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勇 ‖ 《喀什噶尔》:残酷青春与怀旧之美

读完王刚的《喀什噶尔》(《当代》2016年第1期),我决定果断下单,把他的《英格力士》买回来。不仅仅是因为《喀什噶尔》之下有这样的提示语——“《英格力士》的姊妹篇,青春痘时代的青春痘祭”,更主要的原因是阅读《喀什噶尔》,让我对王刚的写作充满了信心。
《英格力士》还在路上,我就先说说《喀什噶尔》吧。
王刚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子弟,1976年参军,成为新疆南疆军区文工团的一员。而小说中的主人公“我”(王迪化)17岁时带着一管长笛入伍,与作者的经历基本重合。所以,这应该是一部自叙传色彩颇浓的小说。参军的第二天,“我”恰好赶上了一次公判大会,也第一次见到了王蓝蓝。但“身边有无数的声音在咒骂她,说她是一个破鞋。在我青春的时候,破鞋是一个让我又冲动又忧伤的词汇。冲动是因为美丽,忧伤也是因为美丽。”就这样,王刚似乎是漫不经心地开始了他的讲述。
但这部小说并非是“我”与王蓝蓝的故事(虽然二人也有故事),而是一群文艺兵之间的故事:14岁的华沙是出色的手风琴手,还不时尿炕的他与许多女兵“睡过觉”,让“我”好生羡慕;艾一兵是“我”的梦中情人,为了表现进步,她总是早早起床打扫男女厕所,也总是把请战书写成血书;欧阳小宝想成立“捉奸队”,甚至要把“我”发展成队员。他们果然“捉”了老兵龙泽和乔静扬的“奸”——二人演出间隙在幕布后面接吻。于是乔静扬被处理复员,龙泽因揭发有功,暂留部队。但因他总是入不了党,怀疑有人整他,最终拿枪开始报复。“我”的故事自然更是丰富:想着王蓝蓝,恋着艾一兵,尾随少妇周小都去电影院看《简爱》,读完契诃夫的小说活学活用,“勾引”这个词立刻进入了“我”的语料库……。尽管各个小故事比较欢乐,但整个大故事却是以悲剧告终的:“我”因为给军委写告状信,反映问题,文工团受到了上级领导的批评。为重塑形象,再立新功,董军工“赶”走了“我”和华沙(让其复员),带领文工团全部人马去昆仑山神仙湾哨所慰问演出,但路遇洪水,集体遇难,尸体和乐器全部冲进一个湖里。
毫无疑问,这是一部关于青春的小说,但青春文学其实很不好写。王蒙曾写过《青春万岁》和《恋爱的季节》,那是他们那一代人的青春。王朔曾放过大话:“我想用这些写一个大小说,叫《残酷青春》。最损写成《飘》,不留神就写成《红楼梦》了。”(《我是王朔》,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2年版,第57页)但这部小说至今并未面世。倒是他借用小说人物之口说过一句话,还挺有道理:“青春的岁月像条河,流着流着就成浑汤了。”(《玩的就是心跳》,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第78页)要我说,《喀什噶尔》写的是这条河成为浑汤之前的状态,它清澈、明净,然而因为荷尔蒙的涌动,河水又时而欢快,时而忧伤。
确实需要注意荷尔蒙,小说中有一段话,似有点题之功:“那是一个严苛的年代,可是,这些年轻人为什么那么骚情?满山、满高原的荷尔蒙跟他们身体内部的荷尔蒙一起融化,把他们驱动着,像是一个小马达。他们和她们把自己驱动着,提前进入了一个发情的年代。要不他们为什么笑?她们又为什么笑?那是一个多么好的时代,到处都是荷尔蒙,今天好了,时代变了,没有人管你了,荷尔蒙也没有了。”可以说,正是因为有了无处不在的荷尔蒙,青春在被看管的诸多禁忌中才显得“动物凶猛”。一方面是荷尔蒙的被压抑,一方面是在粗鲁的言说和无伤大雅的行动中的随时释放,它们构成了小小的冲突。而每一次冲突的解决,往往是甜蜜的忧伤的开端。
这就不得不说到那个时代。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1977-1980年,那是一个乍暖还寒的时期,也是一个价值观开始瓦解分化的时期。一方面,入党提干看表现,人人都在表现;另一方面,“我”拒绝表现别人也无可奈何。一方面,《紧跟华主席》之类的歌舞是慰问演出的主打节目;另一方面,《华装舞》《马刀舞》《亚麻色头发的少女》之类的演奏也能在舞台上出尽风头;一方面,《帕米尔的春天》还主宰着人们的精神生活;另一方面,邓丽君的歌声已随风潜入夜。小说中的一个细节很有意思:欧阳小宝的高原反应是尿不出尿,一天憋得小脸通红。朱医生把一盒磁带放进了录音机里,里面飘出了邓丽君的歌声。这时候,欧阳小宝完全惊呆了,“他听着这个女人的温柔、婉转的嗓音,像痴呆沉浸在美好的幻觉里。渐渐地,他扭曲一天的脸舒展了。就在那时,我好像听到了远方的流水声,真的是水在流动。突然华沙叫起来——尿裤了,欧阳小宝尿裤子啦!”邓丽君的歌声居然治愈了欧阳小宝的高原反应不尿症,比利尿药还见效,这不正说明“靡靡之音”触动了人们下三路的神经末稍吗?是否可以说,《喀什噶尔》中的人物恰好活在形而上(伪崇高)和形而下(真性情)交火的岁月里,荷尔蒙又恰好在与这个阴晴不定的年代较劲,小说自然也就好戏连台了?
好戏连台的原因还有音乐,还有作者叙述的语气、口吻和腔调。这部小说写的是文工团的故事,长笛与手风琴的乐音又不时飘荡其中,字里行间便有了一种音乐的旋律和节奏。作者是在三十多年后遥望自己的青春岁月,他从此时此刻进入回忆通道,又不时拿现在的情景与过去比对,过去也就在现在的映衬下呈现出一种生机勃勃的原生态之美。“我那天,在绿太阳冉冉升起在帕米尔高原的时候,就在高原县城的东面,吹着《帕米尔的春天》,那儿是高原,春天来得很晚,5月正是初春的时节,我看着东方的天际,吹着引子的长音。我求你们了,听听这首曲子吧,有当年的唱片,是刘富荣吹的。我在QQ音乐网上仔细查过,没有,但是孔夫子网上有唱片卖,是‘文革’时期出的那种塑料唱片。长音,快速的音阶;半音,塔吉克人特有的降B音;然后8/7节奏出现了,虽然没有手鼓的节拍。”——这就是作者的叙述腔调,不但要还原那个年代的风情,而且邀请你一起徜徉其中,分享那种粗粝原始的美。我不知别人是怎样读这部小说的,反正我是边读边听作者提到的音乐作品,把它读成了音乐小说。
大概这就是回忆之美,忆旧之美。我的导师童庆炳先生特别分析过“怀旧情调与作品的开头”,他认为许多名著之所以写出了名堂,就是因为那些作家是以怀旧情调讲述故事的。因此,“艺术的感情是再度体验的感情,如果曹雪芹的贵族之家刚败落,刚结束那锦衣纨绔的生活,刚流落到正白旗那样一个小村子,为他今后的生活愁苦得不得了,此时他纵有千言万语也不能进入创作状态。这一切一定都变成了深沉的回忆,他已经有了一种闲情逸志为失去的生活唱一曲挽歌,才可能获得一种非功利的艺术的感情,也才能进入审美的创作状态。”(《风雨相随》,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09页)把这段文字用之于王刚,是不是也正恰如其分?如果这个素材在80年代初写出来,那可能又多了一篇“伤痕文学”,而三十多年后把它打造成小说,那里面更多的已是一种怨而不怒,哀而不伤的情调了。大概,这正是艺术需要的情调。
也是因为这次阅读,我才意识到王刚像莫言、余华等人那样,也是北京师范大学与鲁迅文学院联合招收的“文艺学·文学创作”研究生班的首届学员。这么说,他当年应该听童老师讲过“创作美学”这门课。我不清楚“创作美学”是否对他发生过作用,但从这部小说看,它的写作确实进入到童老师所分析的理论框架中了。
201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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