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碧晨是否有权单方面决定生育,隐瞒华晨宇或不顾其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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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 @Beste_Apple_王木木法博│穿搭│健身│情感│美食│育儿│学习2021开年,大瓜不断,我摸着鼓鼓的肚子表示,又是吃瓜吃到撑的一周。郑爽代孕弃养风波还未落下帷幕,华晨宇和张碧晨又上演一出“先斩后奏”的生娃风波,再一次引爆微博。1月22日,华晨宇短短10个字的回复,坐实了几天前网络流传的他与张碧晨已生子的八卦。紧随其后,张碧晨发表长文予以回应,简单总结:我获悉怀孕后慌乱不已,未告知华晨宇,并选择离开,在男方全程不知情的情况下独立完成生育,后当华晨宇得知后,承认并很开心有了女儿,女儿在很多爱中成长,“皆大欢喜”。通常女生在得知自己怀孕后,怎么会在双方感情没有问题的情况下隐瞒男方呢?“慌乱”“混乱”,怎么听来都是托辞。又,同是一个圈子的人,退圈半年生了孩子,这件事情怎么可能瞒得住呢?男方又是如何能做到全程不知情呢?果然,在广大吃瓜群众的顺藤摸瓜下,更多真相与细节浮出水面,考古到这么一条微博,看看时间线,对上了?作为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仅凭常识出发考虑,这种说法更有可信性:张碧晨和华晨宇可能处于一段并不严肃的恋爱关系,在对于未来规划中没有孩子的情况下,张意外怀孕,华晨宇不想要,但张想留下并不顾男方反对,自己生下孩子,或者出于不舍得扼杀一个小生命,或者想借此留住心绑住人。选择在这个时间点公开,无疑是聪明的。郑爽代孕弃养,刷新人们对于艺人三观的认知,广大吃瓜群众宽容度达到史高,只要孩子是自己生的…….?当事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不继续讨论,咱们当然不能仅仅是吃瓜,这一系列娱乐事件也是一个契机,去进行一些思考:我们先从法律上来看。女方是否有单方面决定生育的权利?按照法律规定,男女双方都享有生育权,但考虑到怀胎十月的是女方,怀孕,终止妊娠,生产以及后续抚养,原则上女方需要承受更多的生理痛苦,风险,及各方面压力,所以法律优先保护女方的生育权。在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7条有明确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可以看出,生育的最终决定权在女方,其他任何人无权干涉。哪怕华晨宇不想要这个孩子,甚至让张碧晨去堕胎,张碧晨也有权不顾男方反对,最终决定孩子的去留。女方怀孕生育,男方享有知情权吗?生育问题对于男女双方以及各自家庭来说都是个重大事项,影响深远,所以男方理应享有对于怀孕生育相关事项的知情权。但对于华晨宇和张碧晨的情况,二人没有婚姻关系,双方没有法定义务去告知,那么只能说从情理上,女方应当告知男方。但要注意,男方即使有知情权,也没有否决权。决定权最终在女方。女方未告知男方私自生育,在法律上对于双方会产生怎样后果?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第1款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也就是说,非婚生子女,无论是否告知男方,只要孩子生下来,女方就有权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等法定义务。同时根据民法典第1058条规定,男方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若女方隐瞒男方私自生育,可能会侵犯男方抚养教育保护子女,以及享受亲情的权益。那么对于男方而言,可以适用民法典侵权责任遍的规定,主张相应的侵权责任,最终是否构成侵权,还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综合考量。我曾说过,只要还是女人生孩子,真正的男女平等就不可能实现。当时主要是出于 “女性处于弱势”的角度。生理结构决定,我们女人要经历漫长的怀胎十月,以及分娩的剧痛,再到哺乳,抚养孩子。这期间所要承受巨大生理痛苦和心理压力,要经历身材走形,疯狂脱发,胸部下垂,衰老加速,还有很多女性饱受产前产后抑郁症折磨,把自己逼上绝路。此外,因为怀胎生育哺乳,在职场上相对于男性,我们女性处于绝对劣势。公司最不愿意招聘的,应该就是已婚未育的女性,上岗没多长时间,就有可能要休产假。尤其是在有孩子后,常常需要家庭中一方来将重心放在家庭,抚养孩子,教育孩子,这一方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女性。选择以家庭为重心,就意味着要放弃职场上的进一步发展。这都是我们女性在社会生活和职场生活中,几乎不可能真的做到和男性“平起平坐”的决定性原因:因为我们有生育能力。但,女性的生育能力,也可以是最有力的武器。我们在电视剧里常会看到这样情节:男人心已经不在女人身上了,女人想方设法怀上男人的孩子,用这种手段来留住男人。又或者,小三为了上位,最常见的就是设计怀上男人孩子,作为筹码来逼宫。现实生活中也并不罕见,有钱富二代处处留情,走肾不走心,聪明的捞女会想尽办法让自己带球,那么,不需要你对我有感情,甚至不需要你对我们的孩子有感情,孩子只要出生了,你就得付抚养费,我就“母凭子贵”,衣食无忧。有钱人的精子,很值钱,很多女人的生育能力,在利益驱动下成为赚钱工具。“渣”,不分男女,有“渣男”,必定也有“渣女”。这样听起来,是不是对”被动当爹“的男人也不公平?也许你要说,如果不想要孩子,那就带套啊!是男人不负责任在先。那肯定的,我绝对赞同:当孩子还没有出现在你对于未来的规划中,对于你自己和对方,最负责任的做法就是做好避孕措施。但,扎破避孕套,谎称服用避孕药,更别提避孕套也不是百分百有效,当女人想要利用生育能力来为自己获取利益时,她总会有办法让自己受孕。也不要说,那就不要处处留情,精虫上脑,云云。出轨劈腿当然要被严厉谴责,但坦白说,若双方单身,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下,你情我愿享受啪啪啪的快乐,何错之有。只走肾不走心,我虽然不赞同,但确实不违法也不违背伦理。我绝对支持女性有权利去支配自己的身体。孩子是在女性体内孕育,但孩子,又并不是属于我们的“身体器官”,他们会脱离我们的身体成为独立个体。而他们的到来,不仅对于我们的生活,对于他的爸爸的生活,对于双方各自家庭,都将产生翻天覆地,终其一生的巨大影响。生育最终决定权在女方,并非妥,尤其是当女方别有所图,将生育作为工具时。但你若让我想,也似乎没有更好对策。没有完美的法规,只有权衡利弊。只能说,整个过程中,最无辜最可怜的,是孩子。或被当作要挟对方的工具,或被当作绑住对方的筹码,他作为父母爱恨情仇和相互博弈的牺牲品,而不是在被父母双方共同期待和满满爱意中,以一个合法身份,加入到一个完整家庭,来到这个世界。这是不对的。整个事件中还有非常让我震惊的一点,看在这条热搜下的高赞评论:类似言论不在少数,我甚至看到我关注的博主发言:情节很玛丽苏,莫名觉得很浪漫呢。这,浪漫吗?好在结果是好的,无论是公关文,还是被逼无奈,双方至少表态共同抚养孩子,爱孩子,有孩子是让人开心的事,祝福两位。但这种行为,完全无法因为结果圆满而被正当化,更无法被浪漫化。假设真如当事人自己所说,在华晨宇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独立生育。孩子是由母亲所生,但孩子是两个人的,无论双方关系如何,态度如何,对方总有知情权。就这样随意剥夺对方和你一起期待孩子到来的权利,就这样剥夺孩子获得父爱的权利?对自己,对方和孩子,都远谈不上负责。血缘藏不住,断不了,总会浮出水面,不是你生孩子当时 “我一个人来完成这件事” 就能左右的。这个时候对方很可能有了新的恋情,甚至新的家庭,和别人的孩子,或者你们之间不再有感情,这种破坏性你考虑过吗?这种负担对于男方并不公平啊。不认,绝对的渣男;认,现在的生活一团糟,这一切他有过选择吗?那为什么他只有无条件承担结果的份?这是一种多么理直气壮的绑架!最近娱乐圈的瓜,已经远不仅仅是 “娱乐”。随着网络用户日益低龄化,很多世界观价值观还没有完全成熟的孩子们,是非常容易被偶像所传递出来的价值观所影响。我作为母亲,一想到自己的孩子在青少年时期,不可避免会去追星有偶像,就非常担忧,万一粉上个不咋地的,那真是操不了的心。三观覆灭的公众人物,违法的,违反公序良俗的,品行低劣的,没有资格来获取粉丝追捧和超额财富,这会带坏我们的孩子,我作为母亲,不能答应!呼吁公众人物做好榜样,传递正能量;我们吃瓜群众也要端正态度,三观不能跟着五官跑,共同构建干净正向的网络环境,为了我们自己,为了我们的孩子。感谢阅读,动动手指点个“赞”和“在看”,更欢迎转发朋友圈,牛年牛气冲天!想围观猫姐更多居家日常与育儿日常分享,来添加我私人微信咯:可以手动搜索Beste_Apple;也可直接扫二维码(已经有我任何一个微信的老铁,无须再重复添加哈)也可以来小卖部逛逛?记得添加星标,手拉手不走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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