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婚假多少天(2019年婚假国家劳动法规定(法定)婚假多少天,产假多少天(文末福利))

法定婚假多少天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婚假放3天,其中婚假3天,0天的晚婚假(广东省取消原10天晚婚假)。婚假期间,员工的福利待遇照常发放,各个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根据《最新婚姻法》以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0天的晚婚假(广东省取消原10天晚婚假),共计3天法定婚假日. 深圳市各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或深圳市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深圳市婚假国家规定2019放3天的福利待遇照常发放。
 
一、最新国家法定婚假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二、婚假遇上法定节假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其中就包含了双休日的时间。而且,如果你请婚假的时候刚好遇上一些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那这个法定节假日也是包含在婚假天数内的。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天,则应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婚假虽然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假期,但并不属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的一项。所以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遇上周末的不用补假,也就是说婚假天数是包括法定节假日的。
 
三、深圳市二婚婚假规定
     
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职工享受3天的婚假。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法条:

广东省劳动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04-19  
http://hrss.sz.gov.cn/xxgk/zcfgjjd/ldgx/gfxwj/200911/t20091104_1218646.htm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劳动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我厅制订的《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为了适应劳动制度改革需要,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制订本规定。
  一、企业在以下法定节日,应依法安排职工休假:(一)元旦放假1天;(二)春节放假3天;(三)国际劳动节放假1天;(四)国庆节放假2天。
  其他节日假期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按本企业工龄计算:工作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 14天。
  三、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四、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五、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应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其中,国有单位职工探亲时,年休假天数不足于原规定的探亲假天数部分可给予补齐。旅途车船费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六、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七、职工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期间,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其中,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企业,女职工产假工资,可按当地生育保险规定的标准发给。
  八、按国家规定可出国、出境探亲的职工,其探亲假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九、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十、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十一、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由企业发给丧葬补助费,标准一个半月工资。
  十二、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织和与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十三、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今后国家有新规定,按国家的新规定执行。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废止热点问答发布机构: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03-24 17:09:00http://wjw.sz.gov.cn/gzdt/201703/t20170324_6090473.htm
  问:为什么要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答:《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开展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2015年10月,国家 “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都进行了相应修订,《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不适应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我市相关部门研究论证,认为国家的法律和省的条例已经对计划生育政策、再生育条件、生育奖励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计划生育政策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的规定执行,深圳不宜通过特区立法予以突破,修订《条例》已无必要,故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废止《条例》。
  问:《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废止后深圳将如何开展计生工作?
  答:《条例》废止后,深圳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细化操作性规定,并做好新旧政策衔接,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将加紧推进出台《深圳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法》,届时,会细化规定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独生子女家庭优待奖励政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以及委托街道办实施行政处罚等内容。
  问:《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废止后,15天的晚育假是否可以继续执行?
  2017年3月21日,《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经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后,被正式废止。《条例》废止后,“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享受15天晚育假”的规定也不再执行。具体来讲,3月21日0时前已经生育且符合相关规定的,继续享受15天的晚育假;3月21日0时后生育的,不再享受15天的晚育假。
  问:《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废止后,深圳孕妇休产假如何规定?
  答:《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废止后,深圳孕妇休产假将执行国家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不论一胎、二胎或其他情形),可享受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共178天;如果有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四、深圳市婚假申请格式表
1、《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根据实践经验,请婚假通常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供请假申请、结婚证等材料即可。
 
2、婚假请假条格式说明
①、中间写上 “请假条”作为标题,这是请假条的通用形式;
②、对请假审批人(你的领导)的尊称,如领导、主管等;
③、注明婚假具体的起止时间;
④、后面的部分就包括“特此申请”和请假人姓名、请假时间,后面附上结婚证复印件。

温馨提示:婚假请假条最重要的内容是写明“事由及请假日期”,一定要写明确。
 
3、婚假请假条范例
婚假请假条范文一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现年____周岁。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婚假的规定,可享受____天婚假(包括双休日)。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假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天。当前工作已安排交接完毕,请领导予以审批。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X年X月X日附:结婚证明(复印件) 
婚假请假条范文二
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XX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规定,本人可享受x天婚假。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自X月X日到X月X日共计X天,请予以审批。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XXXX年X月X日附:结婚证明(复印件) 婚假请假条范文三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已和未婚夫商定于**月**日结婚,需从**月*日起请假**天,请予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XXXX年XXX月XX日附:结婚证明(复印件)4、请婚假不批怎么办事假和年休假单位领导可以不批,但是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员工依法享有,按照法律规定必须给批,所以结婚是一定要批的。根据《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劳动法》、《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员工依法享有病假、婚丧假、产假、年休假等,单位不批就是违法,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监察大队责令单位改正。
 
五、深圳市婚假期间的福利工资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根据《深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婚假期间的工资应当按这样的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婚假发的是全额工资,是员工的基本工资,没有加班工资与奖金之类的,婚假是3天,而且尽快在一年内把婚假休完,但不同的公司可能规定不同,婚假在需结婚后申请。

深圳市婚假及产假2019年新规与出处 假期 深圳市2019年天数 法律依据 备注 婚假 3天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删除晚婚条例,故晚婚假取消 女员工产假 基础产假 98天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11条 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612/t20161223_686764.html 晚育假 0天 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17年3月21日 http://wjw.sz.gov.cn/gzdt/201703/t20170324_6090473.htm 难产假 30天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11条 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612/t20161223_686764.html 奖励假 80天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 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http://zwgk.gd.gov.cn/006940132/201610/t20161011_674959.html 多胞胎假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11条 第十一条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612/t20161223_686764.html 男员工陪产假 15天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 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http://zwgk.gd.gov.cn/006940132/201610/t20161011_674959.html 产检时间 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10条 第十条  (一)女职工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 (二)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保胎休息的,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病假处理。
   (四)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612/t20161223_686764.html 哺乳时间 每天1小时;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17条 第十七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612/t20161223_686764.html 流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的:15-30天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11条 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对女职工生育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的规定与本条第二款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怀孕满4-7个月的:42天 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612/t20161223_686764.html 怀孕满7个月的:75天 计划生育手术假 放置宫内节育器:2天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16条 第十六条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输精管结扎:7天 http://szsi.sz.gov.cn/sbjxxgk/zcfggfxwj/zcfg/sybx/201412/t20141204_2749423.htm 输卵管结扎:21天 妊娠十四周以内终止妊娠:15天 妊娠十四周(含)以上终止妊娠:42天 备注: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第几胎,均可享受上述女员工产假及男员工陪产假。 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原则上不享受产假。客户如有其他有利于员工的人性化待遇规定的,按其规定。 ③以上各种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休完。遇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另外计算假期。 ④需要提交准生证。
深圳市假期2019年新规与出处
假期 放假天数 法律依据 备注
法定节假日 按备注规定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三条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http://www.gov.cn/zwgk/2013-12/11/content_2546227.htm
年休假 已满1年不满10年的
5天;
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四条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http://www.gov.cn/flfg/2007-12/16/content_835527.htm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六条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http://www.gov.cn/flfg/2008-09/28/content_1108445.htm
病假 按照实际治疗时间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四条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http://www.mohrss.gov.cn/gkml/xxgk/201407/t20140717_136132.html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五十一条 第五十条  职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在一年时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企业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二)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
       第五十一条  职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在一年时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企业停发病伤假期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救济费:
       (二)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第五十二条  职工在领取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时,如其所得救济费数额低于该企业平均工资百分之四十的,企业应按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四十发给,但不得高于本人工资。
http://fgk.chinalaw.gov.cn/article/dfgz/199207/19920700282119.shtml
工伤假 按照医疗实际时间,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http://www.gov.cn/zwgk/2010-12/24/content_1772115.htm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http://www.npc.gov.cn/npc/xinwen/dfrd/guangdong/2011-11/03/content_1678977.htm
停工假 按照实际停工时间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非因员工本人过错,用人单位部分或者整体停产、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停工员工在停工期间的工资。
     (二)停工超过一个月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http://hrss.sz.gov.cn/xxgk/zcfgjjd/ldgx/fg/201004/t20100423_1512122.htm
丧假 3天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四条 四、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http://hrss.sz.gov.cn/xxgk/zcfgjjd/ldgx/gfxwj/200911/t20091104_1218646.htm
探亲假 按照备注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三条 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http://www.gqb.gov.cn/node2/node3/node5/node9/node108/userobject7ai13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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