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回答如下:办理结婚登记一般需要以下证件和手续:

1. 身份证:男女双方都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户口本:男女双方都需要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 结婚证明:未婚的需要提供单身证明,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书,丧偶的需要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

4. 照片:男女双方都需要提供2寸或1寸的彩色照片。

5. 签字:男女双方需要在登记处签字确认。

6. 婚姻登记申请表:需要填写婚姻登记申请表并提交。

7. 证人:一般需要2-4位证人,证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请注意,不同地区对结婚登记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事先咨询当地婚姻登记处或民政局了解具体要求。

军人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根据有关规定,军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

(1)户口本;(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补办结婚登记需要哪些程序

根据《婚姻法》第8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该条规定的立法原意是基于我国实际情况,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关系的一种补救规定,同时也是对结婚登记必要性的着重强调。但是,并不是所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均可补办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主体必须是已经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而只是欠缺法定结婚形式要件的男女双方。应当注意的是,补办登记和程序与一般的登记程序是相同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其次,补办婚姻登记的婚姻关系效力具有溯及力。补办登记的婚姻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也就表明它不仅认可事实婚姻关系在补办登记后的合法婚姻效力,而且对补办婚姻登记前的事实婚姻关系也予以认可。但是,对补办登记前婚姻效力的追溯及认可,是以男女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而不是溯及到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时,因为男女同居可能会有一方或双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不能将这时的同居关系按具有婚姻效力对待。

结婚登记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去民政局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证件

去民政局结婚登记需要带的证件有:

1、双方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2寸合照4张:为了避免照片不合格,可以当天在民政局现场拍摄,注意背景为红色,现在多选择白色的衣服拍摄。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现场签署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

办理结婚登记一般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如果是离婚人士,需持离婚证原件或提供离婚生效证明书、第一、第二审判决书;

(五)如果是丧偶人士,须持原结婚证及原配偶的死亡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根据《婚姻法》规定,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结婚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证件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结婚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办理结婚登记竟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结婚登记手续是需要双方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照片,然后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另外,办理结婚证还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进行办理。办理结婚证的条件是:男女双方必须是自愿结婚。还有要达到结婚年龄,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比如未婚、离婚、丧偶的情况。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结婚登记都需要带什么 材料

中国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有: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红底合影照片。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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