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服务单
登记方式——京籍
拟生育子女的夫妻可登录“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填写相关材料。
“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已开通。用户须使用实名注册,注册后不可更改身份信息。
该系统不仅可网上填报生育登记信息,还可下载各生育登记相关表格、查询计生方面政策法规。
夫妻还可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现场登记,填写《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
子女已出生要补办生育登记,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
登记方式——非京籍
针对在本市居住的,夫妻均为外省市户籍,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可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登记时,只需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向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1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
非京籍夫妻要生育三孩的,也可在本市换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但需要夫妻到双方户籍所在地区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开具符合再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再到本市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市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后,可以免费享受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和国家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生育保险、住院分娩补助等。
如果自己不能办理的找我们需要提供的资料400-1099-087
(1,双方户口本首页本人页2,双方身份证3,结婚证4,女方报销的单位名字,5,第几个孩子(是否出生,出生的要出生日期姓名性别)孩子的出生证明6,是否初婚(再婚或复婚)7,报销单位的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