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买一个仆人多少钱(古代仆人价格)

网友提问:

清代买一个仆人的价格是多少?

优质回答:

乾隆年间有记载,用25两银子买了郑荣同妻刘氏、婿高受儿、女二妞四口为奴。

也就是说花了25两银子买了四个人来作为奴仆,平均每个奴仆6.25两,这是在大兴县发生的,并非一般的仆人,而是直接买来终生为奴。

不过每个地方的仆人价格不同,仆人也分等级,就好比现在的保姆,有职业能力强的,长得好看的,在古代也是如此,有学者曾经统计过,翻阅记载,大致得出不同地区、长相、技能的仆人的价格。

贫穷地区的仆人:几百文钱至十数贯不等,都是铜钱,相比上面说的6两多简直天壤地别,如果还没有概念,即可理解为在饥荒年时,半袋大米就可以换得一仆人。

富裕地区的仆人:2-5两,这些仆人一是受到地区的影响,还有就是他们有相应的要求,必须会清扫、搬挪、传讯、伺候等。

普通全灶:10-15两白银,除了上面的要求,还必须会做菜烧饭,尤其是当地的主食,长相也有一定的要求;

顶尖全灶:30两白银,同上+长相俊俏或者漂亮。

才华横溢的仆人:30两白银以上,多的可达数百两,一般都是根据他们的才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价格自然高。

我们经常在电视剧中看到,总有出手大方或者爱慕之人为一些婢女赎身,动不动就说一百两,其实清朝仆人要赎身,这其中的价格也并未有记载,况且每个时期也不同,最主要是根据仆人的价值,就和上面所说的,才华横溢的仆人,尤其是婢女,她们的赎身价格自然是最高的。

其实还有一点,不是每个仆人都是直接没买断的,他们大多数并非终生为奴,而是有期限的,期限已满,自然就可以离开,当然如果想继续待下去,雇主也同样会发工钱。

倘若有的仆人被赎身之后,从理论上讲大家自然是平等的,然而并非如此,古代无平等可言,富贵豪绅、达官显贵、皇亲国戚,贵族世家,地主财主,他们的地位肯定要比这些被赎身的仆人高的多。

所以说并不平等,只能说相对自由,可以做自己想做的或者喜欢做的事,因为种种原因,很多百姓都是生活所迫才做仆人,所以一般也都是绝买,意思就是终生为雇主家效力,而雇主也要负责养他。

只有少部分人是逼不得已,这些仆人就会有“工资”,等到期满或者自己攒的钱足够了,也就离开了。

【文/羽评郡主,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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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老梁来回答。

满清这可是扯后腿的朝代,这货没本事不说,他讲究还不少,其他朝代仆人就是仆人,可到他这里,这仆人大体分成俩叉,一曰包衣奴才,二曰家奴。

扯到这里估计有人要问了:“这包衣奴才到底是啥物件?”

您可以这么理解这包衣他有户口,满清那衙门口都是有记录的,这家奴没户口,就是一张破纸片子登记一下就得了,知道主家里有这么个人,您这身份证明都在主子家里掐着呢。

再详细一点,这包衣奴才他也可以养家奴,但您这家奴养一个家奴试试,大耳瓜子糊死你,流放三千里都是轻的。

顺便提一句,这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他的身份就是包衣奴才。

开头的时候这包衣奴才是满清入住中原之前,不断的跑到大华夏的地头掠夺的人口,以及战俘,或者自家地头上犯了罪的罪犯,以及那些个一不小心把自己搞破产的破落户,这是包衣奴才的主要来。

当时规定这包衣奴才是没有人身自由,是那些个贵族的私有财产,所以这波人他汉人有,满人也有,他们被主子们强迫劳动。

就这样的人,您自己觉得能花几个钱,这基本上都是政府当奖赏发给贵族们的物件。

但后来努尔哈赤想要扩张自己的军队,对外进行战争发现这人口不够,所以就把目光盯在了这波人的身上,让他们参加战斗。

这一战斗,这就有了军功,有了军功,您不就得赏他们吗?得,这波人开始逐渐的脱离了原来主子的控制。到了最后很有可能身份地位就能干的过原来的主子,努尔哈赤一瞅这不对劲,所以就规定,您的身份再怎么显赫,对主子必须保有奴才的身份,而且这身份是世袭的,到你这是包衣奴才,你这后代子子孙孙都是,除非主家不要你了,这身份才能取消。

所以这包衣奴才他也叫家生子,瞅见没这就是怪胎,您可以把他看成一奴才,也可以把他看成满人堆里最底层的一个身份。

咱瞅着电视剧,总能看到满人对着皇帝说奴才,而汉人对这皇帝说臣。这其实也是满人对皇帝表示亲近的一个说法。

家奴

而这家奴可就不一样了,您可以把他们看成真正的奴隶。而这波人您可以再把他们分成合同制和终生制。

这合同制,服务期限到了时间点,双方要是都同意还可以继续签约。您比如说,奶妈子,家里小孩子那保姆,蹲厨房折腾灶台的厨师,这波人您得按日按月的付工钱,管吃管住。

当然还有一些水灵的小丫鬟伺候个公子哥,大小姐的,一次性的买断给个一两二两,或者几个大钱的都有,不管咋样这时间一到点,这就得放人。

这波人可享有一定的人权,您打两巴掌,踹几脚丫子这没事,但要是闹出人命,这就得到衙门口把这事掰扯清楚了,弄不好主家就得吃牢饭去。

这终身制的,他就没有人权了,属于主家的私人财产,别说俩巴掌了,整一井口把你填了,这衙门口都不会理你的。

所以这终生制的和奴隶差不多,但相应的价格就要搞一点。

咱看《茶馆》不是有这么一幕吗,刘麻子整了十两雪花银把康六的女儿弄到手里,转手就以二百两的雪花银卖给了庞太监,这价格够高了吧,这就是终生制的。

当然您要赶上灾荒的年月,这价格可就没谱了。自己卖自己的都有,脑壳上插一稻草,蹲在人市里,您只要给口饭吃,他就跟你当奴隶,当然这是最便宜的。如果有家口的,一袋粮食或者半袋粮食,您就可以领回家。

话说回来,满清那会大户人家除非您有手艺,不然都是终生制的。

当然还有一波特殊的,叫瘦马。大家伙没听过吧,这瘦马一般是扬州那嘎达出产,养的都是一些个小女孩。

七八岁的时候,被人贩子收了,价格很低,几个大钱,几两银子的都有,主要看颜值的高低,颜值高点,价格就高点。

收了之后,这波女孩子整个就是集中营的待遇。这么说吧,为啥叫瘦马,这瘦字是说这些女孩子通常都是瘦瘦的,原因就是体弱,都是饿出来的,给人一种病态的美。

当然这些瘦马也分个三六九等,鉴定标准就是小脚制定出了”瘦、小、尖、弯、香、软、正”等七条标准。越符合标准,您这价格就越高。

如果颜值再上的去的话,再学习一点琴棋书画啥的,那出售的价格就更加的高了。

这简直就畸形,大多都是满足扬州这嘎达的盐商们畸形的需求。一个上好的瘦马,整个一千两,两千两的都是常事。

而这些挑剩下的就进入了秦淮河留在花船上,当年乾隆这位二世主特喜欢下江南,没事就蹲在这些花船上玩,您就知道这是满清从上到下的一种病态。

好了,今天就写到这里,喜欢的朋友加个关注,顺手点个赞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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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奴婢制度》一书中,记载了一些清朝大户人家买卖婢女的实例。

1-康熙四十五年,休宁县项国正自愿将次女凤弟,虚岁七,卖与汪宅为女,“得受财礼银五两整”。

(注:休宁县位于现在的安徽省最南端,清朝时肯定也属于贫穷地区。一个7岁女孩卖了5两银子。)

2- 雍正五年,方将泰自愿将三女足弟,凭媒出卖给二十五都二图汪名下为婢,“得受身价九五色一十六两整”。

(这段文字中的九五色,应当是含银量95%的意思。一户人家将自己家的第三个女儿,卖给一个旗人,卖了16两银子。)

3- 乾隆四十八年,满斗买得郑荣及其妻刘氏、婿高受儿、女二妞四口为奴,用身价银二十五两。

(这段说的很清楚,一家四口人,应当是两对夫妻,卖了25两银子。)

4-道光二十二年,徽州钱邦贵情愿将亲生女领儿卖与朱奶奶名下为婢,通过引牙“卖得价九七大钱弍万文整”。

(大钱是清朝铸造的劣质铜钱,道光年间的大钱,实际上不值钱。清朝官府很坏,比如一枚大钱面额是1000文,但由于质地粗糙,含铜量低,有时候这样的一枚大钱,只能当几十文用出去。所以清朝有“当”多少文的说法。假如这段文字中每个大钱只能当100文,大钱两万文,实际上等于制钱2000文,就是两吊钱。在道光初年等于2两白银。)

(清朝总督巡抚家的夫人,少爷和正在给夫人梳头的奴婢。)

第一,清朝的奴婢中,丫鬟特别多,是社会上的一大群体。

清朝的有钱人家里,都是需要有丫鬟伺候的,除了王府用的是包衣,其余大户人家,用的是“户下人”,翻译成现在的话就是家奴。

那个时代,天灾人祸很多,也没有节育,许多穷人家的女人就是不停生孩子,养不活了,就卖给有钱人家当丫鬟,好歹能有口饭吃,不至于被饿死。

第二,丫鬟通常都是年龄很小的小女孩。

电影电视里,丫鬟多数是成年人,实际上,绝大多数有钱人家的丫鬟,年龄都很小,十岁左右最常见。

旧社会里,穷人家女孩嫁人都很早,假如一个女孩过了10岁,大户人家根本不愿意买,所以,大部分丫鬟都是在六七岁就被卖了。

一个丫鬟长大,十三四岁就可以拿去“配人”,假如长大到十七八岁,还能保持丫鬟身份,那是凤毛麟角。

第三,签了卖身契的丫鬟叫“绝买”,一辈子当奴隶,世世代代当奴隶。

一个丫鬟,最好的前途是被男主人看中,荣升为小妾,但清朝有钱人家里丫鬟众多,要想成功成为小妾,要看谁更有手段。

还有一种丫鬟,从小心灵手巧,被主人家特殊训练,培养琴棋书画,或者刺绣做饭,这些丫鬟以后就是高级婢女。

高级婢女长大后,或者为主人服务,或者被主人卖掉赚钱,也有拿来赠送给别人当礼物。

第四,最后说说清朝一个丫鬟值多少钱。

成年的丫鬟奴婢,根据相貌,才能,价格相差很大,有的根本不值钱,有的价值万两,没有固定说法。

但从上面的实例来看,清朝时,买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除了少数情况,通常在2两到5两银子左右。

清朝的康熙到乾隆期间,一升大米(1斤半)需要10文钱,而一两银子是1000文。

也就是说,2两银子能买300斤大米!

结论:在清朝把自己的女儿卖出去,还是很值钱的,大约能换回300到700斤大米,怪不得旧社会卖女儿的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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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在古代,购买仆人是在中产和富户中很常见的行为。那么,以距离我们最近的清代为例,买一个仆人的价格是多少呢?

清代仆人价格高低不等

我曾绘制过一个图表,图表上是明清时期丫鬟的价格:

贫困地区的粗使丫鬟,每个几百文到十多贯(千文)不等,而富庶地区会做菜的丫鬟,则要贵到几两至十几两。稍有姿色,有些才艺的,价格在几十两到几百两不等。而绝品婢女,价格是数百两到数千两不等。在那时,城市中产阶级一月的收入大约二两白银,而农村庄户人家只有数百文至一两有余的收入。你就看你能不能买得起一个丫鬟,并供应该丫鬟的吃喝穿用吧。买奴仆的,通常都是官爷和旗人,普通人买不起,就是殷实之家,很多也不用奴仆,用不起,还不如买个骡子。

以山东为例,清代大灾荒的时候,灾民常常多达四五百万人。因为连年灾荒,整个区域早就没有多余的粮食了,人们纷纷饿死,为求一饱,卖儿鬻女。此时,买人和买地的价格就很低。譬如一亩地,正常的时候可以要十两到二十两买断,但灾荒时,就是几百文都没人要,“苦无买主”。卖人的话,只要有人收,就卖出去。灾荒的本地没人要,妻、女、儿就直接扔,或者相互换着吃。去没闹灾的地方卖,原先十两的,就只要几角钱。

问题是,灾荒时多个省份都十分困难,饿死人的事时有发生。一斗米价格甚至飙升到一两,你哪有闲钱买人?

清代奴仆的赎身钱是多少?

赎身钱大略是卖身钱的五倍。

譬如一个闺女你卖出去的价格是二十两,你赎回来至少需要一百两。

赎身钱需要在签订契约的时候约定好,否则到时候人家要多少,你就得给多少。漂亮女子卖价既然是数百两,那么她的赎身钱绝非一般人能出得起,如清·赛金花,清人编排的小说里是这么说的:

郑胖子笑着道:“我已代你做主和鸨母讲好了价钱,彩云的赎身价银是二千五百两,只要把银子送过去就要写文契娶人了。”

这是漫天要价。

杜十娘的赎身钱是三百两。

刘姥姥赎回巧姐,大约花了八百两。

还有恶棍、土匪绑票,赎身钱就狠了,非要得你倾家荡产不可。

赎身之后的地位和主人是平等的吗?

赎身后就不在“奴卷”上了,而是在“良卷”上。奴婢犯法罪加一等,主人犯法罪减一等。良人是普通人,罚当其罪。但,赎身后,想要和原先主人地位平等,差不多就是在做梦。你从国公府里赎出来个人,他就和国公府里的主子们平起平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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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保姆不同于古代的仆人,因为保姆是一种职业,而仆人则是一种奴役。仆人分为男仆和女仆,男仆是奴,女仆是婢。在清朝买一个仆人最低不要钱,最高两千两左右的银子,一般价格都在五两以上到三十两左右。福垊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买仆人是永久性买下的,是主人的私人财产。就如同《唐伯虎点秋香》的唐伯虎一样,直接叫9527,表现好才赐名(冠主姓)华安。当然也有很幸运的仆人,比如和珅的家奴刘全。

仆人的价格因为地域、时期、性别、相貌、技能、年龄、健康、中介、主人(身份)不同而价格不同。古代最高身份是皇帝,然而皇宫里的宫女不算传统意义上的仆人,她们不是皇帝购买的,而且她们吃得还是青春饭。太监虽然是终身在宫中为奴,但他们不是卖给皇家的,而且净身还是自费,也不算本文所说的仆人。

最廉价的仆人——一文不要

在处于灾荒之年或者家道遭遇重大变故,儿女无以为生时,父母只能卖儿鬻女。而且那些长期处于贫困线而又遭遇饥荒或者不幸的人。他们的儿女没有文化、没有力气,个个面黄肌瘦,甚至还病恹恹的。人生最大的不幸,不是卖儿鬻女而是为了让孩子活着,连卖儿鬻女都没人要。为了让儿女能活着,他们不敢奢求通过儿女走出灾荒乃至于改变不幸。在被逼无奈时,他们往往会一文不要地把儿女送人为奴为婢。只为可怜的孩子们能有口饭吃,至于其他,他们不敢也不能奢求。

最昂贵的仆人—两千两银子

这里的最昂贵的仆人也算得上最高贵的仆人,而这个最高贵的仆人就是小妾。但这个小妾不是一般的小妾而是扬州瘦马。扬州瘦马就是穷苦人家将自己的女儿通过牙公或牙婆(中介)卖给“养马人”(商人)。那么为什么把可怜的女孩叫做“瘦马”呢?那是因为她们很瘦很小(脚)很弱,像弱不禁风的小马一样,被人骑。商人从贫苦家庭中选来“瘦、小、尖、弯、香、软、正”的小女神,通过礼仪培训,才艺(歌、舞、琴、棋、书、画、文、牌)教育,梳妆打扮尤其是房中术,让她们成为瘦小玲珑可爱又多才多艺的倾城绝色。然后她们之中的最美最有才的往往会被最有钱的盐商们购买,从而成为他们的小妾。这样一个绝色往往能卖到两千两银子。按购买力折合成当今的人民币的话那得几百万。小妾的结局不见的多好,有几个小三不让原配虐呢!

赎身多少钱?

买车是越来越不值钱,买房是越来越值钱,这买奴也是。不过赎身,不仅要看仆人的意愿和财力更要看主人的意愿。就怕主人不厚道,漫天要价就不好了。虽然可以通过告状解决问题,但仆人就是仆人,谁叫衙门自古朝南开呢!不过,大多数人赎身并没有那么难。那么问题就来了。

赎身后的仆人能与主人平起平坐吗?

恢复了平民身份后,理论上此时大家都是皇帝的子民,可以平起平坐了。然而在观念上,你曾经有过为奴身份还是会被歧视的,尤其是被曾经的主人轻视的。而且当时还有这样一个习惯,那就是曾经的仆人遇到曾经的主人都是喊叔,也就是自降一辈表示尊重。当然也有例外的,比如乾隆廿四年,广西苍梧县余姓人家,遭遇大的变故,以至于连仆人都养不起。仆人邱以诚也只好再就业了,外出打工的仆人变成了打工皇帝——老板。衣锦还乡之际,破落的余家当着众人的面向邱掌柜要赎金。您猜邱掌柜怎么做?给钱喊他叔?不对,不对,邱老板饱以老拳。如果不是邱老板人品有问题,那就是余家对曾经的小邱真的很不好。这也难怪,那时候对自己的奴隶好的人并不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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