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碧湖生态园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实习生 陈淑贤 唐滢 文/图
近日,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从本月初公布的一纸判决中获悉,曾任漳州碧湖生态园项目承建方项目经理的赵某,采取内外勾结形式,被认定套取资金近200万元,最终,因犯贪污罪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判处罚金10万元。
绩效年薪未获批 公司多人密谋套钱
赵某,男,1973年出生,曾任中建五局土木公司漳州碧湖生态园后坂安置房(一期)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案发时任中建五局土木公司生产与安全部安全副总监兼安全生产部副经理。
因中建五局土木公司的分公司——中建五局福建分公司2011、2012年度经营亏损,该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当年绩效年薪未通过审批。
2011年年底,王某、曾某、洛某、刘某等中建五局福建分公司班子成员(均另案处理),共同商定从福建漳州碧湖生态园项目中以虚增工程量的方式套取资金用于发放年终奖。
2012年1月,王某及福建漳州碧湖生态园项目指挥部常务指挥长陆某(另案处理),召集被告人赵某及负责福建漳州碧湖生态园基础设施项目部的邓某,来到漳州碧湖生态园项目指挥部指挥长办公室,商议给员工发年终奖金的事宜,并安排赵某及邓某等人具体办理虚假工程结算及付款申报手续事宜。
赵某安排后坂项目商务经理潘某办理虚假工程结算及制作申报表,赵某签字后上报了指挥部。邓某负责的福建漳州碧湖生态园基础设施项目部也根据要求,制作了虚假结算及付款申报手续。
陆某后联系项目土方承包商易某(另案处理),要求易某配合从工程结算中虚增工程量做虚假结算,并将套取的资金转到中建五局福建分公司总会计师曾某(另案处理)的账户,福建漳州碧湖生态园项目指挥部财务经理李某(另案处理)则在虚构工程量的付款审批手续上签字,并按照陆某的指示将曾某的银行账户告知易某。
虚增工程量套钱贪污 还利用职务便利受贿
据赵某供述,2011年8月至2012年9月期间,他担任项目经理,负责项目部整体工作,组织招投标、推荐,工程款资金支付申请、结算表格的编制、报批。在2012年1月,按照中建五局福建分公司、福建漳州碧湖生态园项目指挥部的领导的要求,经商议后,他和其他同伙具体制作了虚假结算及付款申报手续,后经过项目土方承包商的配合,从工程结算中虚增工程量做了虚假结算。
最终,中建五局福建分公司发起2笔合计60万元的支付款项,连同虚假结算手续,3次申报共审批了人民币近255.7万元。根据事先安排,其中232万元用于私分,赵某分得赃款15万元,其他涉案人员非法获得3万元至28万元等不同金额的报酬。
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2011年9月至2012年1月间,赵某还利用担任上述项目经理的职务之便,在土方工程分包业务上,为土方承包人张某提供帮助,使其顺利承接该项目土方工程,赵某则收受张某现金人民币3万元及与张某换车;在土方分包业务及工程款付款方面为刘某提供帮助,收受刘某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4.5万元。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获悉,后经他人举报而案发,赵某因涉嫌犯贪污罪,于2014年3月10日被刑事拘留。该案一审判决认为,赵某犯贪污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成立,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一审判决后,赵某不服,提出上诉。最终,去年12月29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赵某犯贪污罪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成立,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监制:苏禹成
编辑:张韩丰 实习生 唐滢 近 期 关 注
航拍漳州水仙花海:凌波仙子随风摇曳 美得令人心醉
习近平全票当选为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栗战书当选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厉害了,漳州将迎来新变化!道路、公园等这样建!
这周末,到漳州赏花吧,否则下周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