们都是小学文凭都是靠自己的努力后天成功的

很值得我们学习

文笔方面两人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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