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社失败原因(没有把巴黎公社原则坚持下去是文革“失败”重大原因之一)

巴黎公社失败原因
没有把巴黎公社原则坚持下去是文革“失败”重大原因之一
 
我前几天从网上看到署名为“夏宁”的网友写的一篇文章。看后感到其所言是有一定道理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权力不平等、不受制约是产生腐败重要原因,甚至可以说是主要原因。“巴黎公社的原则是永存的”,只有永存并捍卫这个原则,人民才会不丢失政权。
 
没有把巴黎公社原则坚持下去是文革“失败”重大原因之一
 
作者:夏宁
 

马克思在论述巴黎公社原则时一共讲了三点:(一)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二)公社是由巴黎各区普选选出的城市代表组成的。这些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其中大多数自然都是工人,或者是公认的工人阶级代表。(三)从公社委员起,自上至下一切公职人员,都只应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国家高级官吏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及支付给他们的办公费,都随着这些官吏的消失而消失了。(马克思《法兰西内战》单行本,1961年5月第1版,第52-55页)
“公社的原则是永存的”。
从1967年上海一月革命至今半个世纪过去了,巴黎公社原则在中国仍未实现。从这一点上说,当年的革命群众愧对伟大领袖毛主席。
文革十六条的主要精神也是以巴黎公社原则,来改造我们国家的政治制度形式,以为向共产主义过渡准备精神和物质条件。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个目标后来因种种原因最终没有实现,最终导致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失败”。
在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有力支持下,上海《紧急通告》发布者32个群众组织在上海党政夺权以后,又及时召开了上海人民公社成立大会,时间是1967年2月5日;地点在上海人民广场。夺权是以群众、干部、解放军三结合形式进行的。而在这之前数天里,围绕夺权后,上海的政权组织究竟取何名称,何种形式,展开了激烈辩论。32个群众组织负责人全部到会,地点就是在外滩的原上海市人民政府内。辩论主要是集中在以下几个关键问题上:
1、名称。有说取上海巴黎公社的,有说取新上海公社的,有说取上海人民公社的。三个可选名称中,大多数主张叫上海人民公社,因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都这么叫,可以从名称上一致起来,于是一致鼓掌通过,主张实行巴黎公社原则。
2、在政权机构工作同志,经济报酬。学生好办,本来没有工资,因此不存在问题,一律义务劳动;工人也好办,本来在厂子里上班拿原来报酬就行了,不增不减;较难办的是,原来就在政权机构的工作人员,各级行政干部,他们的工资都是有差别的,而且普遍高于普通工人。后来,通过辩论,一致通过:干部一律实行巴黎公社原则,拿相当于熟练工人工资,有不愿意干的,一律下放到工厂当普工,今后,凡从工人农民或知识分子转入干部行列的一律比照这个原则办。
3、办公场所公开。原来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都是有警卫人员负责安保工作的,一般性闲杂人员禁止入内,现在还要不要设立?通过大辩论,意见比较倾向于既然称上海人民公社,有个“公”字,那就公开,向所有人们公开,不管处于哪个社会阶级、社会阶层,都可以随时随地进入公社,开会也行,联系工作也行,向勤务员(那时的领导不叫领导,叫勤务员)反映情况也行,每个科室门口都有牌子挂着,叫某某组。工作人员每人发个临时出入证,门口就个门卫,出示证件就可以入内,临时来办事人员,由门卫进行登记,也可以自由入内。
4、吃饭。一律到公共食堂,没有任何人可以开小灶。因此,当时,可以随便在中午吃饭时间看到张春桥、姚文元,他们也同大家一样排队用饭票买饭,一点也不稀奇,有愿意找他们打个招呼说说话的,随时都可以。
5、车辆统一使用。任何勤务员都不准有自己个人专门使用的车辆。
6、所有工作人员都是临时的,以后全部要通过普选重新产生。
7、有不称职的,随时由公社委员会撤换,公社委员会本身也是临时的,以后也同样要通过普选重新产生。
8、所有工作人员要同基层工农群众实行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随时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并及时拿到委员会上来讨论。
大体就这些内容,年代久远,很多都不记得了。
在制定上述8条时,张、姚二人自始至终参加,并同大家一起热烈讨论,他们也是完全同意这8条的。会场上充满着民主气氛。华东师范大学女大学生施达同志发言尤为激烈。我记得,当时,她一边掉眼泪一边动情地说:“同志们!巴黎公社原则是全世界通行原则,将来所有国家必然都会实行。马克思主义是真理。我们国家必须走在世界前列!千万不能无产阶级原则让资产阶级反夺了去,到那时,巩固的是他们,而崩溃的是我们!”全场随即报以热烈的掌声。大家不约而同起立,唱起了《国际歌》。
施达同志(她现在已经过世了),不愧是学历史的,看问题角度就是不一样。沧海桑田,我们国家虽岿然不动,但我们身边一系列社会主义国家纷纷垮台,而老牌资本帝国主义国家却返老还童了,这是为什么呢?值得深思。帝国主义者们正准备通过“颜色革命”来对我们下手。个人认为,对巴黎公社原则,当年上海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解放军、红卫兵大中学生既然提出来了,就应义不容辞坚持下去。坚持下去,就是胜利;相反,不坚持下去,就是失败。二者必居其一。
后来,就是大家都知道的,名称问题上毛主席有重要指示:还是叫革命委员会好。当时,我们听张春桥是这样传达的:毛主席认为,地方上这样叫了,全国都这样叫,中央怎么办?是不是要叫中国人民公社了,这样,就要产生对我们国家外交上重新承认问题了。所以,希望春桥同志做做上海的左派工作,名称上改一改。我记得,当时是在文化广场宣布毛主席最新指示的。全场一致通过。高呼毛主席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革命委员会好,同巴黎公社好是一样的。
半个世纪过去了,我一直在思考,如果从那时就立下规矩,形成制度,公职人员拿普通熟练工人的平均工资,还会有千军万马争着要当公务员现象吗?还会有不合理的退休双轨制吗?还会有腐败现象越来越严重的情况发生吗?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已经被彻底否定了,唯一有效制约腐败的因素已经不存在了;从国际上说,一系列社会主义国家相继垮台,也是无一不同没有实行巴黎公社原则相联系,由此可见马克思总结的巴黎公社原则有多重要,以致重要到关系到无产阶级的生死存亡。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城头变幻大王旗”,反而为资产阶级的复活创造了物质与精神条件。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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