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社保断缴怎么办?
社保因为辞职中间断了之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社保缴费方式的选择:
1.已经找到了新工作:如果该参保人在辞职之后很快就准备入职本地新的单位,那么直接和新单位一起完成社保的缴费就可以了;
2.暂时不准备找工作:如果该参保人辞职之后还不准备马上找工作,但是想要保障自己相关的待遇正常,可以选择办理个人参保登记,按月缴纳社保费用。
断交了社保要怎么办?
如果断交了社保,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解决问题。首先,联系您所在的社保机构,了解具体原因和解决方案。其次,补缴欠费,以确保您的社保记录完整。您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填写申请表格。最后,及时缴纳未来的社保费用,以保持持续的社保保障。如果有任何疑问或困惑,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社保断交十年怎么办
1、可以续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2、医疗保险是否补交需视情况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如是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3、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社保断交6年了怎么办
1、自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本市统筹范围内在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办理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具有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因历史客观因素应保而未保的职工(含劳动合同制工人)。
2、经本人申请、单位申报,可到原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手续。
3、对于申请人原单位不存在的,可由主管部门履行申报手续。
4、对于原已参保的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因其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计算等问题有异议的,在按规定重新认定后需要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参照上述适用范围及申报办法处理。
自己交社保断交怎么办
1、只要参保信息一致,社保是可以在以前的基础上续缴的。在不同省份工作的人,可能会有所了解,当跨省找工作时,在新的工作城市需要重新办理社保的新设程序,会产生新的社保号码。这都是很正常的现象,社保卡上除了有社保号,还有每个人的身份证的号码,这是社保局区分每个人的社保缴存信息的唯一标准。只要身份对的上,当新的社保生成时,可以将之前的社保转移到新的社保地,实现续缴。
2、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才可以累计。如今的正规按照国家规定,公司是需要给员工办理五险一金的。五险中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占比在90%以上,其他的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加起来都占不到五险的10%,而且这些保险用到的几率和范围也没有医保和养老保险大,所以一般社保在办理续缴时,累计的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员工社保的补缴只能通过公司进行。对于社保的补缴程序,社保局的管控是相当严格的,需要准备很多的证明文件才能办理续缴手续。而且这个续缴行为还不能以独立的员工本人去续缴,必须通过单位才能实现续缴,所以,当社保断交之后,也不要慌乱,只要你的身份信息没有错,是可以正常续缴的。
在长春交的社保能转回到现工作地点吉林市吗,但户口是四平市的,之间断交的用补交上不,我具体该怎么办
- 我的社保在吉林市交了2年,后来单位搬到长春在长春又交了半年,之后辞职了, 社保停交了5个月.现在在吉林市又重新找了份工作,想在讥护罐咎忒侥闺鞋酣猫吉林市交社保,需要怎么办?我能把长春的社保转回吉林市吗,我的户口是四平市的,现单位人事说我在长春交的社保只能转回户口所在地,希望有懂社保的帮帮我,谢谢了
- 更没有人为地用布将臀部垫高
社保卡断交5到6年了怎么办,在哪补交
-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分地域)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注意事项:1.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一年来计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法互瘁就诓脚搭协但茅月任意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两年来计算,只单独补交08年9月这也是按两年来计算)。2.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4.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5.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