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报销新政策解读:天津市医保局最新通知详解
近日,天津市医保局联合天津市卫生健壮委发布了《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就医报销职业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1〕103号),为参保居民(包括学生儿童、农民及未就业居民等)提供了最新的居民医保报销政策。这一政策的推出,旨在提升居民医保的报销便利性和覆盖面,特此对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一、居民医保报销的医院选择
根据新的政策,参保居民在天津市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以及中西医结合医院(共计33家)就医时,需事先选定一家医院作为定点报销机构。值得注意的是,自2022年起,首次就医将自动默认为参保居民选择的医院,无需再办理选定手续。在整个年度内,居民可以变更选定一次。
例外情况:急诊及特殊门诊
在某些情况下,参保居民无需事先选定医院。例如,在本市三级综合医院的急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以及本市的三级专科医院(包括海河医院,共计21家)的门(急)诊就医时,居民可以直接刷卡报销,无需预先选择定点医院。
二、怎样选定和变更医院
参保居民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选定或变更三级医院:
1. 线上方式:使用“金医宝”手机APP进行医院的选定和变更。
2. 线下方式:前往各区医保分中心或三级医院的医保窗口进行操作。
这种灵活的选定和变更方式,让居民在就医时能更加便捷地享受医保报销。
三、门诊报销待遇标准
对于高档缴费的参保居民,在三级医院门(急)诊就医时,报销比例为50%;而低档缴费的参保居民,则报销比例为45%。报销起付线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需要强调的是,三级医院的报销费用将与一、二级医院的相关门(急)诊费用合并计算。
四、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政策
在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医时,居民医保的报销政策将继续保持倾斜支付。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将提高5个百分点,同时最高支付限额也增加了200元。同时,在本市二级医院门(急)诊就医时,参保居民无需事先选定医院,可以直接报销,进一步提高了就医的便利性。
这一系列居民医保报销政策的出台,为广大参保居民提供了更为人性化的医疗保障,极大地减轻了因就医所带来的经济负担。如果无论兄弟们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天津医保”,获取最新的医保资讯和政策解读。
小编归纳一下
随着居民医保报销政策的不断优化,居民的就医体验将获得显著提升。希望各位参保居民能够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保障自己的健壮权益。同时,积极关注相关医保信息,确保在就医经过中享受到高效的服务和合理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