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白马非马详细辩论经过
[白马非马详细辩论经过]白马论》原文-出自《公孙龙子》.
1、白马论:“白马非马”,可乎?
2、白马论:曰:可。
3、白马论:曰:何哉?
4、白马论:曰:马者,因此命形也;白者,因此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5、白马论: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也。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有白马为有马,白之,非马何也?
6、白马论:曰: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马1不异马也;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与不可,其相非明。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1.马:原错为“者”。从《百子全书》本改。
7、白马论:曰:以马之有色为非马,天下非有无色之马也。天下无马可乎?
8、白马论:曰: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已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马与白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
9、白马论:曰:马未与白为马,白未与马为白。合马与白,复名白马。是相与以不相与为名,未可。故曰:白马非马未可。
10、白马论:曰:以“有白马为有马”,谓有白马为有黄马,可乎?
11、白马论:曰:未可。
12、白马论:曰:以有马为异有黄马,是异黄马于马也;异黄马于马,是以黄马为非马。以黄马为非马,而以白马为有马,此飞者入池而棺椁异处,此天下之悖言乱辞也。
13、白马论: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者,离白之谓也。不1离者有白马不可谓有马也。故因此为有马者,独以马为有马耳,非有白马为有马。故其为有马也,不可以谓马马也。
1.不:或作“是”。《百子全书》本“不”作“是”。
14、白马论:曰: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因此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因此色去,故唯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
二、白马非马的辩论怎样能反驳?
形而上学
从定义说形而上是一种片面孤立的见解,
唯心主义是一种以主观想法为准的哲学.
苏格拉底会问何故这匹马是白色的.
柏拉图会说这匹马会成为马的,由于它有马这种物质的本性.
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告诉我们每种事物都有一种潜力,按照一定的路线去提高.
黑格尔教我们灵魂完全自在.即是形而上的.
白马非马,像寓言中的盲人摸象一样.
白马非马命题的错误在于割裂了普遍和特殊、共性和特点、一般和个别、抽象和具体的辩证关系
三、白马非马怎样证明600字
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这个命题,以及他的关于这个命题的辩论,也反映辩证法中的一个重要难题——同一性与差别性的关系的难题。他从另一个出发点讨论了上面说的“同一性在自身中包含着差别性”这个难题,得出了与惠施正相反的。惠施是从具体的事物出发来看这个难题。公孙龙是从命题出发,他看出了,在每个命题中,如“莲花是一种植物,玫瑰是红的”等,其主语和述语的内涵和外延都不完全相同。正是如恩格斯所说的:“不论是在主语或者在述语中,总有点甚么物品是述语或主语所包括不了的。”然而恩格斯指出,“述语是必需和主语不同的”;这正是“同一性在自身中包含着差别性”这个客观辩证法的反映。一般人都说:“白马是马。”公孙龙对于这个命题作了相当详细的分析,明确地指出主语和谓语之间的不同。然而他不知道这样的不同是必需的,是客观规律的反映,反而把二者割裂开来,加以抽象化、完全化,由此达到客观唯心主义的得出“白马非马”的。这就是把范畴固定化。其想法技巧是形而上学的。
这里又牵涉到另外一个难题,即一般和个别的关系的难题。列宁说:“从任何一个命题开始,如树叶是绿的,依凡是人,哈巴狗是狗等等。在这里(正如黑格尔天才地指出过的)就已经有辩证法:个别就是一般。……这就是说,对立面(个别跟一般相对立)是同一的: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而存在。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不论怎样)都是一般。任何一般都是个别的(一部分,一方面,或本质)。任何一般都只能大致地包括一切个别事物。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包括在一般之中等等。任何个别经过千万次的转化而与另一类的个别(事物、现象、经过)相联系。诸如此类等等。”(《谈谈辩证法难题》,《列宁全集》第38卷409页)个别自身的同一性,经过千万次的转化,而与千万类的个别相联系,也就是说,也与千万个一般相联系。这也是同一性自身所包含的差别。
在一个逻辑命题中,主词表示个别,谓词表示一般。在一个肯定的命题中,个别与一般是对立面的统一(同一)。在“白马是马”这个命题中,白马是个别,马是一般。严格地说,这个具体的马是个别。白马也是一般,白马只会与一般相联而存在,马也只能在白、黄、黑等马中存在,只能通过白、黄、黑等马而存在。这就是说:凡实际存在的马总是有白、黄、黑等颜色的,不可能有没有颜色的马。这是个别与一般这两个对立面的统一性。
就“白马是马”这个命题说,“白马”是个别,“马”是一般;然而对于这个具体的白马,那个具体的白马说,“白马”又是一般,这个马、那个马是个别。“马”这个一般是白马的本质;“白”是白马的一方面;“马”这个一般只能大概地包括一切马,由于个别的马有白、黄、黑等的颜色不同,而“马”则不表示任何颜色。由于同一理由,因此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归进一般。这是个别与一般这两个对立面的矛盾性。
个别与一般这两个对立面有矛盾又有统一,因此“白马是马”这个命题不是表示简单的等号而是表示一种辩证的统一。公孙龙一派发现了这个辩证统一中的对立面。他用“白马非马”这个命题表示个别与一般这两个对立面的矛盾。这是他对于客观辩证法的某一方面的认识。
就逻辑学的意义说,公孙龙发现了名词的外延和内涵的关系。就“马”的外延说,“马”这个名词包括白马在内,但就“马”的内涵说,“马”这个名词指马的本质属性,和“白马”这个名词所代表的概念是有区别的。不能把这两个名词混同起来。这也是公孙龙的一个贡献。
公孙龙的《白马论》的辩论,可以分为三点:第一点是:“马者,因此命形也;白者,因此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公孙龙子·白马论》)这是就马之名及白之名的内涵说。马之名的内涵是马的形;白之名的内涵是一种颜色。白马之名的内涵是马的形及一种颜色。此三名的内涵各不相同。因此“白马非马”。
第二点是:“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因此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因此色去,故惟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同上)这是就马之名及白马之名的外延说。马之名的外延包括一切马;白马之名的外延则只包括白马。“马”对于颜色,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无去取于色”),因此如果我们仅只要“马”,黄马黑马都可以满足我们的需要。然而“白马”是对于颜色有所肯定、有所否定的(“有去取于色”),因此如果我们要白马,那就只有白马可以满足我们的需要,黄马黑马都不能了。对于颜色无所肯定、否定的,跟对于颜色有所肯定、否定的,是不同的,因此白马非马(“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
第三点是:“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已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马与白非马也。故曰:白马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