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满堂脚手架简介
满堂脚手架主要用于单层厂房、展览大厅、体育馆等层高、开间较大的建筑顶部的装饰施工。由立杆、横杆、斜撑、剪刀撑等组成。
2. 施工方案
(1)搭设、拆除满堂式脚手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架体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3)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①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②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③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要求;
④专项方案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3. 架体及基础技术要求
(1)满堂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36m,满堂脚手架施工层不得超过1层。
(2)架体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应采取排水措施防止积水浸泡,架体底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垫板和底座,垫板规格和扫地杆设置应符合现行规范(JGJ 130)要求:
①扣件式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②承插型盘扣式扫地杆:可调底座丝杆外露长度不应大于300mm,扫地杆离地高度不应大于550mm;
③碗扣式扫地杆:土壤地基立杆必须设置可调底座,架体纵、横向扫地杆底端高度不大于350mm;
④垫板:每根立杆底部宜设置底座或垫板,垫板厚度50mm,宽2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