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势视角理论(优势视角理论与赋权理论的比较)

优势视角理论

优势视角理论与赋权理论的比较
张萍萍
【摘要】社会工作理论和工作手法随着社会问题的不断变化而不断发展,赋权理论和优势视角成为当下最流行的社会工作介入手法,同属社会建构主义的两个理论,冲破了“问题视角”的牢笼,关注案主自身的能力和资源,具有积极的精神内核。而两者之间又存在着宏观与微观的区别,微观的优势视角关注个体的发展过程,宏观的赋权理论则回归到政治框架中。两者相互区别又相互作用,使得社会工作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特性。
【关键词】优势视角  赋权  社会建构主义
1、  引言
(一)研究背景
社会工作自诞生那一天起,就扮演着社会的润滑剂的角色,不论是宏观层面的社会结构,还是微观层面的个人,社会工作都从不同的角度去解读它所面临的现象,以期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社会工作是一门结合理论与实操的专业,两者相辅相成,使得社会工作能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及其带来的各种问题。中国社会工作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真正开始,中国社会工作理论的演进与发展,同许多发展中国家一样需要经历引进阶段、本土化阶段和扎根阶段[footnoteRef:1],而前两个阶段以理论为中心,理论研究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对于社会工作专业本身来说起到了理论建构的完善,使其更科学,更具有说服力,也使得社会工作作为一门具有学科力量支撑的实务性专业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组织及个人。优势视角理论和赋权理论由于其人本主义的精神内在,更加受到社会工作者的青睐,在这里,我们将对这两个理论进行比较,进而更好地了解理论。
(二)概念界定
1.优势视角理论
优势视角理论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塞勒伯和拉普教授是该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优势视角超越了传统病态模式下的问题中心主义和专业中心主义,转而注重对个人能力、家庭与社区的资源发掘[footnoteRef:2],它的基本信念是基于个人面对环境和生活的挑战具备有效应对的能力与内部资源。塞勒伯优势视角的主要理念中包括了优势、赋权、成员资格、抗逆力、治愈与整合、对话与合作、悬置怀疑,并且又提出了相关的假设和原则:每个个人、团体、家庭和社区都有优势;创伤与虐待和抗争具有伤害性,但它们也可能是机遇和挑战;与案主合作,我们可以更好地服务于案主;所有的环境都充满资源;关怀、照顾和脉络。
2.赋权理论
赋权(empowerment),又称增权,充权,增能,培力。关于赋权的理解有许多说法,赋权的初始定义通常指的是个体、群体或者社区凭借赋权所带来的力量能够开始掌握环境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地实现自己的目标[footnoteRef:3]。赋权涉及个人、人际、政治等三个层面。个人层面上的赋权集中于个人发展个人权力感和自我效能感的方式;人际层面上的赋权强调使个人可以有更多的影响他人能力的具体技术的发展;政治层面上的赋权强调社会行动和社会改变的目标[footnoteRef:4]。赋权最早由美国学者巴巴拉·所罗门在《黑人赋权:受压迫社区里的社会工作》提出,赋权理论自诞生之初,就带有一定的社会政治性,它强调个人权能的获得与提升,以及社会结构的变化。
2、  文献综述
优势视角和赋权理论作为社会建构主义时期的两个重要理论,在理论研究进程中也必然和其他理论进行比较,才更加全面地认识社会工作理论在实践过程中各自的优势以及联系。在中国知网中检索相关文献,关于赋权理论共有175篇期刊,关于优势视角的有89篇。优势视角理论的提出晚于赋权理论,且在优势视角理论中包括了赋权这一关键词。优势视角是相对于问题视角的更强调案主自身能力和优势的积极思维模式,闻英在《社会工作中问题视角和优势视角的比较》中比较问题视角与优势视角在假设、理解、理论基础以及社工角色方面的不同[footnoteRef:5]。卢德平(2007)则研究青少年参与理论与案主优势视角在价值取向和理论思考的出发点上更深层次的重叠[footnoteRef:6]。陈树强在《增权: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的新视角》(2003)[footnoteRef:7]中就增权本身的概念、增权理论的源起,发展过程以及实践过程的模型、介入方法等展开了系统地论述。周会敏(2008)提出增权理论摒弃了传统的问题视角,以优势视角为基础,提升人的权力意识,挖掘人的潜能,增强人的权能,成为更加积极的社会工作实践模式[footnoteRef:8]。
关于优势视角、赋权理论单方面的研究不在少数,和其他理论的比较也是层出不穷,但关于这两个理论的研究就略显单薄。社会工作在实践过程中必然会对相关理论进行运用和完善,理论是实践的基础,进行理论之间的比较也有助于在实践过程中更好地使用理论,更加具有科学性。关于优势视角与赋权理论的比较并不多见,尤其是在优势视角中出现了“赋权”这一熟悉的名次,由此笔者想进一步对优势视角与赋权理论进行比较,明确两者之间的关系。
3、  社会建构主义下的赋权
在《优势视角下的农村社会工作——以能力建设和资产建立为核心的农村社会工作实践模式》(2008)[footnoteRef:9]一文中,学者研究滇东北少数民族行政村绿寨,将其作为项目点,推动了名为“探索中国农村社区发展的能力建设模式 ——以云南为例”的行动研究计划。绿寨(化名)位于中国云南省东北部 , 与贵州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毗邻,全村347 户,1469人 ,壮族占总人口的80%以上 。在 8个自然村(村民称为寨子)中 ,有 6 个壮族村, 两个汉族村。根据当地政府的一些数据, 绿寨基本上是一个在温饱线徘徊的贫困山村。在过去 7年里,研究学者坚信文化认同与村民能力提升密切相关 ,只有建立村民的自信心 ,才能激发起他们应对市场和生计压力的能力 ,因此 ,文化和教育项目是他们的优先选择。与此同时为了回应村民生计困扰的问题 。他们曾经组织妇女制作手工艺品或养猪等,期望帮助村民增加收入, 度过难关,但这些早期的项目终因没能发掘村庄的资源和村民的能力,无法应对市场风险 ,村民没有积极性等原因半途而废。在重新审视可持续发展和农民自身的优势后,他们寻找到了以“城乡合作”和“公平贸易”为基础的工作方法,使得经济发展、社会文化和谐与环境保护三方面形成良性循环,促成一种优势互补 、互惠互利的“生产—消费”关系,化解生产者和消费者在“生活与消费”方面的利益矛盾。从绿寨项目中,他们深刻地意识到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必须重新审视农民的问题和需要,努力挖掘社区自身的优势和资源(资产建立和能力建设)及民众的能力和智慧。利用资产和能力的优势,关系的优势,项目工作人员和村民 、居民对“城乡合作”项目满怀信心和希望,“城乡合作”项目同时激发了社会工作者和农业科学家的双重优势等实现资源和能力的优势互补。在“城乡合作”和“公平贸易”的过程中 ,不仅建立了多方参与、互惠互利的合作伙伴关系 ,还通过资产建立和能力建设 ,初步实现了参与各方的增权。在整个项目中,以优势视角为出发点,从社区内部获取资源,充分发挥社区成员的能力。并且实现了增权,使得城乡实现公平对话,让处在“贫困”中的农村得以有相关的政策和途径去实现个人能力,在整个市场中获取到更多的资源。
在研究中,学者认为“贫困”问题是社会文化的建构,资源分配不均导致了贫困问题的衍生。而对贫困的解读则是社会建构的结果,即封闭的农村并不觉得他们处在贫困当中。社会建构主义视角认为社会问题要经历一个社会建构过程,一种社会现象从浮现到被视为“ 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建构过程。首先这个问题要被建构为对正常状态的偏离,因此确定一种社会状态是否有“ 问题”,它取决于人们对正常社会状态的界定和建构,因此不同人群对同一社会现象的建构明显有异,具有话语霸权的人在认定社会问题之时就占据主导地位[footnoteRef:10]。社会建构主义取向的社会工作模式不再着眼于缺陷、问题和障碍,而是试图关注案主的优势、能动性,并以此为出发点帮助案主改变境遇[footnoteRef:11],因此优势视角理论和赋权理论在理论流派上属于社会建构主义。优势视角始终强调人的潜能和优势,所有的环境都充满资源,它主张个体、家庭和社区都有这样或者那样的优势。对问题的解构和建构,使得原本被视为问题的现象变得合理,具有其独特的优势。赋权理论自诞生之初,就以追求社会资源的再分配为目标,对阶层、群体之间的不平等做出了反压制和对抗。时至今日,在社会仍旧存在诸多问题的背景下,赋权依旧以弱势群体为主,赋权同优势视角一样都认为案主本身是具有价值和能力的,重新定义了“弱势群体”。在环境的影响下,即社会的不合理建构,使得案主失去了发现自身能力和价值的途径或者反思力。不论是哪个层面,社会都或多或少对个体或群体产生影响。因此,社会建构下的赋权和优势视角具有共通性,在实践过程中具有相互促进性。
4、  宏观和微观的对立
优势视角和赋权理论由于其精神内核的相似性,即都关注案主的资源和能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免会有交集,在此我们需要探讨两者之间的区别,不为划清界限,而是使得理论能更好地被理解,被更加有逻辑,科学性地运用到实践当中。
优势视角是偏向微观的一种理论视角,它更关注微观视角下的个体和群体,这里的微观可以理解为理论的目标指向是以案主的改变为基础所产生的服务成效。当案主的优势、资源信念重新为案主所发掘并使用,产生来自案主内部的抗逆力,优势视角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优势视角的工作模式可以归纳为:了解情况—理解个体—挖掘资源—重新解释—助人自助,整个过程基本是针对个体本身而不是个案的问题[footnoteRef:12]。
赋权理论则要从“权”来解析,赋权(empowerment), 是由权力(power)、无权(powerlessness)、去权 (disempowerment)以及增权(empowering)等核心概念建构起来的[footnoteRef:13]。从去权,增权的角度来说明赋权过程的宏观性。赋权过程可以分为两阶段,前部分与优势视角具有相似性,都是协助案主从内部获取力量,而后半部分则要回归到与资源分配有关的阶层与政治之中,“弱势群体”一词本身就表明了社会的阶层属性,当弱势群体的去权问题被关注时,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势必要为其增权,达到资源的平等分配,实现公平。在增权的过程和目的中,无不显示其政治性。左冰(2008)认为增权的实质就是要形成新的均衡的权力关系,使双方的诉求都能得到表达 ,权利都能得到尊重, 利益都有机会实现 ,每一方也都有能力避免对方侵害自己,这种权力分享的真正逻辑要求国家必须从法律或政治上支持和授予社区增权的合法性 , 建立起一套正式的支持性的(supportive)制度来保障社区参与的权益, 将传统的“自上而下(Top-down)”的社区参与方式改变成为“自下而上(Bottom-up)”的合法增权形式[footnoteRef:14]。增权的最终目的是让社区获取权力并导致社会力量对比发生改变[footnoteRef:15]。由此可见,增权必须回归到政治当中,才能体现增权的可持续作用。
5、  结论
同样都关注案主能力和资源的优势视角和赋权理论在社会建构主义上具有共通性,两者相互促进,相互完善补充,互为基础。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着交集。社会建构下的赋权和优势视角对“问题”提出了挑战,将问题的存在剖析为为对多方力量的相互作用,使得“弱势群体”得以重新定义,获得内部的发展力量。而在两者之间,又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致使两者分为不同的理论流派,优势视角偏于微观,它的工作模式关注个体问题的解决,是对个体内部力量的积极关注。而宏观的赋权理论历经两个阶段,最终以政治上的权力得以实现和资源分配的公平为最大的衡量指标,只有达到权力上的均衡关系,才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增权。两个理论在运用时,自然而然地产生联系和交织,但并不会影响社会工作手法的科学性,反而可以使得社工在介入时更游刃有余,所要达到的目的更加具有成效,真正地实现社会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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