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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诗词中的“”对偶”?因何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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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答案是:
诗词中的对偶,叫做对仗。古代的仪仗队是两两相对的。对仗就是由此而得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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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相对;偶,双数,两两;对偶,两两相对成双。
对,相对;仗,仪仗,仪式;对仗,仪仗相对。
对偶和对仗,二者既有相同又有区别,对仗比对偶多了平仄相对。两马并驾为骈,二人并处为偶,意谓两两相对。古时宫中卫队行列月仗(仪仗),仪仗两两相对,故对偶亦称对仗。以偶句为主构成字数相等的上下联,上下联词语相对,平仄相对。
何为平仄?汉字的读音是由声和韵合读产生,并加入了声调,可以区分同音异义字。声调分为四声,分别为平声、上声、去声、入声;简单理解,平声就是平调,上声为升调,去声为降调,入声为短声调。诗歌格律中,将四声调分为相对的两派,即平和仄,平声即为平,上声、去声、入声为仄。现代普通话声调四声中,一、二声为平声;三、四声为仄声!前后平仄分布相对和上下句平仄相对,是为了读起来抑扬顿挫!
对偶在词语中,它是一种修辞方法,用字数相等、结构相同、平仄相对的一对语句表达相反或相关的意思,在语文中,对偶的种类很多,分为单句对偶、偶句对偶,多句对偶等。
对偶类型
正对
从两个角度、两个侧面说明同一事理,表示相似、相关的关系,在内容上是相互补充的,以并列关系的复句为表现形式。
反对
上下联表示一般的相反关系和矛盾对立关系,借正反对照、比较以突出事物的本质。
串对
上下联内容从事物的发展过程或因果、条件、假设等方面向关联,两联连接成复句,一顺而下,也叫“流水对”。
对仗又称队仗、排偶。它是把同类或对立概念的词语放在相对应的位置上使之出现相互映衬的状态,使语句更具韵味,增加词语表现力。
对仗有如公府仪仗,两两相对。对仗与汉魏时代的骈偶文句密切相关,可以说是由骈偶发展而成的,对仗本身应该也是一种骈偶。
对仗在对偶的基础上又进了一步,是上下两句平仄必须相反,其次是要求相对的句子句型应该相同,句法结构要一致,如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述补结构对述补结构等。有的对仗的句式结构不一定相同,但要求字面要相对。再次,要求词语所属的词类(词性)相一致,
对仗要求
对仗的运用有宽有严,因而出现各种不同类型,有工对、邻对、宽对、借对、流水对、扇面对等。在内容上则有言对、事对、正对、反对等名目。
宽对
近诗体对仗中的一种。它与工对是相对的概念。宽对是一种不很工整的对仗,一般只要句型相同、词的词性相同,即可构成对仗。这样的对仗,一般称之为“宽对”。
宽对要比邻对的要求再宽一些。如一般以名词对名词、以形容词对形容词便可以。如黄鲁直《答龙门秀才见寄》诗第二联“明月清风非俗物,轻裘肥马谢儿曹”便是宽对。
邻对
近体诗对仗中的一种。用词义的门类比较接近的词为对,便称为”邻对”。所谓词义门类相近,如天文与时令、地理与宫室、器物与衣饰、植物与动物、方位对数量等的关系。用这些意义接近的词为对,就是邻对。
如白居易《感春》中的两句:“草青临水地,头白见花人”。草与头不同类,水与花不同类,地与人不同类,这可以算是邻对。
自对
自对也叫当句对,对仗的一种,一句之中某些词语自成对偶,叫作自对。
如洪迈《容斋随笔》中引李义山诗:“密迩平阳接上兰,秦楼鸳瓦汉宫盘。池光不定花光乱,日气初涵露气干。但觉游蜂绕舞蝶,岂知孤凤接离鸾,三星自转三山远,紫府程遥碧落宽。”
诗中多各相为对,如第二句的秦楼对汉宫,瓦对盘;第五句的游蜂对舞蝶;第六句的孤凤对离鸾等等。
借对
近体诗的一种对仗方式,或称为假对。它通过借义或借音等手段来达到对仗工整的目的。借对有两种借法。
1、借义是利用词的多义性,通过一个词的某一种意义与相应的词构成对仗。如杜甫《曲江》诗:“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寻常”一词具有多种含义,一为“平常”,一是“八尺为寻,倍寻为常”。前者是一般的副词,后者是数量词,这里用寻常来对数词“七十”,用的是它本来具有的数量方面的含义,而诗中用的却是它副词方面的意义。这就是“借义对”。
2、借音是利用字词之间的同音关系,以甲词(字)来表示乙词(字)。例如对句用了甲字,对句本来应当使用与甲字意义相类似的乙字,但用乙字在全中的意义上又不合适。于是就选用一个与甲字同音而又字义相关的丙字来结成对仗。俞弁《逸老堂诗话》说:“洪觉范《天厨禁脔》有琢句法,中假借格如‘残春红药在,终日子规啼’,以红对子(谐紫);如‘住山今十载,明日又迁居’,以十对迁(谐千),皆是假借。以寓一时之兴,唐人多此格,何以穿凿为哉。”文中所举就是“借音对”。
错综对
古代韵文对仗的一种方式,它不拘字词的位置,相对的词语处于错综交叉的情况。
如中唐诗人李群玉《杜丞相筵中赠美人》诗:裙拖六幅湘江水,髻挽巫山一段云,“六幅”与“一段”结成对仗,“湘江”与“巫山”也结成对仗,但位置不同。这便属于错综对。
流水对
近体诗对仗的一种。流水对是出句与对句在意义上和语法结构上不是对立的,而是有上下相承的关系,两者不能脱离或颠倒,而是有一定秩序的语言结构。
如杜甫《闻官司军收河南河北》诗的两句:“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它们有前后相承接的关系,必须是从四川的巴峡到达巫峡,然后才能再从襄阳到达洛阳,先后的次序不能倒置。而语句的关系上,是下句承接上句,两者构成一个顺承复句,而这两句使用的词语,却构成对仗。这种对仗有如流水,从上游流到下游,故称之为”流水对”。
合掌对
合掌对,是格律诗对仗的一种毛病。一首诗中,出句与对句所用的词基本同义或完全同义,上下句意思相重复,好像两只手掌合在一起,故称这样的对仗为“合掌”。
合掌是对仗时所应当避免的。刘勰在《文心雕龙》中称这种对仗为“正对”,是一种拙劣的对仗。他在文中言明:“故丽辞之体,凡有四对。言对为易,事对为难;反对为优,正对为劣。”如宋之问《初到黄梅》诗:“马上逢寒食,途中属暮春”。纪昀《瀛奎律髓刊误》评论说:“途中、马上、暮春、寒食,未免合掌。”
对仗可使诗词在形式上和意义上显得整齐匀称,给人以美感,是汉语所特有的艺术手段。
格律诗对仗规则:
(1)出句和对句的平仄是相对立的;
(2)出句的字和对句的字不能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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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中的“对偶”叫“对仗”。对偶是一种修辞文体,存在于各种文体中,基本要求是“对称性”出现,字数、词语、意含“双双”对应即可,但它是沒有字数限制的,只要上下句相对应,在骈文中3字、4字、5字、6字……10字或更多字等都可以。而“对仗”是诗词中的一种特殊句式要求,比如七律、五律中的3、4句和5、6句,比如《鹧鸪天》词牌中的3、4句等,其实,“对仗”就是“对偶”在诗词中的特殊应用。而所谓“对偶”就是以“偶数”出现,成双成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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