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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一人独相十九年,是不是因为有金国老板撑腰,宋高宗不敢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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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之所以能够携家小从金国平安回来,与金国国主和大臣的战略构想是有一定关系的。你想,一个被抓到千里漠北的人,在那个交通极为不便、两国交战的烽火时代,要带领家人长途跋涉,平安回国,且毫发无损,既未被盗贼抢劫,也未被军队俘虏,没有金主的意思,恐非可能。
因此,秦桧归国,或有金主的安排或首肯,倘如此,那么秦桧归国,便一定会带着金人的使命,至于这个使命是当间谍,还是促成某些事情,那就看金人对秦桧的期望值有多高了。
然而,无论金人要秦桧实现什么目的,秦桧都已经回到了南宋,回到了他的祖国,只要秦桧没有强力推动北伐,只要他没有与金国成为死对头,只要他促进了与金国的和谈,避免了战争,且在和谈的过程中做更有利于金国的建议,那么他就能对金国有了交待,不至于让金人后悔释放他回国。
而作为秦桧自己,已经归国,而且携带着全部家眷,金人对自己就没的要挟和威胁,无论金人当时对自己有怎样的要求,他只要能基本交待,就能高枕无忧。这样,他无须明目张胆地当间谍,也能处理好与金国的关系。所以,秦桧归国后的定位,就是尽量避免南北开战,尽量促成和谈,尽量在和谈中让金国满意。
而从宋高宗赵构的角度来考量,他向金人乞和的态度,一直是那么热切而坚定。因为他从自立为皇帝开始,就始终被金兵追杀,从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从陆地到海上,被金兵追杀得如同丧家之犬,他的惊恐情状,可以从他的亲笔信中看出,1129年,赵构被金人追杀到江宁(今南京)时,曾经金军左副元师粘罕写过一封信,他在信中说:
“自汴城而迁南京,自南京而迁扬州,自扬州而迁江宁,建炎二年之间,无虑三徙。今越在荆蛮之域矣,所行益穷,所投日狭,天网恢恢,将安之耶?……金珠玉帛者,大金之外府也,学士大夫者,大金之陪隶也。是天地之间,皆大金之国,而无有二上矣。亦何必劳师远涉,然后为快哉……伏望元帅阁下,恢宏远之图,念孤危之国,回师偃甲,赐以余年……”
他那摇尾乞怜的神态毕现。为了活命,为了可能的荣华富贵,这种求饶的状态下,他有什么不可以出卖的?无论钱财,领土,尊严,他都一定是在所不惜的。
因此, 1130年,秦桧被俘4年后,突然自金国携家逃回,而作为皇帝的赵构,不顾满朝文武的质疑声,如同抓到了一根救命草,立即任命秦桧为礼部尚书,第二年任副宰相,不久任宰相,其升速之快,超乎寻常。虽然秦桧任相一年后就被朝臣论罢,但自1138年后,赵构重新任他为宰相,此后当了18年宰相。
宋高宗不敢动他?非也,宋高宗不是不敢动他,而是有求于他,或者说倚仗于他。宋高宗被金兵追杀吓破了胆,他要的是安稳,要的是皇位,哪怕这个安稳是以牺牲国土为条件,哪怕这个皇位是以出卖尊严为代价,他都毫不在乎。
而要安稳,要皇位,就得向金人求,因为秦桧是“金归”,与金朝上下多有交往,知己知彼。同时,秦桧不但认同乞和,而且始终支持、竭力落实。所以,政治主张上的一致,使二人结成了利益同盟,自然会对秦桧高看一眼,从谏如流,且信任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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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元年(1131年),秦桧任参知政事,随后拜相,第二年被弹劾。绍兴八年(1138年)再相,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病逝,时年66岁。前后执政十九年,追赠申王。
朱熹的评价:秦会之(秦桧,字会之)是有骨力,惜其用之错。他是见得这一边难成功,兼察得高宗意向亦不决为战讨计。
金兀术秘密与宋高宗口头约定,不得中途换相。有人说,这没有证据。
我们看宋高宗一朝的宰相任职时间:
李纲 建炎元年 共一年(实际75日)
黄潜善 建炎元年-建炎三年 共二年
汪伯彦 建炎元年-建炎三年 共二年
朱胜非 绍兴二年-绍兴三年 共一年
吕颐浩 建炎三年-建炎四年,绍兴元年-绍兴四年 共五年
杜充 建炎三年-建炎四年 共一年
范宗尹 建炎四年-绍兴元年 共一年
赵鼎 绍兴四年-绍兴八年 共四年
张浚 绍兴五年-绍兴七年 共三年
秦桧 绍兴元年-绍兴二年,绍兴八年-绍兴二十五年 共十九年
万俟卨 绍兴二十六年-绍兴二十七年 共二年
沈该 绍兴二十七年-绍兴二十九年 共三年
汤思退 绍兴二十九年-绍兴三十年 共一年
陈康伯 绍兴二十九年-绍兴三十二年 共三年
朱倬 绍兴三十一年-绍兴三十二年 共一年
我们看到丞相的任期有重叠的,因为宋朝的丞相不一定只一个,有时候是三个,大多数是二个。
其他的宰相在位时间都很短,但唯独秦桧在位时间长,有时候还是独相。
秦桧临死的晚上,赵构假惺惺去看他,看秦桧确实是不行了。回宫后,赵构立即起草了诏书,解除秦桧家族一切职务。第二天一大早,诏书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公布朝廷。秦桧死讯传来,赵构长出一口气拔出了靴中短刀说:“从此,我再也不用靴中藏刀了!”
根据以上情况分析:
金兀术口头约定不得换秦桧相位是可能的。
本人是沂蓝书院赵月光,主要研究宋史和近现代史,继承章太炎学派唯识史观学说。本文为原创,如果觉得有点意思,敬请点一下关注并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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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赵构不敢动秦桧,而是赵构离不开他。秦桧投赵构所好,是秦桧能独相19年的原因。
(我和大家一样,曾经扇过跪在岳飞面前的秦桧像大耳光,感觉手挺疼!但心里痛快!)
看看赵构对秦桧的评价:秦桧力赞和议,天下安宁。自中兴以来,百度废而复备,皆其辅相之力。诚有功于国。
赵构认为只有对金主和,只有划江南北而治,只有二帝不返,他的皇位才牢固。而秦桧帮他完成了他的所有心愿,所以赵构认为秦桧是南宋的有功之臣。
(赵构剧照)
秦桧无异于墙头草,金国若让他做奸细,还真是打错算盘了。秦桧被掳到金国后,在金营做过官,在那时,他这棵墙头草绝对是倒向金。
后来返回赵构身边,又义无反顾地倒向赵构,帮赵构杀掉要迎回二帝的岳飞,又与金国签定“南自南,北自北”的南北朝统治方案。
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金国是其老板,他有反对议和的表现;有敢于与金国作对的史料记载;而关于秦桧为金国奸细的所有史书记载,要么因作者为弹劾秦桧者,缺乏客观可信度;要么证实是虚构的伪书。
一、反对议和的表现。
其实在北宋末年,秦桧有反对与金议和的记载。
宋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初,金军南犯,秦桧上奏:对金军不宜过于怯懦。
十一月,金兵包围京都汴京(今河南开封),派使臣入京,要北宋割给三地,否则就进攻汴京。
秦桧上奏四事:召百官详议;加强城防;将金使安置城外,不许入城;最多割燕山一处之地。
(详见《宋史》卷473:靖康元年,金兵攻汴京,遣使求三镇,桧上兵机四事:一言金人要请无厌,乞止许燕山一路;二言金人狙诈,守御不可缓;三乞集百官详议,择其当者载之誓书;四乞馆金使于外,不可令入门及引上殿。)
宋钦宗委任秦桧为干当公事,隶属河北割地使张邦昌。秦桧认为这是专门割地求和的差事,与自己的主张相违背,一连上了三个辞职奏折。
(详见《宋史》卷473:不报。除职方员外郎。寻属张邦昌为干当公事,桧言:”是行专为割地,与臣初议矛盾,失臣本心。”三上章辞,许之。)
北宋政府为求金国退兵,准备割太原、中山、河间三镇之地。
宋钦宗召百官表决割地一事,秦桧等36人坚决反对,70人同意割地。
秦桧反对割地的强硬态度被宋钦宗所欣赏,不久便提拔秦桧为御史中丞。
二、吕左相弹劾秦桧,使其被罢官,也没能找到秦桧通敌的死罪证据。
绍兴二年,吕左相和众多亲信一起弹劾秦桧,大家罗列了秦桧的很多罪名,但却没有奸细这个通敌重罪。虽然最终高宗将秦桧免了丞相一职,却保住一条性命,日后终东山再起。
试想,若证据确凿,吕显然不会浪费叛国罪这样重大的死罪罪名。
三、秦桧有和金国对抗的正史记载。
1、秦桧有支持岳飞抗金的实际行动。
《金佗续编》卷十·《丝纶传信录》卷九:岳家军出师抗金,到蔡州,秦桧“令户部给银、绢伍千匹两,充搞军支用,今赐夏药内侍一就押赐。”
《金佗续编》卷十·《丝纶传信录》卷九:岳家军收复颖昌,秦桧又下达《收复颖昌令开具立功人员等省劄》,“令岳飞开具立功人员等第,疾速保明间奏 。”又于七月初四日下达《赐金带金椀等省劄》,除了给岳飞“赐金带金椀”,还“委大臣亲送物资前往前线以表奖赏。”
《金佗续编》卷十《丝纶传信录》卷九:得悉郾城大捷,秦桧于七月廿三日下达《郾城获捷支犒士卒省劄》,“令户部支降见钱关子贰拾万贯付岳飞等搞赏。”
2、秦桧曾下《讨乌珠檄书》,并悬赏捉杀兀术。
(详见《系年要录》卷一三六,绍兴十年六月甲辰记事:惟彼乌珠,号四太子,好兵忍杀,乐祸贪残。阴蓄无君之心,复为倡乱之首。残杀叔父,擅夺兵权。既不恤壮士健马之丧亡,又岂念群民百姓之困苦。罪在一夫谋己之私,毒被寰宇兆民之众。)
3、绍兴八年,秦桧曾利用与金太宗的弟弟完颜昌的私交,意图争取完颜昌支持南宋。导致完颜昌被其哥哥以通宋谋反罪杀掉。
(详见《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九七,绍兴九年八月十一日戊午记事。)
四、 秦桧“金国奸细”说无确凿证据。
1、金国奸细说最早出自朱胜非写的《秀水闲居录》,但因朱曾参与弹劾秦桧,其客观可信度不高。
2、另一本常被用作“秦桧奸细说”证据的史书叫《南迁录》,已被考证为伪书。
3、秦桧将自己南逃的过程写进一本书《北征纪实》,其中自我辩白处太多。
(详见《四库全书总目》:(《南迁录》)舛错谬妄,不可胜举,赵与时《宾退录》、陈振孙《书录解题》皆断其伪。)
秦桧被认为有金国撑腰,被认为是金国奸细也是有依据的。
秦桧一家随二帝被掳至金国,他在金太宗的弟弟完颜昌帐下当过“参谋军事”。据记载,完颜昌围困楚州(今江苏淮安)时,秦桧给楚州守军写过劝降书。
建炎四年(1130年),秦桧随完颜昌进攻山阳(今江苏淮安)。也就是在这次随军途中,据秦桧交代,他杀了监视他的金兵,抢了小船,携家眷逃至行都杭州。
对于秦桧的片面之辞,朝中上下怀疑的很多,大多认为他做了奸细,否则金国不可能放他全家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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