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我的2014年是一个什么历史背景呢?现在看来,当时的我在感情上似乎有些彷徨。2014年可能是我放下感情的抑郁,开始专攻学术专业的开始,此后数年乃至如今,仍然为之不懈努力。
我似乎很少写读后感文章,但这篇文章现在看来,写得还是不错的,当时似乎是一气呵成的。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有感而发吧。当时的感悟,在今天看来仍然值得自己学习,也许我做得还不够好,还需要不断地提升自己……
我已经多年没有好好读过书了,这次开始读点书,起头的便是余华的《兄弟》,花了两三天一口气读完,无疑,这个头起得很漂亮。
从前,很长一段时间,我读书是为了寻求心灵的慰藉,那是我瘫痪在床的时候。我依然记得,当我陷入苦闷彷徨时,是一些文字给了我宁静的力量。比如,庐隐写到,“天,运命之神,我深知道我应受的摆布和颠连……”,“在璀璨的明灯下,华筵间,我只有悄悄的逃逝了,逃逝到没有灯光,没有月彩的天幕下。丛林危立如鬼影,灯光闪烁似幽萤。”至今,许多片段我依然能够背诵,我是主动去诵读这些文字的,因为当时,读这些文字,是出于心灵的需要。
后来,我读书是为了写作文,那是我复学后读高中时。背诵一些漂亮的文字,恰到好处的运用,竟往往助我拿得高分。有一回模拟考,我的一篇议论性散文更是破天荒地得了满分,并在全年级的范围内印发到每一个同学的手上学习。
再后来,我想读哲学,因为我以为人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都是一种哲学,所以我想从哲学里寻求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我一直不太爱读小说,总认为小说以情节、故事取人耳目,并不能给我带来什么启迪或收获,但读了余华的《兄弟》以后,我方知道,是我错了。这部小说行文幽默活泼,很多地方让我发笑;同时,其所描写的感情之真挚、动人心弦又令我为之动容,真的是让人亦笑亦泪。小说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三个男人,李光头和宋钢兄弟和他们的父亲宋凡平,其中,他们的父亲宋凡平,虽然不占小说的主要篇幅,但给我的影响最大。
宋凡平,一个自信、敢爱的人。他豪气仗义,李光头的生父因偷窥女人掉到粪坑时,他毫不犹豫地跳进去把他捞起来;他武功了得,还打得一手好篮球,场上扣篮成为刘镇的传奇;他敢爱,毅然娶了李光头的母亲,使这个自卑的女人收获了作为一个妻子的荣耀。做人像他这么干脆,不忌讳旁人的看法和说法,两个破碎的家庭组合成一个幸福的家,使那个因为丈夫偷窥女人送命的寡妇从人生的地狱上升到了天堂。他不会去烦忧过去,他也不会去担心将来,在他看来,每一天都过得好就是最好的将来。
后来,因为文革十年的迫害,他被打为地主的后代,接受惨无人道的拷打。有一次,四五个红卫兵在家门口围打他,他像一尊雕像一样,屹立不动。红卫兵用各种手段把他打倒,还要他把看家武功扫荡腿教给他们,好让他们用扫荡腿把他踢倒。再后来,他入狱,一只手臂打折了,无法再用力,只能挂在脖子上。他的两个儿子到牢里去探望他时,两个十来岁的小孩发愣了。他却乐观地告诉儿子俩,他的手臂累了,他正在学一种能让手臂休息的新功夫,说着还教两个儿子怎么样让手臂休息。最让人撕心裂肺的,就是他写信给到上海治病的妻子,告诉他第二天他就要到上海去接她回家。于是,他越狱去车站,企图坐车去上海。结果在车站便上演了被活活打死的一幕。他的死,是历史的悲剧,但他的人格,在这样动乱的年代,显得尤其的可贵。
前几天看锵锵三人行,孟广美提到,女人要嫁给一个“养”你的男人。这是一篇文章里面的观点,我把文章搜索到,阅读了一遍,陷入了反思。养,不是物质上的包养,而是滋养,是滋润,是一个男人的魅力所给予他的女人的熏陶,使他的女人因为是他的女人而容光焕发、而温润如玉。文章说的是女人的择偶,但我看到的,却是男人的做人准则。作为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应该有一种由内而外散发的人格魅力,这是一种乐观、自信、豁达的魅力;一种能给人带来阳光,带来正能量的魅力。这样的男人,能给予他的女人滋养,使一个原本晦暗无光的女子能蜕变成一个荣光焕发的魅力女人;当然更加可以使一个本来就生机盎然的女子锦上添花。这不是我们男人,我们还没成长定型的男孩的一个很好榜样和启发吗?
对于感情,我素来并不是宋凡平式的人物。我的忧郁、犹豫、多虑必将会使我的女孩无法荣光焕发。我不知道,男人是不是也要有一个能使他荣光焕发的女子来焕发他本该有的魅力;我不知道,我在这段感情里有过的忧郁、犹豫、多虑,有多少成份是我本质的问题,有多少成份是对方给我造成的。或许,男人,之所以是男人,他应该作为主体,是影响别人的,而不是客体,需要女人的影响。
无论如何,宋凡平是一个启迪,男人应该做一个“养”女人的男人也一样,有启迪,能铭记,能行动,这就是最好的势头了。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