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不如蜀鄙之僧哉
不论是文言文阅读,还是现代文阅读,都应把握整体文理,紧扣上下语境,否则就难免作出断章取义和想当然的解读。今天分享的“豆腐块”依然属于“小题大做”,推出时作了少许改动。欢迎朋友们交流指正。
“人之立志,顾不如蜀鄙之僧哉”是《为学》(见初中语文第一册《为学》)文末点明题旨的中心句。教参将其译为“人们立志求学,难道还不如四川边境的穷和尚吗”。此解乍看没毛病,且易为人们接受,但通读《为学一首示子侄》(《为学》由该文一、三段摘编而成)后,笔者认为教参对“僧”的理解欠妥,因而对全句的解释也不准确。
首先,“僧”的所指范围与作者本意相谬。彭氏在《为学一首示子侄》中借蜀鄙二僧都想去南海朝拜取经的故事,生动有力地说明难与易、昏庸和聪明可以相互转化这一哲理,勉励人们要有坚定的意志,无论聪明的、昏庸的都应努力学习,因为天下事成败的决定因素不在于条件的差异,而在于主观努力与否。蜀之鄙的二僧都有去南海的志向,但二者为达同一目标所采取的方法不同:富者依靠条件,消极等待;贫者“旦旦而为”,历尽艰辛。结果是“僧富者不能至而贫者至焉”。在故事的结尾,作者抒发了“人之立志,顾不如蜀鄙之僧哉”的议论。其实,这一反问句里已包含了肯定的回答:人们立志求学,就好比蜀鄙二僧都立志去南海一样。消极等待条件而主观不努力就好似“欲买舟而下”的富者,最终还是“不能至”;反之,以百折不挠的毅力而“为”,就好似贫者靠一瓶一钵勇往南海,终能赢得成功。很明显,作者是以贫富二僧都去南海的事为例,从正反两方面论述主观努力的决定作用。因此,句中的“僧”既包括肯“为”的贫者,也包括“不为”的富者。把“蜀鄙之僧”仅理解为穷和尚,突出其一摈弃其二,这显然与作者的本意相谬。
其次,“僧”的所指范围与上下文义相离。二僧去南海的故事在文中居于第三段。上文说的是昏庸之人“旦旦而学之”、“迄乎成,而亦不知其昏与庸也”;聪敏之人“屏弃而不用”,最后“其与昏庸无以异也”。这里作者阐述了天资悬殊的两种人由于其主观努力不同,导致了截然不同的结果。接着便举了二僧去南海的典型例子。下文紧承这个故事,以“是故聪与敏,可侍而不可侍也;自侍其聪与敏而不学者,自败者也。昏与庸,可限而不可限也;不自限其昏与庸而力学不倦者,自力者也”作结,强调的也是两种主观态度对学习成败的决定作用。根据上下文审视,“僧”应该是指代表两种态度的二僧,而不是仅指“力学不倦”的贫者。“一僧说”势必割断前后文义的连贯性,影响正反论证的严密性,削弱文章的逻辑力量。
综上,我认为“人之立志,顾不如蜀鄙之僧哉”中的“僧”不是仅指一个穷和尚,而是指贫富二僧。句中的“如”不是“比得上”,而是“像”。该句符合文理、切合语境的解释应该是:人们立志求学,难道不就像四川边境的(两个)和尚(都立志去南海)一样吗?
注:本文发表于1985年第十一期《中学语文》(湖北大学主办的省级月刊)
图一:刊发本文的《中学语文》(省级)封面
图二:该期目录,本文在第30面
图三:文章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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