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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反贪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火力全开,据说尺度空前。所谓尺度大,不是被打马赛克的“露三点”,而是曝光时下政治生态和权重的尺度。看过的人直呼过瘾——我没追,《人民的名义》这个剧名,它勾起我在小时候的记忆,用木头枪玩枪毙人游戏。月色下风吹草动的稻草垛,突然跳将一个人来,站住!不准动!我代表人民枪毙你——啪啪,那被俘获的孩子应声倒地,动作尽量夸张,显得丑恶、狰狞,死有余辜。和电影里的“坏人”表演一样。日本动画片《美少女战士》中,美少女水冰月也有句流行一时的台词:我代表月亮消灭你!我想,只要你能代表,月亮也可替换为地球,甚至替换为宇宙。但这个人民以及这个人民的名义,又是打哪来的呢?
古时候,人民泛指“人”,“ 人民鸟兽草木之生物” (《管子?七法》)后来与公民、国民等词混用,泛指社会的全体成员。再后来,人民变成了政治性强烈的集体名词,发展成为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谁掌握“代表人民”的话语权,就自动占据道德至高点,就能代表正义消灭谁。很多锄奸的电影,都有从重从快无须审判直接剥夺生命的情节——如今回看,至少有程序违法之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非常时期行非常之法”及“治乱世宜用重典”,那都是“人治”的余孽。
名义,名声与道义,或者是事物的名称和含义。(以)“谁”的名义,这个隐匿的“以”,就有代表的意思。多年的意识形态教育,将人简单分“好人”与“坏人”两种,跟划阶级成分一样粗暴。“与人民为敌”的,就是坏人,獐头鼠目、猥琐、阴暗;枪毙坏人的好人,则浓眉大眼、大义凛然,即便穿打补丁的衣服,也仪表堂堂。这不以貌取人么?和平年代,反革命罪也终于在1997年废除,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了。普天之下莫非人民,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坏人,即便是经由审判获刑的人,可称之为“坏人”的,也并非全部。比如因言获罪的、含冤入狱的、过失犯罪的等等,不能一以蔽之。
于是乎,以“人民的名义”和“为人民服务”一样,除感觉理想和崇高以外,还应多一分自觉,对代为行使的权力,保持一个公民的“常识”判断。正如“人民”一词连着 “群众”,表明这个“人民”还是有阶层的,包括选举人和被选举人,对应群众的是政府。我更愿意做一个公民,而不是一名群众。这中间有平等的朴素道理。国家由公民组成,我的个人性从选票和赋义上得到充分尊重,没有被含混掉或代表掉。
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前,炎黄子孙就生活在这片土地上。赵高“指鹿为马”后,大秦变大汉,直至民国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战争与和平,政权的更替、国土面积的大小等,并不改变我们都是中国人,我们的文化可以追溯五千年。
反执政腐败是政府在国家体制内对问题的一种解决方法,就跟睡觉前刷不刷牙一样。在我看来,热播剧揭露现实并讴歌主旋律,是不变的。观者之所以惊喜,感叹其出乎意料——也许是原本的预期就过于低廉,这低廉和一贯被紧箍的脑仁有关。
不过,要是将《人民的名义》改为《公民的名义》,又怎样?行吗?我这种顾名思义之辈,还真不知道,会不会看。
2017/4/13 远香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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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作者:吴尚平,曾用笔名无尚、林中之路。请洽作者微信:ycrtzb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