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四句教
“四句教”是王阳明哲学的核心表述,关系阳明思想的终极关怀和基本宗旨。阳明哲学以“心学”而在中国哲学和文化史上独树一帜,“心学”弥补了中国传统哲学只研究客观世界而忽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这一空白,对后世中国人文思想的发展产生了影响。 王阳明“心学”不是简单地强调人的意识的作用,不是单就精神的方面强调人对周围事物的关系,而是强调人与客观事物、精神与物质的相互关系及作用,强调精神对物质、精神现象转化为物质变化的完整的过程和统一,是从精神到物质、主观到客观、主观和客观相统一运动的完整体系。他的“心学”体系就在“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这“四句教”中得以体现。 无善无恶心之体。善与恶本来是一对道德范畴,在没有认识之前,是无法界定善恶的。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心作为一客观存在的主体,本来无善恶可言,是一空灵清净之物,就心体而言,是没有善恶的。还有一层意思,就是说心一定要保持本真,不能有善恶之偏,如果有善恶之偏,心体就会失去本色,丧失了它的本来面目。 有善有恶意之动。意是指意念,意念就是心动。善恶是与人的意念同时出现的。一是说心本无善恶,善恶是由于心动产生的。人只要有意念心就动,心动就不可能是中性的,心动产生意念,意念不是向善就是向恶。二是指人的心中一旦有“善”或“恶”,心就不再平静了,就会有“动”。这是因为“善”和“恶”都是有“意”的,心一有“意”,就有所指,就将产生欲望。所以,人只要心动,只要一有意欲,就必然相伴而出现善或恶。意动是知也是行。从这里也可引申出,只要有知有行就必然会出现善恶,非善即恶,非恶即善。 知善知恶是良知。当善恶已经存在的时候,分清善恶就非常重要。如果能分清孰善孰恶,这就是良知;如果不分孰善孰恶,就是没有良知。这里提出两个概念,一是知,就是要有判断力,能分出有善有恶,何善何恶,而不能善恶不分。二是良知。良知的观念原出于《孟子》,孟子说:“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只有把善作善,把恶当恶,才叫良知。如果只“知”,而没有“良知”,虽然能分清善恶之别,但有可能会把“善”当“恶”,或者把“恶”当“善”。只有良知,才能以“善”为善,以“恶”为恶。 如果说“有善有恶意之动”是纯粹理性的话,“知善知恶是良知”不但强调纯粹理性,而且还强调实践理性,也就是具有道德的含义。因此,“知”只是客观的、纯粹的认识问题,而“良知”就有了道德的、社会的含义,有了价值取向的问题。王阳明继承了孟子的思想,他说:“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悌,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 良知作为先天原则,不仅表现为“知是知非”或“知善知恶”,还表现为“好善好恶”,既是道德理性原则,又是道德情感原则。良知不仅指示我们何者为是何者为非,而且使我们“好”所是而“恶”所非,它是道德意识与道德情感的统一。一个人的价值观受他的环境影响,因此,良知不是天生的,这就提出了“致良知”的问题。 为善去恶是格物。格物在这里指人类的各个方面的活动。如果概括地说,就是改造客观世界,就是人生实践的目的。为善去恶就是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和标准。阳明先生在这里用了格物这样一个内涵抽象模糊而内容非常丰富的词,给后人留下了想象空间。可以说,“格物”二字可涵盖人类的一切行为,人类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的一切活动都可以“为善去恶”为标准。 从“知善知恶是良知”到“为善去恶是格物”,通过“致良知”达到“知行合一”的境界。“致良知”和“知行合一”是阳明思想的精粹和核心,这是认识和实践的统一。 阳明的“四句教”,从逻辑上是一个从认识到实践的过程。从“心”到“物”,从“无”到“有”,从“知”到“行”,从主观到客观,再到“知行合一”,达到物我同体的境界。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知行合一”的过程,并不是自发就能实现,而是需要一个“致”的“工夫”。程颢说:“涵养须用敬,为学则在致知。”“致”的过程,既是一个认知的过程,也是一个磨练修习的过程,因此需要下艰苦的“工夫”。“工夫”在阳明心学中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和过程。没有“工夫”的过程,就无法从“知”到“良知”,从“良知”到“知行合一”。 把在实践中磨练和静思中体悟作为“学问”的范畴,这是阳明为学治学的一个特点,这种思维方式和哲学理念对三百年后王夫之的“经世致用”、“在事中磨练”的治学思想的提出有很大的启迪作用,从而使中国传统学术走出了宋明理学空谈论道的窘境。LW力行:文化学者《瞭望》2015年第9期瞭望 OutlookWeekly1981 转载请注明【来自瞭望微信】点击【阅读原文】 下载瞭望客户端更多精彩,请订阅《瞭望》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