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有哪些好处?
优质回答:
这个问题个人觉得至少应从两个层面看,即个人和国家层面。先抛几个烂砖头:
一、个人层面
首先,直接的好处是税负减轻了!免征额5000+6项专项扣除,使大部分年度综合收入(工劳特稿)低于12万的个人基本不用缴纳税金了。这个好多人都分析了,不再絮叨。
其次,税法的改革涉及到每个人,有利于个人纳税意识和税收相关知识的提高,依法纳税。
第三,个人更注重关爱父母。对一些只知向父母索取,不知回报的个人,可能是一个提醒。至少每月提醒一次,即使你不回报父母,但因父母你享受了减税。
第四,六项扣除政策,让人感觉国家越来越顾及民生,让税收和国家的系列改革,让普通民众更有体会。以后,随国家的发展和进步,这种体会可能更多。
二、国家层面
首先,借用“法税一言堂”朋友的回答“专项扣除的推出是由单一税制向综合税制转化的必经之路,一刀切式的定一个基本扣除标准(俗称的起征点)不利于税制改革推进,也会导致现实的纳税不公平。同样收入并不意味同样的负担。所以本次个税改革引入专项扣除总体来看是积极和进步的,很多人觉得麻烦和增加了征收成本,但这是追求税负公平必须承担的社会成本,无法回避。”
其次,有利于社会公平。通过填写专项扣除,使你感觉自己透明了,就像那个皇帝新装里的那个皇帝。其实,你早已透明了,只是现在才知道而已。这种透明,通过大数据、区块链、各部门信息共享实现,你住哪里、你拥有多少财产、你在哪开户,等等。这促使一切交易在阳光下完成,促使合法合规。举个栗子,都合法合规了,同样的事情,你缴10块钱的税他也缴10块钱的税了,就相对公平了。
第三、有利于国家管理和进一步改革。这种信息的集合,在国家层面可能更清晰,并出台相应政策、制度等。比如根据住房信息,出台房产政策;根据理财和储蓄情况,出台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根据大病报销情况,出台相关医疗和保险政策等等。
以上烂砖头,纯属个人看法。
其他网友观点
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只有简单点从两个层面说说个人看法。
首先,从微观层面上说,好处就是纳税人个体享受到了直接的红利,符合条件增加专项扣除降低个税的税负水平。
其次,从宏观层面上说,专项扣除的推出是由单一税制向综合税制转化的必经之路,一刀切式的定一个基本扣除标准(俗称的起征点)不利于税制改革推进,也会导致现实的纳税不公平。同样收入并不意味同样的负担。所以本次个税改革引入专项扣除总体来看是积极和进步的,很多人觉得麻烦和增加了征收成本,但这是追求税负公平必须承担的社会成本,无法回避。
纯属个人对您的问题的一点小看法,谢谢您的邀请!
其他网友观点
可以少交个人所得税,增加自己的实际收入呀!
其他网友观点
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就可以减少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数,说白了就是国家让你少缴纳一些个人所得税。
举例说明,假如你每月工资1万元,你除了可以扣除缴纳的三险一金,5000元的基本扣除外,如何符合条件,还可以扣除部分赡养老人费用,子女教育费用,首套房按揭贷款利息,本人参加继续教育的费用等这些专项附件扣除项目(当然,这些项目都有一定条件和标准限额的),这样,你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不是就非常少啦?总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出台,对一般工薪阶层来说确实是实实在在的红包。
我是一名税务工作,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希望以后多多交流。
其他网友观点
有效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达到国家降税目的
其他网友观点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父母可选择由一方按照规定金额标 准的 100%扣除,或者选择由父母双方分别按照规定金额标准 的 50%扣除;有多名子女的家庭,按照子女数量和规定金额 标准的乘积计算父母双方共计可享受的扣除金额,并按照上 述扣除方法之一进行扣除: 1.子女在年满 3 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 学习均可扣除; 2.子女就读于小学、初中,或者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包括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 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的,可以按照规定金额标准扣除: 1.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在接受教育期 间每年均可扣除,享受扣除的时间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纳税人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或者专业技 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相关证书的,在取得证书当年扣 除。个人接受本科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可以选择 由父母扣除,或者选择由本人扣除。
三、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或其配偶通过商业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购买中 国境内住房,适用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在还款期间可按照 规定金额标准,由纳税人或其配偶中的一方扣除,最长扣除 期限为 20 年。纳税人发生的住房贷款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 款,可以向贷款银行查询确定。 纳税人及其配偶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且纳税人已经申请享受此项扣除的,不能同时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婚前各自购买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 的,婚后可以选择一方的住房,由贷款人按照规定金额标准 扣除;或者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规定金额标准的 50%对各自 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
四、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地均无房而发生的租金支 出,可以对应主要工作地适用的分档,按照相应金额标准由 承租住房的一方扣: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 确定的其他城市,按照第一档标准扣除;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 100 万 的城市,按照第二档标准扣除;
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 100 万(含)的城市,按照第 三档标准扣除。 纳税人已经申请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不能同时享受住 房贷款利息扣除。
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赡养符合条件的老人,
可以区分以下情形扣除:
1.纳税人是独生子女,且父母中有一方年满 60 周岁的, 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金额标准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且父母中有一方年满 60 周岁的,纳税人可以与其兄弟姐妹按照规定金额标准分摊扣 除。
具体分摊方式包括兄弟姐妹按人数均摊、兄弟姐妹约定 分摊以及由其父母指定分摊。在约定分摊和指定分摊方式 下,每个纳税人的扣除金额不能超过规定扣除标准的 50%。
3.被赡养老人年满 60 岁,且其子女均已去世的,可以 由孙子女、外孙子女按照上述规定扣除。
六、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 2019 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支出,可以 在 2020 年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具体扣除标准和范围将 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明确。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的分享,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