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人为什么能容忍丈夫纳妾(古代妻子会给丈夫纳妾)

网友提问:

古代女人为何能容忍丈夫纳妾?

优质回答:

首先,咱们要区别清楚的一点是,古代女人能够容忍丈夫纳妾,和现代女人不能容忍老公找小三,这两者是完全没有可比性的。

并不是说古代女人容忍丈夫纳妾,就是默许老公在生活上,可以胡搞乱来。

纳妾在古人看来,有时候是一个无奈而又必须的事情。

大致来讲,在这个问题上面,之所以很多女主人会同意男主纳妾,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首先,历史上,妾对妻子的地位,很难威胁得到、动摇的了

在古装电视剧里,我们经常能够看到男主因为喜欢小妾,纵容腹黑的小妾在家里一手遮天,而心狠手辣的小妾往往会搬弄是非,甚至恃宠而骄、欺负正妻。

但咱们可千万不要被电视里的狗血情节给忽悠了,这容易被带到沟里去。因为,在古代,男主真的很少敢这么干的。

宠妾灭妻,这不仅牵扯到道德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这已经触犯了法律,是要判刑流放的。

在古代,妻妾地位,一旦固定便不能轻易改变,否则容易生乱。因此历朝历代的律法当中,往往都有明令禁止以妻为妾和以妾为妻的内容,倘若违背,必定会受到法律严惩。

在《唐律疏议》里就有明文规定:

“以妻为妾,以婢为妻者,徒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各还正之。”

想要宠妾灭妻,请等着流放吧,而且等流放回来之后,照样改变不了任何现状,妻还是妻、妾还是妾的现实依然摆在眼前。

在家庭当中,妾以妻为女君,妾的地位有多低下?

举个非常知名的例子,《红楼梦》里的赵姨娘,赵姨娘和贾环、探春之间的关系就很明显,作为妾,基本和丈夫的子女没啥关系,甚至连自己的亲生子女管教权力,都没有。

王夫人主持家庭内政,赵姨娘的月银甚至比丫鬟的都要少。

再举一个更极端的例子,古代律法对于夫妻互殴当中,如果妾殴夫,则与妻殴夫相同处理,但是如果是丈夫打小妾之时,就跟打妻子不一样了。

“诸欧伤妻者,减凡人二等。”

到了大小妾,一般打伤还不算事儿,非得打到骨折以上,才能折算到,减殴妻二等。

因此,在古代杖毙小妾的事情大有人在,但杖毙妻子的事儿,闻所未闻。

这就是妻子为啥同意丈夫纳妾的原因之一,对自己的威胁,实在是太小了。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如果正妻没孩子的话,让老公纳妾,是最后的自救方法。

古语有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一方面是家族延续香火高于一切的思想观念,另一方面就是,古代吃绝户,实在是太狠毒、太猖狂了。

在古代,如果两人结婚多年,依旧无子的话,家族里面的旁支叔伯兄弟们,这个时候,看这对夫妻的眼神,可就大不一样了,在他们看来,丈夫的财产那是家族的,女方想要占便宜,那可是万万不行的。

因此,在古代,一旦丈夫去世,女主儿的命运往往非常悲惨,老公尸骨未寒,分分钟被赶走出门都是常事儿。

当年武则天的母亲不就是因为没有儿子,武士彟一死,她的异母哥哥们便把她们母女赶出家门了吗?

设身处地地想想吧,如果当你穿越回古代,老公跟你几年也生不出来个儿子,周边的叔伯兄弟们眼巴眼看着你们夫妻俩,就等着你老公嗝屁,撵人分财产。

你能不着急?

在古代,人均寿命那么低的情况之下,医疗条件也不好,保不准哪天男人就不在了。一旦老公去世,家里没个男丁,谁能架得住那群吃绝户的生猛劲头,关键这种恶习,官方层面也默许暗助,简直不给妇女同志们条活路。

因此,这种情况之下的正妻,别说老公要纳妾,即便老公不说,也会主动帮助联系讨妾事宜,什么陪房丫鬟、什么宜男之女,只要能给我生出个儿子靠山,怎么都行啊。

这个时候,老公其实已经不仅仅是丈夫的角色了,更是一头能够保障自己下半辈子幸福的耕牛,别喊苦、别叫累,十全大补汤、生子秘方走起!

每每夜幕降临之时,正妻的河东狮吼多半不会是“你咋跑到那个狐媚子屋里了?”而是“赶紧滴,滚过去,生个儿子去!”

因此,在古代,吃绝户的恶习,从另一方面使得正妻们,不得不对纳妾这个事情,非常上心,倒不是贤良淑德,而是不得已而为之。

综合上述,古代女人容忍丈夫纳妾,确实不算什么事儿,再正常不过了。

其他网友回答

说出来大家可能不信,在古代,女子不仅不会反对自己的丈夫纳妾,甚至有的还会主动帮丈夫物色美女。

在今天的女人看来,这简直是不可想象的:“还让老娘帮他找女人,这不是反了天了吗”。

一提到“纳妾”,有的人就会说了:“别美了,古代也不是谁都能纳妾的,你得有钱,你得非富即贵才行,普通屌丝就算了吧,能娶上老婆就不错了”。

能说出这种话的,不仅很“酸”,还对古代的纳妾制度缺乏了解。

在古代,纳妾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成本也非常低,没有三媒六聘,没有大红花轿,更别提什么彩礼了,朋友一高兴,送你一个女人当小妾,也是有可能的事情。

而且,小妾在家里的地位也非常低,基本就相当于一个佣人,给口饭吃就行了,要啥化妆品。不像现在的小三,今天要包包,明天要衣服,弄不好还会让你身败名裂。

那么,为什么古代的女人,能够容忍丈夫纳妾,这其实是和古代的现实情况是密不可分的。

法律和道德都允许

首先说明一点,我们经常说古代人可以“三妻四妾”,这个词是严重不准确的。真正的古代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

妻,只能有一个,这一点,是从周公做周礼开始,就定下来的。

从法律层面上讲,古代是允许纳妾的。

比如《大明律》就规定:“庶人年四十以上无子者,许选娶一妾”。从这一条规定,我们就可以看出来,为什么古代的小妾,伺候的都是颤巍巍的老头。

而且,娶小妾的前提是“无子”。古代是非常讲究香火传承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没有儿子,就相当于自己这一脉绝了,而绝户,是非常受歧视的。

因此,一旦有人纳小妾,那大概率就是老婆不能生,既然不能生,那就没有理由拦着不让纳小妾。

比如《红楼梦》里的王熙凤,绝对的女强人,但是,就是因为她没有生下儿子,贾琏不照样娶了尤二姐,王熙凤还不是乖乖的接受现实。

从道德层面上讲,反对丈夫纳妾,后果可能很严重。

首先,古代讲究三从四德,其中有一条就是“出嫁从夫,夫为妇纲”。古代女子就是男子的附属品,在家里是没有发言权的,凡事都听丈夫的,这在古代是一种“美德”,敢和丈夫叫板的,那就是“失德”。

其次,古代有“七出”的规定,只有女子有这七种情况,丈夫是可以“休妻”的,其中有一条就是“嫉妒”。

这里的“嫉妒”特指“吃醋”,就是指不能容忍丈夫纳妾。也就是说,如果女人反对丈夫纳妾,是有被“休”了的风险。

可不要小看“休妻”,在现在的女人来看,有啥大不了的,离就离,老娘找个更好的。可是,在古代,一个女人如果被休了,基本就很难再嫁出去了,最终的归宿可能就是给别人当小妾。

而小妾的地位,到底有多悲惨,是你无法想象的。

不用担心“小妾上位”

前一段时间,在网上有一股“姨太太风”,一个个小姑娘,穿个旗袍争着当民国姨太太,她是不知道,古代的小妾生活有多惨。

妻,是一个家庭的女主人,在皇家,那就是中宫皇后,母仪天下,需要三媒六聘,大红花轿抬进家门的;妾,只是家里的一个女奴罢了,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当天晚上就能睡到一起。

妾,是不算家庭成员的,你生的孩子,不能问你叫妈,只能叫姨娘,比如《红楼梦》里的赵姨娘,就是贾政的一个小妾。

一旦男人不喜欢你了,可以随时把你卖出去,这在古代也是允许的。即便男人把你打死了,也不用偿命,最大的处罚就是“一百杖,流放三年”。但是,如果把妻子打死了,那就是死罪了,会被判绞刑。

《大明律》规定:

“夫将妻打死,判绞刑:将妾打死,判一百杖,流放三年”。

古代有句话叫“宁为农人妻,不做富家妾”,因为一旦当了小妾,你的身份就锁定了,你永远都不可能成为正妻,绝对不会有“逆袭上位”的机会。

《大唐疏议》中规定:

以婢为妻者,徙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者,以婢为妾者,徙一年半。各还正之

因此,作为正妻,是完全不用担心小妾上位的,如果你心里实在是不舒服,可以拿小妾出气,打一顿,骂一顿都可以,但是,如果你拦着不让丈夫纳妾,那就是你的不对了。

丈夫只是一个“饭碗”

在古代,婚姻讲究“门当户对”,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究“三媒六聘”,但是,从来没有人讲“感情”的。

老婆长的漂亮不漂亮,在结婚前,全靠媒人一张嘴来“美颜”,至于素颜长的什么样,只有在掀开盖头那刻,才能看到。

如果俩人能看对眼,那么在婚后可能会发展出感情,如果俩人看不对眼,那男人唯一的办法就是去找个小妾,因为妻也不是随便休的,必须有“七出”之事才能休。

对于大部分女人来说,出嫁,就是换个地方吃饭而已,因为,古代的女子是不能抛头露面去工作,去挣钱的,丈夫,就是她们唯一的饭碗。

因此,她们只能事事顺着丈夫,要纳妾,那就纳去,只要不影响我的正妻地位就行。

另外,古代没啥避孕技术,怀上了就得生,这生孩子犹如鬼门关里走一遭,没有几个女人愿意一直生。年轻的时候还可以,过了30岁以后,可就生不动了。

但是男人不一样啊,男人的那方面需求,有极强的生命力,即便是到了70岁,照样有战斗力,找个小妾回来,其实是为正妻分担了压力。

能够生下儿子还好,一旦正妻不能生育,或者连着生了几个丫头,就是生不出儿子,那别说男人着急,女人比男人更着急。

在这种情况下,女人就要想办法给男人找个小妾了,目的就是能够给男人生下个儿子,一旦生下儿子,女人就可以把孩子抱走,名正言顺的当他的“妈妈”,而自己,也不用担心成为“绝户”了。

在古代,一旦家庭里没有生下儿子,而丈夫又去世了,那这个家庭就是“绝户”了,你家的所有家产,都会被丈夫的兄弟们给瓜分,甚至有可能把你赶出家门。

这就是为什么“重男轻女”的思想,在古代会那么严重,因为没有了儿子,就相当于断了香火,轻则被人瞧不起,重则被瓜分家产。

说到底,女人能够同意男人纳妾,本质上是为了自己的生存,为了自己的饭碗,为了自己能够体面的活下去。

对比现代女性,则完全不同了。

首先,现在是自由恋爱,双方是有爱情基础的,具有排他性的,是绝对不允许出现第三者的。

其次,现在男女平等,双方过不到一起可以离婚,谁也不耽误谁,而且,有的女人赚的比男人还多,根本不用担心生存问题,所以,坚决不会容忍第三者的出现。

再次,现在是一夫一妻,小三随时可以上位,没有人会说她是小三出身,不能当妻,因此才会防火防盗防小三。

所以,不要再在评论区里说什么“这么好的传统,怎么就丢了呢”。

不是传统丢了,而是时代不同了,培育它的土壤不在了,它也就完全没有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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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女人是一种资源,权力至高无上的皇帝可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王公贵族也可以妻妾成群,夜夜笙歌;大小官员同样能左搂右抱,寻欢作乐;即使种地农民,也能妻妾同房,享受生活。

那么,男人纳妾的时候,就不怕正妻反对吗?

古代的女人在丈夫纳妾的时候,不但不能提意见,还要装出非常开心的样子。

首先,纳妾在古代是合法的,在秦汉学者编著的《礼记·曲礼》中,就有关于“妾”的记载:

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 人曰“妻”。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

既然是合法的,正妻反对的话就是跟王法对抗,能得胜吗?

其次,古代女人地位低下,要讲三从,即“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意思就是妇女没有出嫁的时候听父亲的;出嫁之后听丈夫的;丈夫不在了,要听儿子的。

总而言之,旧社会女人社会地位低,根本没有发言权。

男人一不开心,可以无理由休妻;妻子过得再不开心,也不能跟丈夫离婚;这是封建社会最可恶的霸王条款。

明代大清官海瑞,是个休妻能手。曾经娶过三个老婆,纳过三个小妾,到了七十岁还乐此不疲。

由此可见,有钱人有权人休妻像翻书那样,根本就不需要理由。

女人被丈夫休了之后,想再嫁人都非常难。因为这样的女人名声很臭,无人问津。

民间有俗话说:“宁娶寡妇,不娶生妻”。

也就是说,哪怕是娶个寡妇,也不娶离过婚的女人,因为离婚女人都是有道德瑕疵,品行不端的。

再说,女人没有就业机会,经济不能自立。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没有经济来源,就没有话语权。

所以,对于男人男妾,聪明的女人无论内心再不乐意,都要想过盛大节日一样兴高采烈,不然就是自取其辱。

那么古代男人可以有多少小妾?

关于男人纳妾的数量,不同朝代不同社会地位标准不一。

《春秋公羊传》曾记载说:“诸侯一聘九女”;大意是说,在那个时候,一个诸侯只可娶九个女人,再想多纳一个妾都不好办。

可见在那个年代,纳妾也是特权。“功成受封,得备八妾”;一般的官员也就最多纳妾三到四个。

到东汉时候,一个官员只能纳妾两个,汉代史学家蔡邕“卿大夫一妻二妾”。

如果是平头百姓,原则上不可以纳妾,“庶人一夫一妇”,只能执着到老。

但是古代政府人力不够,对于纳妾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基本上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民不告官不究。

清朝红顶商人胡雪岩纳妾成瘾,一共有13个小妾,也没有人干涉。《水浒》中的梁山一哥宋江跟前的阎婆惜,身份也是小妾,也没有见谁告发;被花和尚鲁智打死的镇关西,也曾经拥有金翠莲这个事实上的小妾;至于土豪西门庆,更是妻妾成群。

因为女人地位低的缘故,越是有教养的妻子,越支持丈夫纳妾,而且有的还主动张罗给丈夫纳妾。

既然抗拒不了的事,为什么不主动张开双臂拥抱,还落个贤良的美名,赢得丈夫的欢心?

宋代邵伯温的《邵氏闻见录》就有过这样的记载,司马光的妻子张儒秀非常知书达礼,主动给司马光买了一个相貌姣好的女子,偷偷带到家里做妾。

明末的抗清名将史可法的妻子也曾劝其纳妾,史可法以抗清大业没有完成而拒绝了:“王事方殷,敢为儿女乎!”。

清代知识分子沈复,在其自传体作品《浮生六记》里写道:妻子芸娘主动买了一个名妓给沈复做妾,被拒绝之后还继续坚持寻找合适人选。

古代女人也有敢对丈夫纳妾说不的,比如不要命的悍妇。

唐朝的兵部尚书任瑰,工作能力突出,很受唐太宗李世民赏识,为了奖赏这位部下,李世民特地赏给他两名美女做妾。

任瑰的妻子柳氏是个母夜叉,趁着丈夫不在家,把两名小妾头发剃了个精光。

唐太宗听说后大怒,要赐予她“毒酒”自尽,但悍妇面不改色,端起“毒酒”一饮而尽,让唐太宗心里也直发毛,只好另外安排住处,让任瑰跟柳氏分开居住。

不过这样的事毕竟是传说,现实中真有这样的悍妻,恐怕早被一纸休书给打发回娘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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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制度决定人生的生活习惯,社会走向。"古代女人为何能容忍丈夫纳妾?"是社会制度问题,男人只要有能力纳妾,女人没有异议的权利,习惯成自然。

古代女子未嫁,首先就己准备好了丈夫将来会纳妾的思想准备。这在名著《金瓶梅》中作者详述得十分请楚。在男权的时代,天下第一才子罗贯中也借刘备之口,说:妻、子如衣食。

在封建社会,男耕女织,小姐不出门庭。只能维持正常家庭生计的男人,当然有贼心也没有贼胆,就是送一个给他也养不起。至于那些富贵人家,水满则溢,饱暖思淫欲。女人没有权利主导男人,更不敢分庭抗礼。否则,对付她的是一纸休书。当然,其中还有一个不可怱视的问题就是多妻能够保持家族的人丁兴旺不衰。

由于封建社会在婚姻上赋于男人的特权制度。允许丈夫多妻,女人无权干涉,甚至连知情权都沒有。前堂丈夫纳妾,后堂妻子还不知道家里的是什么热闹。女人在丈夫面前的地位可想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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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正妻来说,丈夫纳妾不可怕,休妻才要命。

在古代,男人纳妾好比现在女人逛街,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古代的男人们,但凡有点余钱,都会纳上几个小妾。

古代的女人们,要想宜室宜家,也不得不“大度”地与其他女人共侍一夫。

毕竟,古代女人没地位,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了。

正妻的噩梦:古代“不公平”的婚姻法。

古代的女人是没有安全感的,因为丈夫可以在7种情况下单方面休妻,也就是七出,俗称“七去”。

七出一词在唐朝后才出现,但其内容则完全源自于汉代记载于《大戴礼记》的”七去”:

“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用大白话翻译过来,就是以下7条原则:

1、妻子不孝顺父母。

2、妻子不孕(无子女)。

3、妻子淫荡,作风不正。

4、妻子好妒忌。

5、妻子患有恶疾(不治之症)。

6、妻子喜欢嚼舌根,搬弄是非。

7、妻子有偷盗等行为。

上述七条,但凡妻子中了一条,那么丈夫就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休妻。看起来确实不公平。于是,又出台了三条已婚妇女保护政策,俗称“三不去”。只要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丈夫便不能休妻。

这个“三不去”分别指的是:

1、有所取无所归,不去。

意思是,妻子若无娘家可归,不能休妻。

2、与更三年丧,不去。

妻子为公婆守孝3年的,也不能休。

3、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妻子与自己共患难的,如今富贵了,也不能休。

以上三条,看似是对已婚妇女的保护法,但是古代女人并没有安全感可言。不信,看下面。

正妻的压力:生儿子!生儿子!生儿子!

俗话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古人讲究多子多孙,开枝散叶,这是人们主观意识的想法。

而客观条件则是,我国古代属于落后的农耕社会,劳动力(男丁)才是第一生产力。所以人口数量是一个家庭发展的重要指标。

再一个,古代医疗卫生条件落后,新生儿死亡率和产妇难产等风险率都非常高。再加上战争和天灾人祸的影响,人口的自然增长是非常的缓慢的。

在这么一个大的环境背景和思维形态下,古人就只能扩大可以生育的人口,也就是尽可能多纳妾,多生儿子。

北魏的大臣元孝就上奏过皇帝,力主对没儿子还不纳妾的人问“不孝”之罪。可谓是非常“疯狂”了。

毕竟,儿子不是你想生就能生的呀!

生儿子这件事,不光丈夫着急,为人妻子也急呀!

咱们换位思考一下,假设您穿越回古代,老公跟你结婚几年也生不出来个儿子,周边的叔伯兄弟们眼巴巴地看着你们夫妻俩,就等着你老公嗝屁,撵人分财产。

一旦老公去世,家里没个男丁撑场面,你一个老弱女子如何能架得住那群吃绝户的?

那么问题来了,没有儿子怎么办?

答曰:纳妾呗!

别不好意思,法律都来支持你。

明朝的《大明律》就曾规定:

男子年满四十无子者,可纳妾。

您看看,连法律都这么规定了,反对丈夫纳妾那就是和皇帝作对,哪个女人会这么不识好歹呢?

对于一个家族来说,无论娶妻还是纳妾,无非是为了延绵子嗣以保香火不断,即便妻子已经生子,小妾再生几个也不嫌多。多子多福嘛!

如果妻子连儿子都生不出来,还要阻止丈夫纳妾,那就是要绝夫家香火,这不是明摆着要与整个家族为敌嘛!不划算呐。

所以,对于纳个妾就能转移生子矛盾的问题,女人们何乐不为?又何必苦苦纠结于纳妾问题,为难自己呢!

难道没有孩子的婚姻,就剩一纸荒唐了吗?

也不全是。举个例子,北宋时期的司马光,他与老婆张氏没有子嗣,但他依旧宠妻爱妻,堪称“北宋第一宠妻狂魔”。

司马光大家应该都知道,就是小时候砸缸救小孩的那个聪明小伙儿。

在他十岁的时候,他随父亲外出拜客,当时任殿中侍御史的张存很欣赏他的气度不凡,便将自己的女儿张氏许配给他,两人订立婚约。

他十九岁考中进士,同年迎娶张氏为妻。婚后两人感情非常好,但遗憾的是,张氏多年未能怀孕,这让张氏也非常焦虑。在北宋年间,传宗接代的思想早已根深蒂固。士大夫们更是妻妾成群。例如晏殊、欧阳修家中都有多个小妾。当时的主流思想是,若妻子没有替丈夫生孩子,没给丈夫纳两个小妾,就是善妒,容易被人指点。一直未能怀孕的张氏,甚至要求丈夫司马光休了自己。司马光非常宠爱妻子,哪里舍得休妻。张氏无奈之下,便想方设法为丈夫纳妾。有一次,司马光和妻子旅居洛阳,正好碰上洛阳举办灯会。张氏便邀请丈夫一起上街观灯,其实看灯是假,看美女是真,张氏希望丈夫能够看上某个女子。没想到司马光却说家中也有灯,何必出去看呢。张氏笑道:“去外面不仅可以看灯,还可以看看游人呢!”而司马光则深情地看着她说:“看你就够了”。

又过了两年,张氏的肚子始终没有动静。她更焦虑了,便偷偷买了一位姿色娇艳的年轻女子,安置在司马光的书房,而司马光却视而不见,依旧专心看书。这位女子等得着急了,一番搔首弄姿后,从书架上取下了一本书,娇滴滴地问道:“先生,中丞是什么书啊?”司马光赶紧和她保持距离,板起脸道:“中丞是官职,可不是书,请你离开。”女子自知无趣,便悻悻离开。

纳妾没有进展,张氏便和母亲合计,先请司马光到娘家赏花,然后借口离开,再派一位美女丫鬟穿着艳丽的衣裳来伺候。司马光感觉很不自在,怎么也甩不掉。便严肃说:“夫人不在,你跟我作甚!”从这以后,张氏也意识到了丈夫对这份感情的笃定,便打消了为夫纳妾的念头。后来的三十多年里,张氏始终没有生育。而司马光也并没有因为无子嗣而责怪妻子,更没有纳妾之心,两人白头偕老相伴了一生。

张氏是个体贴贤惠的女子,但她更是个幸福的妻子。司马光冒着“天下之大不韪”,与妻子相伴一生,堪称爱情的典范。

古代可没几个像张氏这么幸运的。那些没碰到专情老公,又没办法生儿育女的女人,便只能琢磨着替老公纳妾了。

正妻的地位稳:非小妾可动摇也。

在一些古装电视剧里,我们经常能看小妾仗着男主的宠爱,在家里一手遮天、搬弄是非,甚至欺负正妻的剧情。比如前两年大火的《知否》,就将“宠妾灭妻”演到了极致。

其实,这种现象纯属虚构,与古代的客观现状不符。

从地位上看,小妾和正妻,有着云泥之别。

在古代,要娶一个妻子,那是三书六礼,三媒六聘,八抬大轿,十里红妆,风风光光迎进家门,那可是要写入族谱的人呀!

而纳妾呢?说得难听些,就好比“买卖”了。

比如《红楼梦》里的香菱,当初被薛蟠强买,后来为正妻夏金桂所不容,薛姨妈就要将叫来人牙子将其卖掉。

有钱的时候可以买进来,不满意还可以再卖出去。人走茶凉,没有半分情义。

也许有人不禁会问,如果男人婚后爱上了小妾,冷落了正妻,该如何自处呢?

这种情况肯定是有的,毕竟感情这个东西,谁也说不准。但是倘若男人因宠爱小妾而欺负正室,乱了规矩,那受罪的可是男人了。

古代有明文规定,妻妾地位,一旦固定便不能轻易改变。历朝历代的律法当中,都有明令禁止以妻为妾和以妾为妻的内容,倘若违背,必定会受到法律严惩。

宠妾灭妻,不仅是道德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这已经触犯了法律,是要判刑流放的。

在《唐律疏议》里就有明文规定:

“以妻为妾,以婢为妻者,徒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各还正之。”

所以说,要是男人宠妾灭妻,就请等着流放吧。等流放回来之后,照样改变不了任何现状,妻还是妻、妾还是妾。

而小妾呢,也别想仗着恩宠在正妻面前“作威作福”,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少不了好果子吃。

小妾若伤害正妻,轻则挨板子,重则被凌迟处死。而如果正妻伤害小妾,刑罚几乎没有,就算伤及她的性命,只要有点权势,都可以直接压下去。

《大明律》中还有一条规定,一眼就能看出妻与妾的差距:

“夫将妻打死,判绞刑:将妾打死,判一百杖,流放三年”

很显然,在律法面前,妻妾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所以古代的那些小妾,即便再受宠,对待正妻也要像对待老大一样,可不敢玩火自焚。

对于许多正妻来说,丈夫纳个小妾,利大于弊,倒也无所谓了。

综上所述,古代女人能容忍丈夫纳妾,完全是再正常不过了。对于那些没孩子的正妻来说,老公纳妾,她们估计都要笑得合不拢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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