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为什么感觉全世界都在夸《百年孤独》我却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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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趣味 要看就看 不看就不看 抽象画有人喜欢 有人恨 没有什么高低不同 有人认为经典 有人认为是狗屎 喜欢对你胃口就看 不对胃口就不要看 许多认为是经典的东西根本没有用 读书一是实用主义 有用的看 学习之 二是趣味问题 看着有意思 没有用的东西绝对不要看 没有兴趣的也不看 硬看无宜 文学这个东西 就是搞个情节 然后在不同时空间玩爱恨情仇 然后由作者去拷问一下灵魂 小说都是这样 越看越无聊 而且它对我们平常人根本就没有用 很是浪费时间和精力 根本学不到东西 搞到最后 发现自己除了学会无病呻吟外 一无是处 文学中哪些所谓精彩的东西 都是作者臆造的 作者自己手淫 你还跟着性高潮 是不是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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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很正常,说实话《百年孤独》这本书我也看不太懂,十几年前我第一次看《百年孤独》时,基本看不下去,后来我就把它放下了,我在想,也许是我还没有做好准备吧,既然是世界名著,文学大师马尔克斯的代表作,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想必一定是有其独到之处,也就是说看不懂绝不是因为书的问题,而一定是因为我自己的原因,后来又读过《瓦尔登湖》、《追忆逝水年华》、《局外人》、《尤利西斯》《乞力马扎罗的雪》等作品后我发现了很多以前不明白的东西,尤其是我重新读过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之后,突然感觉《百年孤独》和《堂吉诃德》这两部作品好像有些什么似曾相识的东西,论年龄西班牙文学大师塞万提斯比哥伦比亚文学巨匠马尔克斯早出生了三百多年,我相信马尔克斯一定读过《塞万提斯》,后来我第二次拿起了《百年孤独》,这距离第一次读的时候已经过去两年多了,出乎意料的是这一次非常顺利地读下来了,尽管有些人名和相互关系还需要特别记忆并加以区分,当然读下来和读懂是两回事,也许有些内容你只有亲自经历过才会明白,比方说百年孤独里提到过的金刚鹦鹉,我后来专门看过一部关于金刚鹦鹉的纪录片,这让我对小说的距离感一下子近了许多,还有一次偶然看到一篇马尔克斯写的随笔《与海明威相见》,其中真实地记录了28岁的马尔克斯在巴黎的圣米歇尔大街偶遇了自己的偶像58岁的海明威时的情景,要知道那是两个人的唯一一次相见,只不过当时的海明威已经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他并不认识马尔克斯是谁,他把他当成了一个普通的崇拜者,两个人只有一句隔着大街的喊话,马尔克斯对海明威大喊道:艺术大师!海明威对马尔克斯喊道:再见了,朋友!从那时起我意思到马尔克斯和海明威之间的特殊关系,所有这些对我后来再次读百年孤独产生了意想不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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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亚?马尔克斯教你读懂《百年孤独》
?针对全世界的读者对作品中许多人重名,难于分别和记忆给阅读带来恶梦般困扰的问题,马尔克斯在接受哥伦比亚作家普利尼奥?阿普莱约?门多萨的访谈中提道:“……为什么书中出现那么多奥雷良诺,那么多霍塞?阿卡迪奥,因为众所周知,这是一个极富拉丁美洲特色的称谓方式。我们的祖祖辈辈名字都大同小异,你们家的情况更加出奇,你有一个兄弟,名字跟你一样。不过,我倒想知道,为了区分奥雷良诺和霍塞?阿卡迪奥,有无规律可循?怎样的规律?”马尔克斯回答说:“有一条非常容易掌握的规律:霍塞?阿卡迪奥们总是使这个家族的香火得于延续,而奥雷良诺们则否。只有一个例外,即霍塞?阿卡迪奥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一对孪生兄弟,也许是因为他们俩长得完全一样,从小就给搞混了。”
一 、家族的继任者——霍塞?阿卡迪奥们
?据统计,《百年孤独》书中大约有五个霍塞?阿卡迪奥,至少三个奥雷良诺,三个雷梅苔丝(雷梅苔丝?莫科特、莫科特,俏姑娘雷梅苔丝以及雷纳塔?雷梅苔丝,即梅梅)。通过马尔克斯提供的线索,读者应该能够在众多姓名相同的人物乱麻中找到和抓住故事发展的主要脉络和方向,从而比较容易地进入阅读状态,在马贡多这片神奇的土地开始一场别开生面、惊心动魄和梦幻的冒险之旅。
?《百年孤独》内容纷繁庞杂、人物众多、情节跌宕离奇,作者把民间传说、神活故事、宗教典故和现实杂揉在一起,将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的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以及现实社会的众生像,激发人们思考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孤苦命运的办法和路径。
二 、乌苏拉?伊瓜朗——马贡多的活化石
?布恩地亚家族从无到兴盛,从兴盛到衰亡的一百年过程中,家族中最长寿的乌苏拉?伊瓜朗作为全程的亲历者,她是见证过最多生死离别的人,也是马贡多最坚强最能承受痛苦和孤独的老人,她死后,马贡多不久也随着一阵狂风消失在历史的尘埃里,她是是阅读这本书的第二条线索,循着这条线索,读者就不会坠入阅读的云山雾罩里,跟着这个坚韧、善良、能容忍的老太婆总会找到一种气定神闲、安定和希望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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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百年孤独》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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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之所以成为巨著,是因为作者用令人叹为观止的非凡想象力构筑了一部宏篇巨制,一扫当时让人乏味的叙事手法和呆板的创作模式,掀起了拉丁美洲文学领域的新浪潮。马尔克斯从18岁构思这部小说,当年只是零星写了几个章节,由于缺乏经验、勇气以及创作技巧,他没有信心去完成一个庞大家族的兴衰史,因此搁笔。经过16年漫长地磨练和准备才敢动笔,并花了一年半的时间完成近三十万字的作品。为了写这本书,他赊账过日子,几乎倾家荡产,但是他最终凭这本书扭转乾坤,在拉丁美洲的文坛大放异彩。《百年孤独》一经推出,很快成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流派的代表作,它的冲击波锐不可挡,漂洋过海,在全球范围内憾动着亿万读者的心,被作品夸张、荒诞、离奇的情节所吸引,被他营造的神奇世界所倾倒。作品造成的轰动创造了世界文坛的奇迹,一直被世人称颂,被各国的作家借鉴和模仿、并且一直影响和延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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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句:只要牢记霍塞?阿卡迪奥们和活化石乌苏拉?伊瓜朗这两条主线,以及略微了解一下拉丁美洲的那段历史,读懂这本书应该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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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入骨,情味亦浓。真真假假,虚虚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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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的人都实际看不懂…怕别人笑话…所以都去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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