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破产清算中怎样领取失业金?
单位破产清算中失业金的领取方式如下:
1.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出具离职证明,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持离职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怎么注销公司法人身份?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注销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法人变更,一种是公司注销。
– 法人变更:携带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等所需材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 公司注销:先注销税务——再注销代码——再注销银行账户——最后注销工商登记。
温馨提示: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公司类型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政府部门。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待处理
企业破产之后的债务处理:
1、企业破产之后,只要公司经过法定的清算程序,且股东没有抽逃资金和资产等现象,就算资不抵债,法人和股东也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2、企业破产之后,就是将破产财产变价,如果变价较好的话,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大于破产费用,那么这些财产就足够承担债务了。
3、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小于破产费用,那么财产就需要先偿还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如果不够偿还这些,就按比例分配。
4、最后如果偿还完以上的债务,还有剩余的财产,就是交纳破产人所欠的税额。接着就是偿还普通的债务。
法律依据:《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之后的债务处理:
1、企业破产之后,只要公司经过法定的清算程序,且股东没有抽逃资金和资产等现象,就算资不抵债,法人和股东也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2、企业破产之后,就是将破产财产变价,如果变价较好的话,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大于破产费用,那么这些财产就足够承担债务了。
3、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小于破产费用,那么财产就需要先偿还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如果不够偿还这些,就按比例分配。
4、最后如果偿还完以上的债务,还有剩余的财产,就是交纳破产人所欠的税额。接着就是偿还普通的债务。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有个人欠我舅舅钱,他申请了破产,他也欠银行的钱,他公司拍卖的钱就银行全部拿走了,这怎么办。
- 我怀疑钱转到他哥哥那去了,帮帮忙,我舅舅十几年白干了…
- 向法律起诉要求执行他个人名下财产。
哈尔滨金马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欠款巨大不申请破产怎么办?
- 哈尔滨金马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欠款巨大不申请破产怎么办?
- 还是不用开心了,因为有些相关单位是脾虚保护的人
公司拖欠工资已申请劳动仲裁拒不执行怎么办?公司现在已经不在正常运营了,也不宣布破产,向人民法院提起
- 公司拖欠工资已申请劳动仲裁拒不执行怎么办?公司现在已经不在正常运营了,也不宣布破产,向人缉尝光妒叱德癸泉含沪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执行会有用吗?
- 向工会组织提出要求。向法院起诉
申请劳动仲裁 结果公司申请破产 而且公司没有资产该怎么办
- 公司一直没跟我签合同以及交社保 我在理智后申请了劳动仲裁 在劳动局通知公司后 公司居然宣布破产 还扬言宁愿花很多钱破产 也不会赔给我一分钱 公司还声称自己没有任何资产 所有东西都属于其他单位 因为我们公司承包了某家公立医院的一个科室 所以现在公司马上跟所有员工签了那家医院的合同 但没盖章 现在说破产了 办公室以及电脑全部属于那家医院 自己没有任何资产 我这个劳动仲裁案还有得打吗?
- 申请破产后,公司资产必须首先用于清偿工人工资,清偿完毕后剩余资产才能用于分配。另外也可以申请调查公司所有者是否有转移资产的嫌疑。建议你去仲裁那好好咨询一下吧。
我们申请仲裁已经走到法院强制执行准备估算机器价值了,这个时候公司法人却申请破产了,那我们该怎么办
- 这个信息都查了,注册资金也就200万,员工有一半是告了,一半没有告
- 如果法院已经受理了破产申请,则执行程序要中止。需要等待破产程序的进行,如果被驳回破产申请或者终结破产程序则回复保全措施;如果宣告破产,则要申请破产债权,进入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身份。根据《破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