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花痴”大家可能都想到是小女生迷恋那些长得帅的男生,其实,“花痴”除了这种含义之外,还是精神疾病的一种类型。比如,一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厚大法考刑法老师、著名“网红”罗翔老师讲的一个案例中就提到了“花痴”这种精神疾病。
这个案例是发生在新疆的一个真实故事,罗翔老师很多年前去乌市,当时的一个刑警大队的队长向罗翔老师讲述了一个他们碰到的真实案件,罗翔老师听到后吓了一跳,表示说这个案件只在教科书中看到过,居然你们还碰到一个真实的,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看一下这个“教科书式”的强奸案例。
甲乙两人是夫妻,男子的太太有病,甲带着太太去逛街,结果碰到同事,甲对同事说:你能不能帮我照顾一下你嫂子,你嫂子有病,你帮我带着他逛逛街,因为我还要去加班,结果甲就走了。
甲的同事就带着这个女的去逛街,结果逛着逛着就逛到家里面去了,这个男的也是不客气,当天晚上他们就上床了。结果甲找不到老婆,着急坏了,第二天在这个男的家找到他老婆,非常生气,直接告了这个男的。
警察就把这个男的给抓了,因为女方有精神病,跟精神病人发生关系,那肯定定强奸呀,但是问题是这个男的说我不知道她是精神病,后来一查,发现这女的得的是一种很奇怪的精神病,青春型精神病,青春型精神病俗称“花痴”,所以这个男的自始至终以为这个女的在勾引他。只是在客观上有强奸行为,主观上没有故意,后来就把这个男的给放了。
大家觉得有没有这种可能?有,所以后来就把他给放了,因为只是在客观上有强奸行为,主观上没有故意,充其量只能定一个什么罪?过失强奸罪,而刑法上有过失强奸罪吗?
“花痴”竟然是一种精神病,相信这让很多人大跌眼镜。其实在百度百科里面“花痴”的释义里面就有一个解释称其是一个“病理名词”,“青春型精神病”俗称“花痴”,又称“钟情妄想症”。这类病人通常会表现出一种强烈的“求偶”之情,特别喜欢接触异性,性欲特别旺盛。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由于患精神病的妇女缺乏正常的认识能力与意志能力,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但精神患者症状各异,重症患者有明显的外在表现,与其发生性关系,认定为强奸,没有疑问。
但是在这个案件中,“花痴”这种精神病除了性要求强外,其他方面没有明显症状,如果男子不知嫂子患病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充其量只能是过失强奸。而强奸罪为故意犯罪,过失强奸不构成犯罪,所以在这个案子中该男子不构成犯罪。
虽然该男子不构成犯罪,但是铁定是违反了道德,有句话叫“朋友妻不可欺”,同事处于信任让其照顾自己的老婆,自己倒好,把嫂子照顾到床上“做头发”去了,做人不能不仅违法,在道德方面也不能说不过去啊!觉得这兄弟在道德方面太不讲究的,请在右下角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