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费缴费标准?
答:垃圾处理费收取标准是:垃圾处理费一般指居民需支付一定的费用来获得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城(镇)居民10元/户.月;流动人口2.5元/人.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1.5元/人.月或180元/吨。
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者:1.日产垃圾量1吨(含1吨)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吨。
污水处理费,是怎样收取的?
污水处理费按缴纳义务人的用水量计征。
法律依据:《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七条 凡设区的市、县(市)和建制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均应当征收污水处理费;在建污水处理厂、已批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可以开征污水处理费,并应当在开征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第八条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缴纳义务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并已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污水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条 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污水处理费按缴纳义务人的用水量计征。用水量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用水量以水表显示的量值为准。
(二)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已安装计量设备的,其用水量以计量设备显示的量值为准;未安装计量设备或者计量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其用水量按取水设施额定流量每日运转24小时计算。
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城市垃圾处理费的具体收取,是由各个城市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收取。
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依据有:《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7号令)第四条: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挪作他用。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收费标准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统一由市供水企业随水费代征,对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均按用水量计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征收标准:居民:每吨每月0。25元;非居民:每吨每月0。35元;特种行业:每吨每月0。50元。同时,城市低保对象、残疾人员等社会贫困人群,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福利院免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其缴纳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采取“先征后补”的办法,从征收的垃圾处理费中列支。
安上厨房垃圾处理器物业怎么收费
- 因为食用垃圾都随下水道流走了
- 这个每个地方的处理都是不一样的,有的很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